元朝的另外一面(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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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我国历史上的统一皇朝,元朝(1271年—1368年)是中国历史上由蒙古族建立的皇朝,也是第一个我国历史上由少数民族所建立的第一个大一统皇朝,定都大都(今北京),传五世十一帝,历时九十八年。元朝的最大版图面积是1300多万平方公里左右,难以准确确定(因为其领土内部或边境地区,经常会引发诸多小型起义暴动,反抗元朝的统治)。据估计整个蒙古帝国总的领土面积4400万平方公里左右。

元朝废除尚书省和门下省,保留中书省与枢密院、御史台分掌政、军、监察三权,地方实行行省制度,开中国行省制度之先河。元代也推行了不少弊政,如诸色户计、投下制、驱口制、匠籍制、籍没制、人殉、宵禁、海禁等,中断了唐宋变革的进程,深刻地重塑了宋后中国的历史。元朝商品经济和海外贸易较繁荣,但整体生产力不如宋朝,在文化方面,期间出现了元曲和散曲等文化形式。

但这个朝代的百般好,都不足以掩盖一点,在民族区别对待方面丢了个大脸,还丢大了,此话为什么这么说呢?

很多人都认为元朝是中华民族历史上最为扬眉吐气的朝代——譬如,上世纪30年代就有名叫清癯的人撰写题为《吾国征俄战史之一页》的文章,其中有云:“乃尝读史至元成吉思汗,起自蒙古,入主中夏。开国以后,奄有钦察阿速诸部,命速不台征蔑里吉,复引兵绕宽田吉思海,转战至太和岭。自太宗七年,又命速不台为前驱,随诸王拔都,皇子贵由,皇侄蒙哥等伐西域。十年乃大举征俄,直逼耶烈赞城,而陷莫斯科。太祖长子术赤遂于其地即汗位。可谓破前古未有之纪载矣。夫一代之英主,开创之际,战胜攻取,用其兵威,不难统一区宇。史册所叙,纵极铺张,要不过禹域以内。讫无西至流沙,举朔北辽绝之地而空之。不特唯是,犹复鼓其余勇,进逼欧洲内地,而有欧亚混一之势者,谓非吾国战史上最有光彩最有荣誉之一页得乎……。质言之,元时之兵锋,不仅足以扼欧亚之吭,而有席卷包举之气象,有足以壮吾国后人之勇气者,固自有在。余故备述之,以告应付时局而固边圉者。”

然而,事实上,这不过是其本人的意淫而已——且不说元朝根本上就是异族入主中原的殖民统治,就其实际的统治行为而言,元朝也只能说是以汉族为主体的中华民族历史上最丢脸的一个朝代。

就其社会而言,可以断言元朝不是封建社会而是奴隶社会。元朝所处的历史阶段撑死了算半封建半奴隶社会,他比起几百年前的唐朝的封建文明阶段来说都是大大的落后。和宋朝人民自由的经济商业社会更是大大的落后,至少落后几百年的文明进程。

元朝统治是实行领主分封制、工奴制,这些都是典型的奴隶社会特征。元朝大量“驱口”(奴隶)极其普遍的存在,证明元朝是奴隶社会。在开设的“人市”可以任意买卖驱口。在元朝一个中等官员就可能有人上百个驱口,一个大使长(奴隶主)的驱口往往成千上万,忽必烈宠臣阿合马就有七千多个驱口。

驱口就是奴隶!

没有人身自由,是主人的私有财产。驱口既要向使长缴租,也要向政府纳赋。元朝法律规定“驱口与钱物同”。主人可以随意买卖或馈赠。主人杀死无罪驱口杖八十七,良人打杀他人驱口杖一百七。杀一个“驱口”与私宰牛马的刑罚几乎相等。元朝佃户地位也极其低下,元朝法律规定:主人打死佃户只杖一百七。在元朝曾是自由之身的农民再度沦于农奴的命运。

元朝不止用法律的形式赤裸裸的宣布各族人的不平等,也赤裸裸的宣布同种人的极度不平等。元朝这个由低级原始民族游牧部落建立的朝代使中国又回到了奴隶社会。

在蒙元统治时期,蒙古人把整个国度的人分为四等(其实是三等,蒙古人当时并没有把自己当成国人,永远是把自己当成一个侵略者看待,就算当时征服了整个大陆时,他也没有摆正好自己的位置,没有把其他民族的民众当做自己的人民看待,所以才使得原本这个强大的皇朝才维持了百年不到便消亡了),我们所处的北方是三等公民——就是历史书上说的那个“汉人”,这是历史书上讲的。后面的故事历史书上就没有了,蒙古人如何统治汉人呢?

除了建立必要的军事力量和镇压工具(监狱),在最基层,每个村子派一个蒙古家庭统治整个村子的汉人,汉族人姑娘要结婚,必须和这家蒙古人的男人睡三天觉,用文绉绉的语言说,就是这位姑娘的处夜权是属于蒙古人的;汉族老人到了六十岁,必须送到野地里的一个墓穴里等死,这个墓穴也就是老人们说的“砖打墓”。由此看来,蒙元时期是汉人最屈辱、最黑暗的一段时期,而不是像某些无耻的“爱国”历史专家所吹嘘的那样“强大无比,威震亚欧!再说了,威震亚欧的是元朝的兵吗?还不是蒙古其他部族打出来的威势!”

在具体统治措施上,元朝也黑暗无比:为了防止汉族人造反,每五家汉族人才能有一把菜刀,而且这把菜刀是放在蒙古人家里的,只有蒙古人同意,汉族人才能生火开灶,所以汉族人习惯的把这家蒙古人男人叫“老灶爷”,女的叫“老灶奶”,还画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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