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传四:七十年代(二)(2 / 2)
过炮弹碎片的打击,所以每天一副驼背的哲学家样子,后来头发太碍事了,几个医生给他剪了,他极力反对,后来,没办法了,他头上那封的针也漏出来了,半个脑袋之多,怪不得留长头发,我当时去看他的时候,第一次看到他的样子,他虽然颓唐,一如既往,但是依然板正,这不能叫颓唐了,他仅仅是因为背部无法坚持他的身体昂扬,但他的意志始终向上,他精气神很好,虽然说最多也就一年而已,但是他知道,他很清楚,可是他并不慌,一点也不急,也许,他看的清楚吧,也许,他放的下吧。
那年深秋,早就动不了的徐叔做在床上,我一直去看他,我问他
“你以前是军人吗?”
他淡然的回答
“也许算。”
我继续问
“那你现在还在战斗吗?”
他被我幼稚的问题逗乐了,可是短短几秒,他便愣住了,把头扭向我,眼神有点改变了,他轻微的点点头
“也算也算,我是会战斗到最后的,我可不是逃兵。”
“你为什么不学一下保尔柯察金呢?就算写不了暴风雨所凝聚的,也能写个哲学论概吧。”
他没有回答,依然淡定的坐着。
过了一个月,他死了,他死的很安详,没有挣扎,很平静的死了,在死之前我问过他的心态。
他把这归为一种哲学思想,被我成为神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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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也许神魔也如此一样吧。
“我活着,是因为我还没死,也许你觉得这很可笑,但是这是事实,我现在处于生于死之间的境界,不会因为生的痛苦去崇尚死亡,也不会因为恐惧死亡而一味苟活,这是一种新境界,是人类值得推崇的境界!”
孟璜就读到这里,他开始认为梅迁还是有点文化水平的了,都整出神魔主义来了,怪不得是名著呢,他出了书店,按理来说是明天出发,延羊猪公路回去,这里还没发明汽车,也是很难,他准备今天晚上跟姜语聊聊。
他一路往首都南边走,大家住的地方都一样,都是政府工作者,来到城南吕波旅馆,姜语正好在外面站着,他向姜语打招呼。
姜语看他来了眼睛一亮,笑着回答他
“怎么样,懂梅诗金公爵是什么意思了吗?”
“白痴是吧,这是在骂我呗。”
姜语仔细瞧瞧他,捋捋头发,把他手中的《神魔》拿过来,然后摇了摇头。
“看来你没读过《白痴》啊。”
孟璜没有否认,但是也问了一句
“如果我读过呢?”
“你如果读过就知道我在说什么了。”
“叶班契娜小姐,我可不是梅诗金,也许?我是个落魄的波兰贵族?你看我这富可敌国的财富,是不是应该跟我私奔。”
孟横玩味的看着姜语,姜语被他盯的有点害羞,低头嗔怪道
“我可不是娇生惯养的三小姐。”
“我可不励志成为梅诗金,那是那位的梦想。”
姜语明白他说的是谁,她笑笑,走下台阶,拉起孟璜的袖子,另一只手把《神魔》塞回孟璜手里
“我可不喜欢梅诗金,博爱众生?谁喜欢,你这位骗子介意带我去吃一顿,来展现你的富可敌国吗?”
孟璜眼睛眯起来,他忍住没有笑,轻轻的说了句
“乐意效劳,我的娜斯塔霞。”
姜语拉着他走,听到他说娜斯塔霞,问他
“我要是把你当罗国仁呢。”
孟璜表示无所谓,并且跟她并排走在一起……
“哎那个……”
“嗯?怎么了,黄哥。”
“我喜欢你……”
“啊,好,哎?”姜语没反应过来,她倒是想把手松开了……
孟璜倒是抓住了机会
“这是答应了嘛?”
姜语低下了头,手却被攥住了,她感受到一阵温暖,她有点激动,同时有点紧张
“哎哎,你会不会太突然了一点?”
孟璜没搭理她这个问题,依然问
“答应了吗?”
姜语头低的更低了,基本上是孟璜在拽着她走,她似乎是想了很久,最后终于憋出来一句话
“嗯,我也喜欢你,”
繁华的首都第一次通了电,在夜晚显得格外两眼,世界上第一个有电的夜晚来临了,这道光,也倒映了两个人的影子,似乎是紧紧抱住了,他们也许都渴望这一刻吧……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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