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温情山村(1 / 2)
长白山区,一个偏远的山村,村西头一个用山木篱笆围成的小院,房子是三间红砖红瓦的北方山村建筑,东西还有两排厢房。院中的山葡萄棚下摆着一张矮方桌,鸡蛋炒毛葱、酱焖小河鱼、豆角炖猪肉,还有一大盘山野菜蘸酱,湛清碧绿,很能勾起人们的食欲。
对桌而坐的是两个年过半百的老人。一个绛紫肤色,身上穿着一套已经洗得发白的老款运动服。敦实的外面表明了他是一个常年从事体力劳作的山民。而另一个老人,皮肤略显白皙,一身休闲衣裤,肩头、膝盖也明显磨得发旧。斯文的举止显然不是长期在这里生活的人。
此时,虽已进入初秋,但正当午时的阳光依然让人感到温暖舒适,阳光底下甚至感到炽热难当。
“老王呀!没想到你这次真的就不回去了,一住就是两个多月,你就不担心家里?”说话的人叫陈洪江,是王直爷爷生前的忘年交,王直每次进山都会到他家里探望。一辈子都与土地、大山为伍,一双儿女长大在大城市里打拼成家,老伴也到城里带着孙子。要他一起去,他却故土难离,执意一个人留在大山里,过着日出而作日入而息的日子。
这时,对面的老人抿了一口杯中可以燃烧的玉米酒,说:“有什么好担心的。打拼了大半辈子,留下一个还算丰厚的家业,由他们去吧,也算对得起她们娘俩了。我最愧对的是自己父母和王直。没有尽到儿子的孝道,没有尽到父亲的责任。惭愧呀!”
说话的人正是王直的父亲王文轩。自从回国后,就立即到山里祭奠父母,然后就在陈洪江家住了下来。每天和老友下地劳作,上山采摘,虽然辛苦,却非常舒心。
万分叹息地说完这段话,王文轩猛一抬手,把酒杯中残留的大半杯白酒一口喝干。灼热的高度烈性酒,呛得他猛烈地咳嗽起来。
“老王!慢点喝,你还以为这时你在外国喝得洋酒呀!这酒足有六十五度。”陈洪江边说,遍地给王文轩一根自己院子里种的旱黄瓜,“快吃一口压压酒劲。”
看着王文轩平静了下来,陈洪江也端起酒杯喝了一口,说:“老王啊!我们山里人说话直,你别介意。王直确实是个好孩子。这么多年他是怎么过来的,我虽然不全知道,但也大略知道一些。王叔王婶走了以后,他一个十七八岁的孩子,孤单单地跑到外国上学,边打工边读书,硬是干成了。听一兰那丫头说,回来以后,又开公司,又办厂的,干的红红火火的,多好的孩子呀!我就不明白,你们两口子怎么就那么不待见他呢?”
“这是我一生中最大的失败。”王文轩说:“在国内的时候,生活困难,每天只想着怎么能多赚点钱。两个孩子就都没有过多地管,就想着反正由他妈呢。后来我们去新西兰,王直却执意要留在爷爷奶奶身边,我想着也好,老人有孩子陪伴免得孤独。到了那边,开餐馆更是每天捉摸着怎么把生意做好,想着等有了钱,把父母和王直也接过去。可事与愿违,后来发生了那么多不该发生的事,让我背负了一身的罪责。”
端起酒杯又喝了一大口酒,从口腔到胃部又一次地灼烧了起来。
陪着王文轩也喝了一口,陈洪江用宽慰的语气说:“都过去了,王直那孩子心善,不是小肚鸡肠的人。每次来都给我带东西,我拿他当自己孩子一样。上次他还把没过门的媳妇儿带来了,人长得不但俊儿,还特别的懂事。看得出来,她是个富裕家养出来的孩子,可到了咱这山里一点都不嫌弃,我做的东西拿过来就吃,临走还给我留下了不少钱。都是好孩子呀!”
王文轩点点头,说:“听一兰说了,那女孩儿非常善解人意,和王直两个人也非常相爱。这让我很欣慰。”
听到陈洪江说这些,多少让王文轩感到了一些宽慰。
“找个机会,你们父子俩见个面,好好唠唠,没什么解不开的节儿。”陈洪江接着劝说。
苦笑了一下,王文轩说:“大哥呀!我是彻底把王直的心伤透了,不是一时半会儿能修复的。”
“那你也不能躲在我这儿一直窝着呀!啊,说这话我可没有赶你的意思,我巴不得有你这么个人作伴。可……”陈洪江的话被王文轩打断了。
望着远处已经被染成红黄色的山,王文轩说:“我打算明年春天把山里的房子修整一下,在身体允许的情况下,到哪里住住,陪陪老人。一是忏悔自己前半生犯的错,另外,打拼了大半生,也想好好的休息一下。”
“这好办,等开春了,我找几个人一起进山,也就几天功夫儿的活儿。”陈洪江喝口酒接着说:“可深山老林的,别说冬天,就是夏天车都难进去,你不能一个人长时间住在哪儿,有个头疼脑热的连个人都没有。”
“放心,我不会一直住在那里的。就是想安静地思考一段时间,弄明白剩下的这点时间怎么过。”王文轩说。
说完,两个人都沉默了下来,一边喝酒一边说些在山里生活的事情。
正说话间,院门方向传来了一个年轻女人的声音,“叔叔!这深山田园的日子过得好逍遥呀!是不是乐不思蜀了?”
随着话音传来,穿着一身淡蓝色牛仔装的王一兰,满脸笑容地款款走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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