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这个弟弟我看还是送人吧(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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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查到了,接下来就是抓人。

合上账本贴身收好,林瑄站起来就朝外走。

明天便是六月十五,即是大朝会,也是女帝给他查案的截止日期,而现在是未时四刻左右,也就是下午两点,他的时间不多了。

…………

江宁县衙。

林瑄赶到时,大堂里还在审案。

堂下呼啦啦地有上百名老百姓在围观,议论纷纷。

废了好一番功夫,他才挤到了前面,就看到堂中站着两个小贩,两人正在激烈争论着,而上首坐在的县令则颇为头疼地看着这一幕。

通过两个小贩的争论,林瑄知道了案情始末。

案子其实很简单,就是两个小贩在争夺一串钱的归属,甲说乙捡到了自己的钱,乙则说这本来就是他的钱,为此两人争论不下。

林瑄一笑,这个案子很简单,似乎很多电视剧中都有这个桥段。

他转眼视线,看到了站在前方捕快群众的二叔林渊。

林渊也发现了他。

于是他朝大堂外指了指,便转身又挤出了大堂。

很快,林渊就快步走来了,忙问道:“大郎你来了,案子查清楚了么?”

今天就是最后一天,他这几天都没什么心思上衙。

林瑄微微笑道:“已经查清楚了,这不来找你们县令借人嘛。”

林渊是江宁县捕头,林瑄是御史台侍御史。

御史台没有直属的武装力量,因此查案抓人就必须请外援,要么是刑部或大理寺,要么是府衙或县衙,甚至是请求皇帝派人。

他要让林渊出手抓人,肯定要经过江宁县县令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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