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咬人的狗,还养着作甚?(1 / 1)
只是,又美又蠢。
哭着求着要嫁给沈王,全然不顾及半点女子名节。
现在……她依旧不顾这名声,大庭广众之下什么颠鸾倒凤都安排上了。
你瞧着她羞涩吧,就怕多问一句,她能将那夜的细节都给吐露的清清楚楚。
此时,南锦分明都感觉到了,怀里的狗子伸了爪子,浑身毛都竖起来了,低头一看,还有杀气。
她一巴掌按在墨色的脑门儿上,小狗子激动个什么劲儿……
墨色露着尖尖的犬齿,嗷呜一口咬在了她的虎口上,却并没用力。
该死的!不想再从她嘴里听见跟那个死鬼丈夫有关的任何话了!
那天夜里,他就算再半死不活,也清楚的感觉到刚开始的那股子很强的阻力。
也不知是下意识,还是心头有所期待,她肚子里的,绝对是他的种!
南锦眉头一蹙,他立即松了口,只咬出了一点牙印。
难得,没像刚开始那样想将她往死里咬。
“咬人的狗,还养着作甚?”姬怀南瞥过来,冷冷说了一句。
从一开始进来的时候,就瞧见这只狗了,从始至终都窝在苏南锦怀里,跟个宝贝似的。
她总是有意无意的轻撸那狗头,这让姬怀南莫名有些不舒服,脑子里闪现的画面,就觉得她那纤细白净的手,像在挑弄着男人敏感的神经一样。
苏南锦做什么,落在他眼里都显得那般不正经,让他浮想联翩。
南锦,“嗯?”
墨色,“……”要你管?
姬怀南,“你已是有身孕之人,猫猫狗狗这些东西,且不可再养,当心伤了胎儿。”
突如其来的关怀最为致命。
这话落在众人耳中,怎么着都觉得,苏南锦跟怀了王的娃似的。
他甚至伸了手,直接要从南锦的怀里将墨色提走。
手还没碰到墨色,他浑身的毛已经坚如刺了。
妖王眯着眼,压根不打算给他面子。
那只手即将落在他身上的一瞬间,却是被南锦拉住。
“大王的关心,真是叫南锦受宠若惊。”南锦拉着他的手腕,睫毛沾着泪珠,眼底还泛着红,表情十分诚恳,“狗是沈王留下的,每每看见狗子,就会想起沈王,睹物思人不可替。”
墨色,“?”果然,这女人满嘴里没一句话可信。
姬怀南的手一顿,感受着从手腕处传来的温度。
细腻,温热,她指尖轻轻一动时,甚有种勾人之态。
每一寸接触,竟都让他的汗毛竖了起来。
那是一种,难以言述的感觉。
央馥熹在旁边,看着这一幕,心头的火莫名腾的一下蹿了老高。
“大王。”她冷冷的叫了一声,“苏南锦既是有孕,那自然是得仔细着。”
“刚好,大家都在,不如唤宫里的太医来瞧瞧,那胎儿若是健壮,也好叫我们都放心。”
姬怀南回过神来,只见央馥熹直勾勾的盯着他看,素来波澜不惊的眸,此刻竟有了委屈和愤怒。
“也好,唤张太医来,仔细瞧个清楚。”他抽回被南锦握着的手,下了旨。
张太医是他的人,苏南锦有没有怀孕,自然按他的想法来,这一点上,他早做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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