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大家的心都脏(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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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擂台上打一场,看我不让你见识见识,本公子沈家武学的厉害!”

“嘘——你这么笨,都不如我的八爷。我才不跟你打。”

一开始纯粹是刚看到“故人兼玩具”的好玩之心作祟,李忆如对沈齐这家伙的为人,可谓是讨厌至极。

这沈齐四处调戏良家女子,活这么大以来没被武林人士给打死,都是托了他爹沈青锋的福。

前几年“南林北沈”比武大会,林天南爱徒唐志达,意外败给沈欺霜,让沈青锋大出风头;更让沈齐这家伙得意不已,逢人就四处炫耀、贬低林家堡。

这下见了李忆如,沈齐还不拼了命地挑衅?

不过,一般武林人士在品剑大会前动手,便只是相互斗个乐呵,图个博彩,出气发泄而已,当真没什么意思。

就算想替林天南、凌波、草谷讨回面子,谢云书两人也不必没像武林浑人似地,还没见家中长辈就在外胡乱结仇,然后上擂台乱打一气,显得丢人现眼。

要知道大会正式切磋之时,胜者不但能扬眉吐气,还能拿到欧阳家赠送的神兵利器。

对谢云书来说,有了磐龙剑之后,神兵利器虽然不是什么重点。可比武之后,败者必然声名大损,受人评头论足。

谢云书反正这次要替林家出头,便不必急于一时,到时候有的是机会给沈齐好看。

而一见到沈齐人在这里,谢云书大概能猜到,沈青锋本人定然也在折剑山庄。

与林天南不一样,“镇三山”沈青锋虽武功高强,为人却着实不大高明。

这位北武林盟主沈青锋,家中妻妾成群、重男轻女,膝下不成气的儿子沈齐管教不严;对女儿沈欺霜却充满鄙夷,除了利用以外,没有多余关照,连给沈欺霜母亲一个名分都不愿意,与林天南形成鲜明对比。

除此以外,沈青锋此人颇好名利,眼瞅着同处北地的欧阳世家声望日隆。他这北武林魁首必是寝食难安,此番赴会更打着力挫欧阳家风头的主意。

“忆如十二三岁左右的话,原来是这么一回事……”

江湖一代新人换旧人,还得看旧人愿不愿意。

林天南爱女心切,为了林月如续命退出武林,实属迫于无奈。

但沈青锋家大业大,一夕之间要被欧阳世家取代,不手底下做过一场怎么可能?

按照谢云书的了解,五前的故事起始,就在欧阳英当上武林盟主之后,第一次举办品剑大会的那一年,距今不过剩下一两年的时间而已。

这一届的品剑大会,弄不巧便是改换盟主之刻。

难怪,欧阳英会派人上蜀山奉上请帖!

不过,由于要去先拜见家中长辈,谢云书接下来摆脱了沈齐纠缠,便先和李忆如暂时分开。

因为一直不喜欢武林中的勾心斗角,李忆如索性去和草谷、凌波师侄两人同住。而阔别两年之久,谢云书总得和家中长辈,汇报一下两年来的经历。

“谢云书见过家主。”

“哈哈哈,叫什么家主,快叫大伯。云书你回来得正好。两年未见,瑾轩时常在我耳边惦念,你是不是已经忘了家门。”

“抱歉,义父担心我一人来往,野外无法自保,所以才一直没让我回去……这次竟然是大伯亲自来此吗?”

“嘿,这次不得不亲至,还不是因为宴无好宴?至于瑾轩那边倒是无妨。你义父时常把你捎回的书信、节礼交给瑾轩,好让他知晓你出门无恙。”

红褐劲袍着身,打扮得一丝不苟,夏侯彰面向粗粝,脸色黑红,高冠整齐,腰间挂剑,看上去饱经风霜,但从其模样轮廓依稀还能看出,年轻时必是一个英挺的美男子。

此刻一提到夏侯瑾轩,他顿时有些很铁不成钢:“看你天庭饱满,精气神足,想必真气大有进益。哼,瑾轩要是肯像你一样耐心习武,又岂会一直只能闷在家中?!”

“大伯何必?瑾轩饱读诗书、见识广博,义父对他可是赞不绝口。”

“二弟对他一向宠溺,太过纵容。”

“他仙术可比我厉害多了。”

清楚夏侯彰是看他武学精进,欣慰同时又迁怒于不爱练武的夏侯瑾轩,谢云书赶紧替夏侯瑾轩周旋一二,然后左右看看问道:“瑾轩这一回又没来吗?”

“嗯,他宁可与二弟留在家中,也不愿随我同来折剑山庄赴会。真是……想我夏侯彰一身勇武,怎么就生了这么一个文弱儿子!”

无奈之中也有些自豪,夏侯彰话风一转:“好在近来他开始协助二弟打理家业,家里一切都算井井有条。”

谢云书继续吹捧,得把夏侯彰吹舒服了:“瑾轩打小聪明,我一点都不奇怪他有这能力。”

“好了,暂时不提瑾轩。这一次品剑大会有些不同,你可看出哪里不对?”

“来此路上,我见到了沈齐。欧阳门主、皇甫门主,是要和沈青锋一别苗头了?”

“不错,这浑水我们不蹚。”

虽说,四大世家对外宣称同气连枝,实际上却不尽然。

上官世家地处关外边陲,与内陆往来并不勤快,对这武林盟主位置有心无力。

夏侯世家富甲一方,以弓骑枪术闻名天下,对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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