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第一哲学》(五十五)(3 / 3)
如其占矣。
上六,丰其屋,蔀其家,窥其户,阒其无人,三岁不觌,凶。
阒,苦具鸟反。以阴柔居丰极,处动终,明极而反暗者也。故为丰大其屋而反以自蔽之象。无人、不觌,亦言障蔽之深,其凶甚矣。”
看朱熹对《周易》的注释,在”易学”史上朱熹算那门子派呢?说是”义理”派吗?朱又不同于王弼,朱熹往往把《周易》文辞当占辞解释。说是”象数”派吗?虽也用阴阳爻位之说,但又不同于汉”象数”解释《周易》方法。说是占筮派吗?可加杂着”王道”的义理之说,又并不是全讲如何占筮的。总之,朱熹的”易学”是个四不象,完全遵循《易传·系辞》经文的妄说:“易有圣人之道四焉:以言者尚其辞,以动者尚其变,以制器者尚其象,以卜筮者尚其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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