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章 用公章的恶趣味(2 / 2)

加入书签

来,在联邦层面,也仅有联邦商法典第二章第203条规定了印章在商品买卖合同中失去效力。在其余的契约类文件,如合同、协议等方面,公章依旧具备法律效力。

说了这么多,可究其根本,卡特喜欢用公章的行为动因,还是源自心底那一丝恶趣味...

想想前世,屁大点的小公司,公章可能一年到头都用不到几次。而现在是什么?虽然也是小银行,可架不住贷款申请多呀!这小印章啪啪一盖,那心理都满足多了...

恶趣味,恶趣味,本就是自娱自乐的,独属于个人自己的,不便表露出来的小安逸,小满足。此时被帕特森突然点出来不说,还拿来一顿尬吹,这就令卡特的耳根有些热了。

太羞耻了!

好在正如公章在欧美国家的使用量越来越少一样,帕特森对夸赞的热情也快速消退。等卡特签好一式两份的协议后,大手一挥:

“请跟我来吧,酒店3楼的宴会厅,我已经订好了晚餐。等下餐桌上,我们再聊聊具体的事情...”

帕特森口中的具体事情,在有卡特保证接管森林银行的资金周全后,可能性似乎就只剩下一个了:

“如果巴斯那老东西知道你们牵了这个协议,只怕是不会善罢甘休的。皮尔森市的失业人口继续增加,也是可以预见的事情。对这个情况,你们有什么计划,或者看法吗?”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