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我的地盘我做主(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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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阴城人口不是很多,但要隐藏一个人是件轻而易举的事,尤其像“千面如来”闻大先生,这样擅于易容之人。可是要得到飞鹰尊,就必须先找到闻大先生。叶枫心里充满了矛盾,既想尽快找到飞鹰尊,趁早了结此事,又企盼飞鹰尊永远不要出现,因为那样的话,大家就能相安无事。

他们都是风华正茂,朝气蓬勃的少年,有许多精彩的事,等着他们去做,有许多小巧精致的红酥手,等着他们去牵,而不是某些大佬用完即弃的棋子。他衷心希望每个人能够带着真诚的笑容,相互欣赏的情谊离开华阴城,他日在江湖相逢,还可以坐下来喝几杯烈酒,肆无忌惮的说些包含别样味道的笑话!

其实他知道那是他的一厢情愿,他本来就是个容易自作多情的人,他巴不得每个人活得很好,没有烦恼忧愁,每天都是风和日丽,没有暴风骤雨,然而现实往往呈现他是残酷,黑暗的一面!在余冰影看来,他分明忋人忧天,自找苦吃。她哼着动听的小曲,带着两个男人逛街,居然还找了个无可挑剔的理由,“大隐隐于市”,像闻大先生那种自恃清高、声望极高之人,当然不会像缩头乌龟一样躲在荒郊野外,所以这熙熙攘攘的华阴城才是他的藏身之地。

所以不到处逛一逛,瞧一瞧,怎么能发现闻大先生的踪迹?她既摆事实,又讲道理,再加上斩钉截铁的语气,两个男人只有点头称是,不敢反驳一句。这一天正是圩日,附近乡镇的人都到城里赶集,好多人挑着自家种的疏菜瓜果,到城里换取所需的生活用品。本来局促狭窄的街道,凭空多了那么多的人,以及随地摆放的货物,犹如一条逼仄的羊肠小道,连脚都插不进去。

余冰影终日面对空山幽谷,难得见过如此繁华场景,只觉得入眼之物,皆是百看不厌。平时让她望眼欲穿的叶枫,此时也变得可有可无了。叶枫见得她兴致极高,低落的情绪也不禁高涨起来,暗道:“生有何欢,死有何惧?临死之前能让影儿开心,也算死得其所。”当下心无牵挂,掏出平时积攒的钱财,向余冰影大献殷勤,凡是她中意喜欢的,不问价钱,统统拿下。

倒是余冰影深得余观涛精打细算,决不花一文冤枉钱的精髄,见得叶枫阔少爷做派,不由得大为心痛,不仅不与叶枫沆瀣一气,反而挑最便宜的东西,锱铢必较。那些商贩无不大呼意外,心道:“长得美丽的姑娘,出手一点也不美丽。”但见她一笑一颦显出一种别样的风采,如何硬得心来拒绝她?有些东西简直半卖半送。余冰影极是得意,自是又给叶枫讲一堆大道理,想获得女人的爱,最简单不过了,只要用了心思,就能将她俘获。

只有那些心怀不轨的男人,才会花钱如流水,莫非是我看走了眼?说到此处,眼角瞟着叶枫,看他如何辩解?叶枫当然清楚得很,这时与她唱反调,显然是极不明智的选择,唯有顺着她的意思,才能逃过一劫。余冰影的话还没有说完,叶枫已经换上了痛心疾首的表情,嘴里喃喃有词,说的都是余冰影爱听的话。余冰影眸含春水,带笑带俏地看着他略显夸张的表现,待到差不多的时候,俏脸蓦地一沉,冷笑几声,道:“暂且放你一马,你可得牢记我的恩情,别敬酒不吃罚酒,到那时有你好看。”禁不住噗嗤一笑。

叶枫点头道:“是,小元子给我做个证人,看我还敢不敢犯?”小元子心里有些不以为然,暗道:“有些女人只要钱,不要爱,她们只要贪享一时欢乐,不要天长地久。”三人说说笑笑了一阵子,余冰影忽然眼睛发亮,指着右方街头吃吃笑道:“看,那个人是谁?”只见脏兮兮的街边蹲着一个身材矮胖的中年人,身穿褐色的天蚕丝衣衫,右手大拇指戴着个硕大的祖母绿扳指,笑容可掬,一团和气,好像庙里供奉的弥勒佛。

他全神贯注和一个衣衫褴褛,额角贴着圆形膏药,趿着一双裂着口子的拖鞋的邋遢汉子,下着象棋。尽管那男人身上散发出臭哄哄的汗味,却丝毫不影响他的情绪。叶枫一见到这人,登时笑了出来,道:“这不是贺叔叔么?”原来这人正是华阴城“德福镖局”总镖头贺万强,大家称他为“笑面佛”,为人八面玲珑,左右逢源,说话诙谐幽默,行事鬼马搞怪,常常出人意料。他是余观涛的好朋友,经常上华山做客,叶枫他们都叫他叔叔。

三人走了过去,立在贺万强身后,贺万强专心致志,哪理会身后站的是谁?三人见得贺万强已输得一塌涂地,只剩下一个光杆将军,独自面对对方越境而来的精兵强将,在做困兽之斗,眼看不用多久,便将马革裹尸,为国捐躯了。那人“啪”的一声,驱车直捣黄龙,大喝道:“将军!”贺万强把将军往上走了一步,干笑几声,道:“将军狡兔三窟,投后门去了。”那人笑道:“先让你将军上茅房,喘息片刻。”调动两门大炮,支好炮架,对准将军逃窜的必经之路,只要将军敢露头,便炮火纷飞,教他粉身碎骨。

贺万强四面楚歌,只在方寸之地踱着步子。那人拾起一个马,举得高高,重重压在棋盘上,道:“霍去病马踏匈奴。”贺万强把将军又往上走了一步,道:“将军一个懒驴打滚,马腹逃生,侥幸,侥幸!”旁观的众人禁不住笑了起来。那人把一枚卒子推了上去,冷笑道:“无名小兵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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