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忍无可忍就穿越了(5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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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底,他不过是一个漂亮的男孩。自小就受女人宠爱,甚至连许多男人,见到他都两眼发光。

“郎儿,为师与你同修之际,也得窥你的一些记忆。从你的模糊记忆进行推测,你父亲的出现和离去,都显得不太寻常。”女帝突然开口道。

白郎眉头瞳孔与心脏,都倏地收缩,他忽地想起某些电视剧套路。莫非,这个恒古不变的套路,居然套到自己脖子上了?

居然真是套路啊!

现在问题是,自己用了整整一年,需要它灵时不灵,不需要它灵时特别灵的手机,居然曾经当过他老爸!

这真是超级嗝应啊!

他与真武大神之间,并非生理学上的父子,而是更接近于克隆人,但又不完全是,因为掺入了他老妈的基因。

转基因婴儿!

他是一个转基因婴儿,这是最接近事实,也最为合理的解释了。不过即使如此,从伦理角度来看,依然是相当纠结。

如果剔除老妈的基因,那他与白小真的基因,就是一模一样。因此从遗传角度来看,不存在父子关系,倒更像双胞胎兄弟。

万一将来,那个所谓真武大神白小真,没死透又踏马归来,然后又与他母子相见的话,这笑话可就大了。

白郎此刻却没空闲想事情,并且,随着他渐渐进入疯狂状态,也渐渐迷失,陷入传承铭印的记忆之中。

“为什么天空那么黑?因为天上牛牛满天飞。”

“为什么牛牛满天飞?因为地上有人拼命吹!”

随着朗朗上口的童谣声,白郎徐徐睁开双眼,却发现自己,竟然身处喧嚣街市中。

这是什么鬼地方?还有,这究竟是那一个朝代?

睁开双眼的刹那,白郎已作出第一个判断,就是眼前所见所闻,已超出他的脑残剧资讯库。

街市上人流熙熙攘攘,却未能给他任何繁华感觉,因为在他眼里,这些人实在太贫穷,而街道两边的建筑,简直比他见过的猪舍还差劲。

街上行人的衣着,也根本不能称之为衣服,怎么形容好呢?对了,就像披麻戴孝一般。

确实差不多,就好像拿麻袋剪开,然后用绳子绑在身上一样。那怕是最脑残的洪荒剧,其中吃瓜群众的衣服,也比他们好三倍。

“嗨,兄台,小弟已观察你良久,兄台一直在东张西望,莫非在寻觅旷世宝典?”突然有甜甜脆脆的声音,在他身后响起。

白郎侧身一瞧,只见一名男装少女,肤色黝黑,脸蛋却挺清秀。笑起来有两个浅浅酒窝,还露出一对小虎牙,样子蛮可爱的。

男装少女见他不说话,忙解下背上背篓,取出一卷竹简来,“兄台,此乃近日名扬天下,且导致东都竹贵之奇书,名曰软饭宝典。”

“痒犯宝典?”白郎一脸懵逼,“莫非教人如何挠痒?这挠痒痒乃此世间,最寻常不过之事,应该用不上姑娘这宝典。”

“兄台此言差矣!”男装少女摇头晃脑,“自从本姑娘……非也非也,自从小弟软饭宝典名扬天下后,有幸得到当今诗圣青睐,并为本宝典赋诗一首,兄台请听好了。”

“嗯嗯……”男装少女清了清嗓子,“君不见,软饭之香天上来,扑鼻入腹不复归。君不见……”

街道另一头,突然出现几名痞子,为首之人戟指少女,“就是这黑丫头,拿下他!”

看到一帮痞子如狼似虎般扑来,白郎也不想多生事端,“姑娘,你快从小巷走吧!”

男装少女却摇头晃脑,“兄台此言差矣!想我奋笔到底,乃水云书院第一美水神,信笔挥洒,便有滔滔江水不绝!”

说话之间,少女从背篓抽出一支大笔,信手一挥,“水来!”

言出法随,笔尖上喷出一股磅礴雾气。看似雾气,但一出笔尖,即刻化为滔滔流水,直冲这帮衙差而去,顿时将他们冲得七零八落。

“兄台,你看到否?我水云书院水神笔一出,试问天下谁与争锋?”少女得意洋洋道。

白郎肃然起敬,“水姑娘神功盖世,在下实在佩服得紧,这本软饭宝典我要了,不知该付姑娘多少银子?”

“兄台,小弟早已言明,在下乃堂堂须眉男子,而且不姓水!小弟双姓奋笔,双名到底,小名双双!好了,请付十个刀币吧。”少女笑盈盈道。

白郎信手摸出一叠银票,“奋笔兄弟,此乃水云塔银票,一张银票算一个刀币如何?”

少女香眉轻蹙,“这水云塔什么东东?银票又是什么西西?”

“这个嘛……”

白郎顿时哑口无言,这水云塔乃万年后之水塔,银票又只可送人不可购物,他该怎么解释清楚呢?

“哼哼,瞧你眉清目秀,却居然也是个大水哥,水来!”

少女运笔如飞,大书一个古朴水字,一股滔天洪水凭空出现,直将白郎冲上天去。

“白小真,你来得太早了。三百年后再来,我奋笔无双,将为你书写真武传奇!”少女肃然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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