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7章 知难,行亦不易(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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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见衮衮诸公的任意侵害人权而已;他们只看见宣传部“打倒某某”“拥护某某”而已;他们只看见反日会的站笼而已。以此训政,别说六年,六十年有何益哉?

“故中山先生的根本大错误在于误认宪法不能与训政同时并立。他这一点根本成见使他不能明白民国十几年来的政治历史。他以为临时约法的失败是‘由于未经军政、训政两时期,而即入于宪政’。这是历史的事实吗?民国元年以来,何尝有‘入于宪政’。

“‘宪政’的时期?自从二年以来,哪一年不是在军政的时期?临时约法何尝行过?天坛宪法草案以至于曹锟时代的宪法,又何尝实行过?十几年中,人民选举国会与省议会,共总行过几次?故民国十几年的政治失败,不是骤行宪政之过,乃是始终不曾实行宪政之过,不是不经军政、训政两时期而径行宪政,乃是始终不曾脱离扰乱时期之过也。

“当日袁世凯之流,固不足论;我们现在又到了全国统一的时期了,我们看看历史的教训,还是不敢信任人民而不肯实行宪政呢?还是认定人民与政府都应该早早‘入塾读书’,早早制定宪法或约法,用宪政来训练人民和政府自己呢?

“中山先生说得好:中国今日之当共和,犹幼童之当入塾读书也。

“我们套他的话,也可以说:中国今日之当行宪政,犹幼童之当入塾读书也。

“我们不信无宪法可以训政;无宪法的训政只是专制。我们深信只有实行宪政的政府才配训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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