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亏得朕还心生怜惜,原来小丑竟是朕自己!(1 / 2)
嬴政立于战车之上,双手抹了把脸上的汗渍灰尘,开门见山道:“朕命沿途关塞、郡县供应军需,卿可备妥了?”
“已然备妥。”李信慌不跌作揖回道。
“善!”
嬴政满意点头,看向旁边策马而立的秦墨。
秦墨则向后一挥手:“张司马,立刻交接粮秣。”
“喏。”
瘦了一圈的张苍翻身下马,叉着腿走向李信。
半个时辰后,三万骑士出了萧关,继续马不停蹄,赶往赵地边境。
“爱卿,为何不在关中歇息一夜,明日再行军?”
嬴政一边啃着干锅盔,一边向秦墨问道。
他是真没遭过这种罪,若非年富力强,恐怕早撑不住了。
秦墨策马道:“能多行半日路程,便不要浪费时间,毕竟骑兵出击,讲究的就是一个快。”
“而且方才李信将军的惊讶,皇帝也看到了吧,那便是臣主张快速行军的原因。”
“李信将军都始料未及,匈奴必然更会措手不及!”
嬴政咬牙点头,继续在战车上闷头啃锅盔。
那模样,着实恓惶!
秦墨看的不落忍,无奈道:“皇帝别啃锅盔了,待晚间宿营,臣让火头军做羊肉泡馍。”
“比这锅盔还好吃?”
嬴政顿时来了精神,丹凤眼放光道。
锅盔好吃吗?
对于秦墨来说,就是一道普通主食。
但对于嬴政,以及三万出征骑士来说,锅盔是毋庸置疑的奇特美食。
秦军以前的军粮,其实并非锅盔,稻米和粟米反倒比小麦受欢迎。
一来此时的关中,气候湿润土地肥沃,雨水多河道也多,天府之国最早也是指关中,远不是后世开发过度的模样。
总之,很适合种植稻米!
二来这先秦时代,其实石磨还未出现,也或许已有,但真心并未普及。
所以,麦子大多是蒸煮成麦饭,吃着真心不咋地!
此次出征匈奴,秦墨便让少府监打造石磨,搜购关中的小麦,给大军磨成面粉,让将士们以马匹驮载携带。
打算到了边地,出塞奔袭作战前,在制作成锅盔或炒面,以期延长更多保质时间!
至于嬴政吃的,是出征前秦墨让火头军试制的。
……
傍晚时分,三万骑士背靠泾河宿营,入夜前一座简易营寨已成。
火头军也已为全军烹制了羊肉泡馍!
扶苏亲自端了一铁盆,敬献给老子嬴政。
“如此多羊肉,从何而来?”
嬴政见营中将士都在大块朵颐,不由好奇问道。
秦墨主动解释道:“是先前萧关的李信老将军,他非要敬献给皇帝,都是刚宰杀的新鲜羊肉,皇帝放心食用。”
说着,突的脸色一沉道:“皇帝曾明发指令,只需给大军提供必要军需,不要铺张奢侈。”
“可李信老将军,却依然我行我素,敬献数千扇羊肉,实在当罚!”
嬴政嘴角抽搐,都不知道该说啥好了。
旁人都是端起碗吃饭放下碗骂娘,你这倒好,碗还没端起来,就开始骂娘了。
有本事你在萧关的时候,别要这些羊肉啊!
“唔,美味。”
嬴政不想弗了李信忠君之心,便打个马虎眼不提处罚,开始专注面前的美食。
按照后世方法烹制的羊肉泡馍,自是经典美味。
嬴政吃的汁水淋漓,胡子都黏一块了,边吃还边赞叹:“如此美食,何人烹制?宫中庖厨与之相比,都该剁碎了扔去喂狗!”
这夸人方式,很祖龙。
但扶苏似乎很理解老子的感受,跟着点头道:“然也,堂堂御厨,烹制食物竟还不如火头军,都该扔去喂狗。”
“火头军?”
嬴政从铁饭盆里抬起头,满脸狐疑。
扶苏点头:“确是火头军,只不过他们得了大将军指点。”
嬴政看向埋头猛吃的秦墨,好奇道:“爱卿擅长庖厨之术?”
秦墨含糊应答:“略懂。”
“大将军又谦虚了……”
扶苏嘿然,旋即颇有些兴奋道:“父皇有所不知,大将军的庖厨之术,堪称神乎其技。”
“更能化腐朽为神奇,将一锅隔夜饭,烹制的千金不换,名曰蛋炒饭,儿臣初尝时,险些把舌头也嚼咽了!”
嬴政听到隔夜饭仨字,顿时愣住。
朕初次去秦墨居住的茅屋,不也正是看见一碗隔夜饭,才心生怜惜大发雷霆吗?
嬴政呆滞好一会儿,才又试探问道:“那蛋炒饭,比之此汤,孰优孰劣?”
扶苏毫不犹豫回答:“蛋炒饭更佳!”
他活了这么大,喝过不知多少羊肉汤,虽不如眼前的美味,也总归是喝过。
但那铁锅炒出来,带着锅气的蛋炒饭,他却是平生仅吃过一次,自然感到惊艳!
嬴政面皮一阵抽搐,他此时已然明白,当初摔碎那碗隔夜饭时,秦墨为何满脸惋惜了。
人家那是真的心疼美食。
亏得朕还心生怜惜,原来小丑竟是朕自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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