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家族人脉(2 / 4)
久,他就又搞出了一个营私舞弊的事端。
他记得有那么一件过往时段,张商英推荐过一个有才的人,说他可用,那个人叫舒亶。
这次张商英被启用,大概觉得机会来了,从此以后便可一帆风顺,诸事顺遂,人生得意。
于是他就整理了一些自己的恩仇录,上面记明谁对自己有恩,谁对自己有仇,以便针锋相对报应。
为了做这件事情,他就查看了一下官职表,好让自己心中有数,正好看到那位舒亶正在执掌谏院。
估计张商英做好事的次数不多,以至于多年以后他还记得这个自己施过恩的人。
于是,他就找上门去,心想凭自己对他以前的举荐,可以求舒亶对自己的要求通融一二。
其实,这次张商英的求请,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了他的女婿王沩。
他也没有直接提出要什么照顾,只是将王沩从事的工作向他表明了一下,意思当然清楚,就是求照应。
偏偏这位舒亶为人很正直,不会为私人开后门,就把这事弄成一个奏章,直接给了皇上,让皇上定夺。
其实,这种事情,已经过去了多少年,虽然张商英记得清清楚楚有举荐之恩,当事人可能毫无印象了。
况且张商英自己的官位都保不住,他的举荐如何能起多大作用?估计没有什么决定性的影响。
可叹的是就,这张商英还是施恩求报,偷鸡不着蚀把米也是自作自受。
同时也说明,张商英此人在得意的时候,没有干过多少让人受益的事情。
以至于需要让人感恩的时候,都找不到合适的人选,找到一个还将他给举报了。
大概英宗对张商英还有印象,这次这货又惹麻烦,岂不是屡教不改吗?心中更加厌恶了。
二话不说,直接认定他这件事是大错,属于干涉御史台公正,没有客气,再次将他放逐。
这次是派他到一个叫作赤岸的地方监责盐税去了。
赤岸是个小地方,产盐的地方通常都是一片荒滩野地,兔子不拉屎。
由此可见,很显然,张商英的待遇是一鳖不如一鳖了。
这起码是他第三个大坑,离上次那个坑不远,爬出坑来水还没干,又跳进另一个大坑。
好不容易熬过了神宗朝代,迎来了哲宗亲政,张商英的机会又来了。
哲宗初期,张商英被任命为开封府推官,大概相当于后世的中级法院院长,有些职权,但是不大。
对于力争上游大有作为的张商英来说,那个小官位远远不能满足于他的胃口。
可是他就没有想想,他本来大有机会,而且攀登到较高位置,后来全部成了无效之功,到底是什么原因。
还不是因为他急于求成,慌不择路搞出来的人见人烦、猫狗不待见?
进了那么多次深坑,还不知道多加小心,稳妥一些,还要继续跳坑?
那可真是一名健将级别的跳坑运动员。
须知坑的数量是数不清的,你永远跳不完,前赴后继也没有用。
他刚刚担任了那个推官,还没有熟悉环境呢,就开始无数次地给各位执政写信,还有口头表达。
这些不同形式交流,都是提出要求,所要求就是一件事:他要当大官,要给他负大责,他要赶紧提升。
注意一点,这里的执政泛指所有中枢部门的不同主政官员,没有具体说那个部门。
估计张商英是不问那个衙门口,只问官大小。
凡是给的官大的,只要那个地方要自己,他就一脚踏进去。
可想而知,他这种急迫追人的作法,不会有人喜欢,多半适得其反。
谁也不喜欢那种毛躁脾气,稳妥才是要领,尤其是他的年龄到了那里。
接着在哲宗施政初期,张商英又搞出了事端。
那时因为种种原因,庙堂对新法中有些不便于民之处,稍有更改。
张商英见到了,觉得是自己大显身手的时候来了,趁机又来上言,大张其论。
他说:“‘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今先帝陵土未干,即议变更,得为孝乎?”
这是借用了孔夫子论语的说法,用他当鞭子打人,意思是说你们太性子急了,以至于违背了孝道。
这就是把当时可以说上话作出决定的君臣一网打尽,说他们都是不孝。这个罪名太大。
在宋代,不孝是大罪,承袭了盛唐对不孝惩治的律法,都很严厉,犯者必究。
也就是说,如果张商英有关“父之道”的指证,确定为不孝犯罪,那么所有人都要被惩罚,包括皇上。
不少罪行可以有例外,特殊的人物可以豁免或者减轻,而不孝罪不能豁免,也不能减轻。
因为不孝罪的本质是人伦大罪,而人伦只要是人,都必须要按照遵行,否则就不是人了。
当皇上确实位高权重,但是你要说他不是人,那他也不干是吧。
所以张商英的这个奏疏,在所有人看来,都是夸大其词,哗众取宠,关键是不符合实际。
而且他也根本就不是那种固守成规的人,这样说,只是为了吸引注意力,图谋自己出头。
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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