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五十六章(1 / 2)
第九百五十六章
小宝这段时间的未来生活就这么确定了。
余有根是个孝顺的人。
既然回家来了一趟,还又顺手买了百十斤白菜萝卜土豆玉米糁小米啥的,还有余妈给的十来输液瓶的西红柿酱,到了平阳市给自家留下足够的,剩下的都给郭秀秀带回商都了。
郭秀秀拒绝来着,可惜拒绝没用。
余有根怕累着特殊时期的老娘,还亲自把菜和郭秀秀送回了商都市。
而且也确实见到了孙玉舟请的保姆。
说是保姆,其实和住家保姆还是不一样的。
这个保姆本身就是商都人,人家除了白天来帮忙,晚上是要回去的,就连早饭也是在自家吃了才过来。
倒不是不乐意住孙家的大洋房,而是家里有孙子,才三四岁,人家舍不得孙子,而且孩子也还小,离不开人。
要不是郭秀秀情况特殊,要不是家里实在穷,说真的,四五十岁的人,真没谁能舍得下脸来给人当下人伺候人的。
毕竟保姆保姆,说的好听,不还是跟旧社会一样伺候人的?
再说了,人家请保姆一般也就是请没结婚的小姑娘,或者结了婚的小媳妇儿,谁闲着没事儿请个老太太啊,怕被人知道了不够丢脸吗?
再说了年龄大了的人哪有年轻人利索?
有条件的肯定是更愿意请年轻人。
也就孙家不讲究,只要手脚麻利人品好,年龄无所谓,甚至孙玉舟不知道是不是年轻时的家庭的缘故,对这些奶年轻女性还挺反感的。
总之,孙玉舟本人更倾向于请年龄大点的,用他的话来说,就是成熟懂事有分寸,不会自作主张也不用教,还会看眼色。
郭秀秀当然无所谓啦。
这么大的房子她没怀孕的时候还收拾的过来,等怀了孕之后就开始发愁了。
这么大的房子看着是挺好看的,住着也挺舒服的,可收拾起来就太麻烦了。
就算不用天天收拾,可三五天收拾一次,也得每次忙个三五天啊。
以前她可没觉得赵家的房子不好收拾,现在收拾自家的就觉得麻烦了。
那是当然的,在赵家的时候,赵家有人住的房子是不用收拾的,全部都是谁住谁收拾。
郭秀秀和余妈倒是有点心疼孩子,但余娇娇和赵鹏程一个意思,自己的事情自己做。
他们可以为了孩子去拼搏更好的生活条件,给孩子提供更好的生活环境,但绝不愿意用好的生活把孩子给惯成吃饭都需要人喂穿衣都需要人帮忙的废物。
就连以前还挺小的王晗都不例外。
赵家的规矩,大人可以在旁边指导着孩子怎么做,但是不允许伸手帮忙,必须让孩子自己做。
久而久之,郭秀秀也习惯了,也不觉得打扫一下一楼和楼梯以及二楼的走廊有啥麻烦的。
跟孙玉舟一起生活,二楼的房间不住人的倒是都锁上了,可是走廊要打扫吧?
在一楼生活呢,一楼的面积也不小,也得打扫,以前还没觉得有啥区别,猛地怀孕身子重了,就麻烦了。
余有根早就在郭秀秀提起保姆的时候就提起了心,见到保姆本人后这颗心总算放下来了。
孙玉舟没趁机耍什么花花肠子就好。
不然他就把他娘带走。
至于他娘肚子里这个,大不了等他娘生下来他当自己孩子养呗,反正又不缺养孩子的这点钱。
郭秀秀不知道余有根的小心思,回头老两口一起还抱怨余有根送的东西太多,这么多菜,土豆红薯都要发芽了,他们俩就算加上个保姆,也吃不完啊。
只是看她那笑着的样子,哪里是抱怨,分明是炫耀。
孙玉舟顿时又想起了自家那几个带孝子。
同样是当儿子的,同样是当妈的带着孩子,怎么教出的孩子差别就这么大呢,那个谁还是上过大学的,就教出来这么些玩意儿。
他倒不是想儿子了,而是觉得,如果不是自己在孩子生命中缺失最重要的十来年,孩子也不至于长歪。
后来想想,自家那几个崽种好像在小时候就学会了眉高眼低看人下菜碟,这应该是从小就教歪了。
而且他和前妻离婚的时候孩子都已经懂事了,除非下狠手,不然很难掰正过来。
问题是他自问如果他没和前妻离婚,他会意识到孩子的问题吗?
他不会。
他就和所有自大的男人一样,觉得家里的是都是妻子的,孝敬公婆教养孩子都是妻子的事。
父母有不顺心就是妻子不体贴不孝顺,孩子太熊不听话那就是当娘的没教育好。
可他忘了,他作为爹娘的亲生儿子,是比妻子离父母更亲近的存在,而妻子呢,她只是半路加入了这个家庭,要说孝顺,明明应该是他这个从小由父母养大的儿子的事。
孩子的事情也是。
平时不管孩子,高兴了摸摸头,不高兴了当没看到,孩子没教好就怪妻子没教好,可是,妻子也很忙很累啊。
就算再八面玲珑的人也不吭做到面面俱到。
他把什么都怪到妻子头上是真的很没道理,明明是他这个做儿子的做父亲的没有担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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