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亏得朕还心生怜惜,原来小丑竟是朕自己!(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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嬴政立于战车之上,双手抹了把脸上的汗渍灰尘,开门见山道:“朕命沿途关塞、郡县供应军需,卿可备妥了?”

“已然备妥。”李信慌不跌作揖回道。

“善!”

嬴政满意点头,看向旁边策马而立的秦墨。

秦墨则向后一挥手:“张司马,立刻交接粮秣。”

“喏。”

瘦了一圈的张苍翻身下马,叉着腿走向李信。

半个时辰后,三万骑士出了萧关,继续马不停蹄,赶往赵地边境。

“爱卿,为何不在关中歇息一夜,明日再行军?”

嬴政一边啃着干锅盔,一边向秦墨问道。

他是真没遭过这种罪,若非年富力强,恐怕早撑不住了。

秦墨策马道:“能多行半日路程,便不要浪费时间,毕竟骑兵出击,讲究的就是一个快。”

“而且方才李信将军的惊讶,皇帝也看到了吧,那便是臣主张快速行军的原因。”

“李信将军都始料未及,匈奴必然更会措手不及!”

嬴政咬牙点头,继续在战车上闷头啃锅盔。

那模样,着实恓惶!

秦墨看的不落忍,无奈道:“皇帝别啃锅盔了,待晚间宿营,臣让火头军做羊肉泡馍。”

“比这锅盔还好吃?”

嬴政顿时来了精神,丹凤眼放光道。

锅盔好吃吗?

对于秦墨来说,就是一道普通主食。

但对于嬴政,以及三万出征骑士来说,锅盔是毋庸置疑的奇特美食。

秦军以前的军粮,其实并非锅盔,稻米和粟米反倒比小麦受欢迎。

一来此时的关中,气候湿润土地肥沃,雨水多河道也多,天府之国最早也是指关中,远不是后世开发过度的模样。

总之,很适合种植稻米!

二来这先秦时代,其实石磨还未出现,也或许已有,但真心并未普及。

所以,麦子大多是蒸煮成麦饭,吃着真心不咋地!

此次出征匈奴,秦墨便让少府监打造石磨,搜购关中的小麦,给大军磨成面粉,让将士们以马匹驮载携带。

打算到了边地,出塞奔袭作战前,在制作成锅盔或炒面,以期延长更多保质时间!

至于嬴政吃的,是出征前秦墨让火头军试制的。

……

傍晚时分,三万骑士背靠泾河宿营,入夜前一座简易营寨已成。

火头军也已为全军烹制了羊肉泡馍!

扶苏亲自端了一铁盆,敬献给老子嬴政。

“如此多羊肉,从何而来?”

嬴政见营中将士都在大块朵颐,不由好奇问道。

秦墨主动解释道:“是先前萧关的李信老将军,他非要敬献给皇帝,都是刚宰杀的新鲜羊肉,皇帝放心食用。”

说着,突的脸色一沉道:“皇帝曾明发指令,只需给大军提供必要军需,不要铺张奢侈。”

“可李信老将军,却依然我行我素,敬献数千扇羊肉,实在当罚!”

嬴政嘴角抽搐,都不知道该说啥好了。

旁人都是端起碗吃饭放下碗骂娘,你这倒好,碗还没端起来,就开始骂娘了。

有本事你在萧关的时候,别要这些羊肉啊!

“唔,美味。”

嬴政不想弗了李信忠君之心,便打个马虎眼不提处罚,开始专注面前的美食。

按照后世方法烹制的羊肉泡馍,自是经典美味。

嬴政吃的汁水淋漓,胡子都黏一块了,边吃还边赞叹:“如此美食,何人烹制?宫中庖厨与之相比,都该剁碎了扔去喂狗!”

这夸人方式,很祖龙。

但扶苏似乎很理解老子的感受,跟着点头道:“然也,堂堂御厨,烹制食物竟还不如火头军,都该扔去喂狗。”

“火头军?”

嬴政从铁饭盆里抬起头,满脸狐疑。

扶苏点头:“确是火头军,只不过他们得了大将军指点。”

嬴政看向埋头猛吃的秦墨,好奇道:“爱卿擅长庖厨之术?”

秦墨含糊应答:“略懂。”

“大将军又谦虚了……”

扶苏嘿然,旋即颇有些兴奋道:“父皇有所不知,大将军的庖厨之术,堪称神乎其技。”

“更能化腐朽为神奇,将一锅隔夜饭,烹制的千金不换,名曰蛋炒饭,儿臣初尝时,险些把舌头也嚼咽了!”

嬴政听到隔夜饭仨字,顿时愣住。

朕初次去秦墨居住的茅屋,不也正是看见一碗隔夜饭,才心生怜惜大发雷霆吗?

嬴政呆滞好一会儿,才又试探问道:“那蛋炒饭,比之此汤,孰优孰劣?”

扶苏毫不犹豫回答:“蛋炒饭更佳!”

他活了这么大,喝过不知多少羊肉汤,虽不如眼前的美味,也总归是喝过。

但那铁锅炒出来,带着锅气的蛋炒饭,他却是平生仅吃过一次,自然感到惊艳!

嬴政面皮一阵抽搐,他此时已然明白,当初摔碎那碗隔夜饭时,秦墨为何满脸惋惜了。

人家那是真的心疼美食。

亏得朕还心生怜惜,原来小丑竟是朕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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