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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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爱逛街的基因,估计是编成了代码刻在血管壁上面的。

第二天,沈婴大小姐领队,三个半女人,浩浩荡荡就冲进了佛罗伦萨的各大商场。

孟蝶一开始还念叨着要去看展览,要欣赏遍布街头的雕塑,结果,被扯进奢侈品店后,那腿也迈不出来了。

白羽这个从来自己变衣服出来穿的公主,再加上尼尔这半个女人,什么神族,什么魔族,全都逃不开女人的这个魔咒。

可怜的亚克力,又当翻译又当苦力。

直到商场全都要关门了,这几个女人才人手拿着一个当地知名的冰淇淋,从商业区里出来。

而此时的亚克力,已经被大大小小的手提袋埋了起来,变成了移动购物车啦。

童大老板给了一百万预算,这几位可是一点没客气,超额完成了预算任务。

当他们在一处露天的咖啡店门前歇脚的时候,兴奋劲稍减,孟蝶才第一个想起来,童小好玩了一整天失踪,根本没露面。

“好哥呢,大半天没见人啦。”

沈婴掏出新买的口红,抿着嘴被起妆来,同时不屑地说:“他?我看是怕花钱躲起来了吧。”

孟蝶可不信:“啊?还怕花钱……咱们今天都花了多少啦。”

这名几个月前还苦哈哈天天只敢吃学校食堂的小姑娘,此时从购物的疯狂状态中冷静了下来,一听沈婴提到钱,奢侈的罪恶感浮了上来。

“开个玩笑吗……不是怕花钱,难道是去找艳-遇了不成?”

沈婴说这话的时候,故意瞥了白羽一眼。

白羽明白这话是说给自己听的,眼皮都没抬一下,专注地享用着冰淇淋。

他们两个人的关系,在所有人眼中,都是明摆着的,只有这两个当事人,谁也没挑明过,一直就这么悬着。

这其中,主要还是那些大段大段缺失了的回忆在作梗。

沈婴看白羽没反应,觉得不过瘾,还想再说几句逗她一下,还没想好词,话题的男主人公就出现了。

童小好一瘸一拐地从不远处挪着步子走过来,还差着十几米远就喊上了。

“好你们这些狠心的女人,这一天玩得开心着呢,花着小爷的钱,没一个记挂我一下的,真是让人伤心呀。”

这几个女人里,最关心他的,其实要数孟蝶,倒不是她对童小好生了什么情愫,主要是感恩和敬重,这可是改变了她人生的一个贵人。

孟蝶看他走路的状态,马上跑过去搀扶。

童小好故意提高了分贝,冲着白羽喊:“你看,还是人家小蝶有良心,至少过来扶我一把。”

白羽“嘁”了一声,翻了个白眼。

“自己逞能,一个人跑去蹲点,当谁不知道呢?看这意思,猎人让狐狸咬了腿啦。”

这时,童小好坐到了本来属于孟蝶的座位上,长舒了口气,说道:“怕啥,饵在咱手上,跑得掉一回,两回,他就是跑上十回,也得再回来。”

“饵?”亚克力听得一头雾水,连提了一天东西的疲劳劲都忘了,疑惑地瞧着童小好,等他解释。

其他人也是不明所以,看着这默契的两人,等着答案的揭晓。

白羽装得不屑又无所谓,可还是忍不住看了一眼他的伤腿。

外伤,以他九神的体质,就算神性没恢复,过不了一会也就没事了。

白羽踏实下来,继续和他斗嘴。

“就你这水平,猎物再回来十回,你也抓不住,怎么,要不要在这买个房子安顿下来,准备和那两人打持久战?”

“嘿嘿……”

童小好卖弄地坏笑着,手在裤子口袋里鼓捣了半天,可就是不拿出来。

白羽秀眉一紧。

“不可能!这么容易?”

童小好慢悠悠地把口袋里的手拿了出来,手掌展开,一道晶莹的彩色光芒立刻映入了众人眼中。

“不好意思,公主殿下,贵人自有天助,小爷我得手了。”

真的是三棱水晶,跟亚克力曾经发过来的照片上一模一样。

只是照片中,却没有拍出这水晶上神秘晶莹的光泽。此时,夜色之下,那水晶在童小好的掌中,闪耀着灵动的彩光,照亮了围观的每个人的眼瞳。

孟蝶感叹道:“这水晶好漂亮,气息特别强大,白羽姐,你感受到了吗?”

白羽缓缓地点点头,她凝视着这水晶,心中升起无数复杂的情绪。

臭家伙,这块容器,会不会藏着自己的记忆,还是说,还藏在其它的几部分里?

白羽心情很复杂,她猜到了童小好今天会去做什么,但她完全没抱希望他能顺利把水晶带回来。

现在,这容器突然出现在眼前了,她心里一点准备都没有。

“走,回去说,这东西在街上太扎眼。”

一行众人回到旅馆的时候,童小好的腿就已经恢复到行动自如了。

他几个健步冲到房间里,屁股还没粘到椅子上,就迫不及待地又掏出了三棱水晶。

房间暖色的灯光下,水晶的光泽又发生了变化,明显和刚才在街边路灯下看到的不同了。

连世代守护这水晶的亚克力,其实也是第一次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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