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大将军,医疗兵前来报到!(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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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通鼓毕,三万骑士已然完成集结,分为两万五千轻骑和五千重骑。

轻骑披上身铁甲带盔,配三匹母马,带铁马刀、弓箭、霹雳弹数枚,马鞍马镫马蹄铁俱全。

重骑披全身铁甲带盔,另配一套马甲,配三匹母马,带铁马刀、长戟、霹雳弹数枚,马鞍马镫马蹄铁俱全。

当然,现在装备缺口依然不小,少府监还在全力生产中,也一直在往这里送。

毫不客气的说,嬴政如果不是占据着大义,向华夏诸民伸手要捐献,大秦那点可怜的国库家底,根本就装备不起这三万骑士!

这段时间,三万骑士已经被王翦王贲父子整编过,大致分为四部。

其中五千轻骑,划为秦墨直属卫队,设校尉一名,由赵佗担任。

另外五千人马具甲的重装骑士,也设校尉一名,由章邯统领。

余下两万轻骑,则分设偏将两员,分别为屠睢、任嚣。

两位偏将两位校尉,都是秦军将领中的后起之秀,其中屠睢和任嚣资历稍老,章邯和赵佗则完全属于少壮派。

点卯完成之后,秦墨直奔主题。

“尔等之下,皆是骑射锐士,本候便没那么多废话了。”

“以千骑为一队,折返三十里为限,比一比骑术,先回来的五队骑赏肉食,余者皆罚食糙米。”

“去吧!”

秦墨挥手,四人立即退下,回到本部人马传令。

三万骑兵卸甲减轻负重,便轰隆隆出了营,分成三十队,在各自二五百主,或者说千将的带领下,展开急行军。

扶苏一直在旁边冷眼观瞧,他虽然没练过兵,大概也能猜出秦墨的用意。

无非是想通过这一场比试,大致观察各千队的优劣,到了战场上也好权衡用之。

总的来说,秦墨治军并无出奇之处!

时间一晃到了中午时分。

出营的三万骑兵,陆续开始有千队回返,而营中早已杀猪宰羊备好肉食,香气扑鼻。

“大将军,末将王其交令。”

当先带队回返的千将,志得意满来到将台下交令。

他这姓氏,又在军中任职,想必跟王翦王贲有些渊源。

秦墨点头,问道:“尔麾下儿郎可有掉队?”

王其的志得意满,顿时僵在脸上:“呃……有。”

“多少?”

“约莫,有三五十吧。”

王其迟疑道。

秦墨冷哼一声:“身为将领,手中握着麾下儿郎生死,竟敢马虎慢待,若在战场定要斩你示众!”

“回去查清楚,伍中但有一人掉队者,全伍受鞭笞五次。”

“直属什长,直属屯长,直属百将,也各受鞭笞十次。”

“至于你这个千将,先去把掉队的儿郎找回来,再领受鞭笞十五!”

王其咧嘴之余却又心悦诚服,拜道:“喏。”

“去吧。”

秦墨挥手,王其再拜退下。

而随着越来越多的千队回返,校场上也响起连绵不绝的皮鞭抽打之声。

都是弄丢了麾下儿郎的军将,在排着队受刑!

直到一队士卒掉队的轻骑兵千队回返后,秦墨才终于露出笑脸:“好,成绩不算差,也没有弄丢袍泽,当食肉,为表率!”

那千将顿时大喜,兴高采烈回了本部,朗声告知麾下儿郎。

“大将军说了,咱们成绩不算差,更没弄丢袍泽,当食肉,为表率!”

“万胜!”

“万胜!!”

“万胜!!!”

千余骑士齐声高呼。

其他千队骑士频频侧目,又是羡慕又是嫉妒。

但其他千队越是羡慕嫉妒,这千余骑士便越是得意,不觉间便已唱起秦风。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岂曰无衣?与子同……”

这便是指着和尚骂秃驴了,其他千队骑士听的脸都绿了。

尤其那最先回返的王其千队,简直要把牙咬碎了:“瓜怂,这次额们只想着快,没顾上掉队袍泽,才让你们捡个便宜,待看下次如何!”

……

将台上,扶苏看着各千队之内,逐渐形成的凝聚力,心中不由翻起惊涛骇浪。

这三万锐士乃是从关中各处抽调而来,个人战斗力虽强,但士卒却是互不相识,堪称一盘散沙。

如果循规蹈矩的磨合,恐怕非得月余之功不可!

可秦墨只用不到半天时间,已然让士卒产生凝聚力,不可谓不高屋建瓴。

扶苏心中敬佩之余,便瞧了眼安之若素的秦墨,然后……又敬佩不起来了。

因为娇媚的虞姬,就牵着狗站在秦墨旁边,他想视而不见都不行。

好好一个绝世帅才,怎么就离不开女人呢?

就算离不开女人,在家里玩不行么,非得带进军营重地?

扶苏腻歪的不行,迟疑着要不要开口劝劝秦墨。

如果真能挽回偶像的形象,对于粉丝来说,还是很有成就感的!

哗啦啦——

扶苏正自盘算,营门外却突然驰进来数十辆战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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