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章 他好兄弟,不就是我嘛!(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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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山洋洋得意道:“花娘,你还不知道吧,现在采珠队的东家是县令大人的朋友。”

“东家器重我,叫我做小队长。”

“你别想着报官了,看在我们东家的面子上,县令大人一定会秉公执法,不会叫你冤枉了我的。”

林山越想越气,他目光扫过花娘与王振,“你说你要报官,我才是要报官才对!”

“你们这对奸夫**,被我捉奸当场,我要求县令大人将你们都杀了!让你们浸猪笼!”

花娘憋屈极了,“我们的婚书是假,你有什么资格报官?我与你根本就没有关系!”

“男人三妻四妾都是常事,我与你正经拜过堂,大家都知道,怎么就没关系了?”

花娘算是听出来了。

她要报官两人就是没关系,她就是没资格。

林山要报官就是两人有关系,她跟王振是奸夫**。

说来说起,就是林山与县令有交情,衙门的人要站在林山那一边。

怎么天底下的好事,都叫他林山占了去?

想到自己这两年枉负的青春,花娘咬牙扑了上去,“林山,我跟你拼了!”

官府给不了她公道,那她就自己讨回这债来!

林山也不纵着花娘,刚刚是他没有准备叫花娘从后边偷袭了,现在他看着花娘扑过来,就想去拽她的头发,被王振抓住手。

林山抽了抽,没抽动。

今天也是奇了怪了。

林山是采珠队的人,干的也都是力气活,他的力气是不小的。

可今天遇到两个人,力气都比他大!

王振沉着脸,黝黑的眼睛里闪着幽光,“林山,我与花娘发乎情止乎礼,并未有任何逾越的动作。”

“所有人都看着,他们的眼睛是明亮的,他们都能给我们作证!”

围观群众应和道:“没错,我们都看见了,他们俩就没什么逾越的!”

林山这么个仗势欺人的,原是有羡慕的,现在也成了愤怒,能帮王振一点肯定是一点。

“跟我去官府。”王振扯着林山往外走。

林山脸涨红成猪肝色:“我不是都说了,去官府没用!”

“花娘的事情的确不好报官,但是你两年前买凶杀我这件事,官府一定会接!”

林山如遭雷劈,愣住了,“你,你说什么?”

王振冷哼一声,像甩破布一样将林山甩开,对着人群拱手,高声道:“我王振从未得罪过什么人,所以两年前遭遇追杀一事,我一直觉得蹊跷,我调查了两年,才发现是这林山为了占有花娘,故意买凶杀我!”

“这厮与衙门有交,王某斗胆求诸位给我做个证,莫要将林山这恶人逃过一劫!”

此时人群中出现两个人,第一个就是八字胡男子,第二个人是一个虎背熊腰的汉子。

汉子是被八字胡男子拖着进来的。

没错,就是拖着进来的。

鼻青脸肿的,鼻梁下还挂着两条血痕。

进来后,那汉子就跪下冲众人磕头:“我错了,我不该拿林山的钱去杀王振,我知道错了,你们放过我吧!我真的知道错了!”

林山脸色大变,喝道:“一派胡言!一派胡言!我根本就不认得此人!”

“哼,你们这对奸夫**,为了铲除异己,居然将帽子扣到我头上,你们真是恶毒!”

“我林山不可能做这样的事情,整个采珠队都可以担保!”

围观群众看看王振,他是一脸的诚恳。

再看看林山,眼眶发红脸发黑,嘴唇紧抿着,一副受尽了冤屈的模样。

这……

到底哪边说的是真的,他们该相信谁?

孟小艺拧眉看着事态发展。

林落整理了一下衣襟,清了清嗓子。

嗯,该到她出场了。

她刚迈出一步,李氏就突然跳起来看着那汉子道:“李老四,这人是李老四。”

“你认识他不成?”立马有围观群众问道,李氏认识这汉子,是不是就代表着……

李氏道:“我自然认得,不止我认得,林山也认得!”

闻言,林落脚步一顿,她思忖片刻,又将迈出去那条腿收了回去。

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在李氏身上。

林山冲过来,“贱人,原来你跟他们也是一伙的!说,你收了他们多少钱,你要害自己的相公!”

李氏用肩膀顶得林山栽倒坐在地上,她又做家务又撑船,这力气可不比林山小。

“之前,就是两年前,林山请了李老四去我家喝酒,临走的时候我还看到林山给了李老四银钱。”李氏憋红了脸,她很少在人前说话,现在是在硬着头皮说话,“我那个时候觉得奇怪,就问了林山,这厮说是借给李老四的!”

“就因为他那一句借!我把李老四记了两年,我现在还记得!”

众人哗然。

事情到这里就明了了,好端端的林山给李老四钱做什么,那肯定是买凶杀人给的银钱!

众人指着林山骂:“最狠毒最恶心的就是你了,都事到临头了还给自己找补!”

林山手慌脚忙,“不是,不是的,那真的是我借给李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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