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2章儿媳是重生的1(1 / 1)
周艳以前的日子算不上多么幸福,但也和凄惨不挨边,算得上是平平淡淡。
她读完初中,和村里的同龄人一样,选择了辍学,外出打工。
她读书晚,那年是16岁。
但出去没多久就被人骗,后辗转流落至蔡家村,成为一个大龄单身汉的妻子。
这村里嫁进来的女人,九成都是这样的来路。
这样的“婚姻”没有哪个女人想要,周艳因为反抗,受尽了丈夫和婆婆的各种折磨。
随着时间过去,她慢慢屈服于所谓的命运,渐渐成长为村民们一样的人。
虽然婆婆去世了,后来丈夫也去世了,但她没有丝毫改变。
在大儿子蔡知理30岁的时候,她托“媒人”给他自外面“娶”回来一个女孩。
女孩名叫凌菱,不到二十,白净好看,“彩礼”两万,花光了家里所有的积蓄。
凌菱刚进门,还没和蔡知理见上面,蔡知理就不慎摔落山沟,就此去世。
周艳几乎哭光了眼泪。
她生有两个儿子,大儿子蔡知理,二儿子蔡知义,兄弟俩相差十来岁。
相比较于蔡知理的听话、老实、本分、孝顺,蔡知义算得上是叛逆、聪明、有主见。
他自小就和母亲不亲近,总和二叔家断了双腿的二婶黏在一起,听她讲外面的广阔天地,跟她学识字。
后来还非要到外面去上学,才几岁就离了家,一年只有寒暑假才回来帮着干些活。
听说他学习很好,受到学校重视,免了学杂费和食宿费,自小学一直读到了高中,即将参加高考。
大家都说周艳要养出一个大学生,光宗耀祖。
周艳对此不以为意,只觉得二儿子不懂事不孝顺,就是只白眼狼。
没了大儿子,她才想起二儿子也是儿子,托人送信,把他自学校叫了回来。
处理完大儿子丧事的当晚,周艳提出要二儿子留下尽孝,娶了凌菱,生儿育女,好好过日子。
其时凌菱已经被她打得半死不活,躺在床上养伤。
如果不是蔡知义及时请来大夫医治,早已下去找蔡知理。
大儿子去世,周艳直觉得是凌菱克夫,把所有情绪发泄到了她身上。
虽然觉得凌菱克夫,但毕竟出了二万的“彩礼”,只能不情不愿的让二儿子娶了。
蔡知义了解这个村子,了解母亲的为人,口头上答应了,打算等夜深人静的时候就带着凌菱离开。
他不是第一次这样做。
以往每次离村,遇到这样“嫁”进来的,只要她们想离开,他都会帮忙,带着人出村后,还给路费。
他读书好,学校除了免除学杂费,还给他奖学金,不多,他偷偷分了一半给大哥,剩下一半自己存着,以备不时之需。
不敢让母亲知道有这笔钱,不然定会分文不留的尽数要走。
其实,那二万块的“彩礼”,就有一部分属于蔡知义的奖学金。
蔡知义问过了,这个女孩和他同岁,是大一学生,因为好心帮助了一个外地口音的妇女而沦落至此。
她无比想念自己的亲人朋友同学,死都不愿意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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