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行必成团队(1 / 2)
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我所在的秘书科,收到一份材料,内容是他们打掉了一个犯罪团伙。我就稍加整理,拟就一篇简报,呈送秘书科长审发。科长阅罢,说不能发,理由是内容失实。我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心忖咋会失实呢?
科长朝我笑道:"只有两个人参与的犯罪,不能算是团伙犯罪。犯罪团伙的最基本特征是必须三人以上。"
科长祖籍四川省泸州市,西南政法大学毕业生,因需接受"再教育",被分配到了浙江省嵊县。国家恢复公检法机构时,调入公安局。科长见我懵懂,笑道:"法律上的术语,繁杂深奥,你以后可得多看一些法律书籍,免得到时出洋相,闹笑话。"
我把头点得像捣蒜一般。见我如此谦虚,科长便示意我坐下,说:"学法律,也得讲究方式方法,比如为什么要将三人以上定为团伙,而不是两人以上,在于中国对这个'三'字,十分看重,比如'事不过三'、'一而再,再而三'、'三不相信'、'三生有幸'、'三足鼎立'、'三人行,必有我师焉'等,你看,用这个触类旁通的方式学习法律知识,你还会忘记犯罪团伙的基本条件吗?"
从此以后,我对"三"字有了刻骨铭心的理解,只要遇到涉及"三"的人事,就会想起当年科长的教诲。最近在搜阅三国历史资料时,意外发现一个有趣现象,这就是曹魏、蜀汉、东吴三国,分别出现过一个三人团伙,噢,说错了,不是"团伙",而是"团队"。
先讲蜀汉的那个三人团队。组成这个团队的三个人物,不说你也知道,那就是刘备、关羽、张飞。
罗贯中在其所著的《三国演义》一书中,将"桃园三结义"这个桥段,作了引人入胜的描述,内中那句"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的誓言,成为之后效仿者不可或缺的纲领性指导术语。从事公安工作近40年,接触过当地数百个犯罪团伙的案宗,发现这些大大小小团伙在形成初期,成员之间几乎都借用过上面那句"桃园神语"。因此一定程度而言,"桃园三结义"起有教唆作用。
事实上,如果放到时下,刘备、关羽、张飞的所作所为,其实就是团伙犯罪。《刑法》对于犯罪团伙的界定标准,有如下五条:一是人数较多(三人以上),重要成员固定或基本固定;二是经常纠集一起进行一种或数种严重的刑事犯罪活动;三是有预谋地实施犯罪活动;四是不论作案次数多少,对社会造成的危害或其具有的危险性都很严重;五是有明显的首要分子。
你看看,上述五条,哪条不符"桃园三结义"中的刘备、关羽、张飞?无论正史上的刘备鞭打督邮,还是演义中的张飞鞭打督邮,都属"无视朝廷命官"之罪。
但奇怪的是,读者看到这个情节,反而觉得痛快解气。这是为何?盖因刘备他们所打的"匡扶汉室"旗号,掩盖了他们有损当时社会秩序的行为。尤为可笑的是,即使到了时下提倡依法治国的时代,"桃园三结义"仍被作为正面、正义、正统的素材,左右着人们对信义的认知。
不说"桃园"的事了,再说,就会没完没了。接下去就说曹魏的那个团队。相对于"桃园三结义"中的三个"莽汉",曹魏那个团队中的三人,名叫华歆、邴原、管宁,皆系满腹经纶的文人。基于他们三人,早期经常"同吃同住同劳动",加上才智方面不分仲伯,时人尊誉他们为"一龙":华歆是龙头,邴原是龙腹,管宁是龙尾。
虽为"一龙",亦会"病痛"。有次管宁与华歆一起在室内学习,门前忽然驶过一辆装饰豪华的"官车"。华歆放下书籍,跑出去观看这是哪个大官坐的马车,等他回到屋里,管宁一边将同坐席子割成对半,一边对华歆说:"你不再是我的朋友了。"这就是三国史上有名的"割席断义"典故。
虽然"龙尾"与"龙头"闹僵,但作为"一龙"这个整体,他们三人却在曹魏,不,应该是在三国史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读者如有兴趣,可去百度搜索,那里有着诸多事关华歆、邴原、管宁道德情操方面的有趣介绍。
提到有趣,人生的有趣莫过于神游山水。时下生活条件好了,人们对于"有趣"的追求,不再局限于油盐酱醋茶,不再拘泥于单位、工作、家,于是催生了一批又一批的"驴友"团队。
其实最早的"驴友"团队,出现于东汉末年。当年那个"驴友团队"中的三名成员,名叫诸葛瑾、步骘、严畯。相对于曹魏的"一龙"团队,这个神游于东吴山水之间、一路赋诗著文、被冠"三个英杰俊才"的团队,潇洒之自由、风流之倜傥、解忧之快乐,迄今无人能够予以超越。
难以超越的原因,不在于人数、不在于地点、不在于时间,而在诸葛瑾、步骘、严畯三人,后来皆成东吴政权的核心人物,官阶高到"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程度。尤为令人称羡的是,三人老死于自然!这在风云变幻的三国时代,实属难能可贵。
既然说到难能可贵,"一龙"成员的人生结局,有所类似东吴的"三个英杰俊才"一一"龙头"华歆,老死于任上;"龙腹"邴原,在曹丕设问"仅有一粒救命药丸,是救君主还是救父亲"的问题面前,选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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