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三章 虽千万人吾往矣(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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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迪回到营地,马上吩咐,“收拾收拾,准备明天出发。三毛去通知龙五爷,我的侍卫生涯结束了。”

“啊?这么快?”

“谈判目前在伊犁进行,咱们又已经占了半座城,曾大人可以借用左大帅手下的高手侍卫,自然不需要我帮忙了。

我今天旁观了一天的谈判,看这个架势,没有几个月谈不完,咱们也不可能总耽误在这里,那就太对不起龙五爷了。

曾大人一心为国,我能给他当一天的侍卫,将来提起来,是非常荣耀的。”

“兰迪老大,我觉得,你能给曾大人当一天的侍卫,他将来一定非常荣耀。”

“臭小子不要光学着拍马屁,快去送信儿去。”

第二天,驼队出发,最高兴的是奥斯曼。

由于新军进城,驼队已经跟着前移了二十里,如今出发,还要往回走,沿特克斯河口往南穿越天山山口。

一进天山,奥斯曼立刻跳到了特克斯河里,洗了个澡,很快,一身雪白,珠光宝气,胯下阿拉伯马的土豪奥斯曼又重新出现了。

亨利骑的是胡里的大宛马,原来曾大人送的青海骢也是好马,没舍得卖出去,跟在队伍后面留着备用。

兰迪和亨利、三毛、二斤从潭州出发的时候,团队还只有四个人,手里仅有一百多金币。

现在团队超编到六个,大家的装备都渐渐齐备,还有了七匹宝马,储物空间里的金币达到八万七千多,小队已经磨合得非常正规,兰迪作为队长,一时非常满足。

来西域闯固然有生命危险,回报也很丰厚,兰迪小队可是能大夏位面收入增长最快的冒险小队。

天山崎岖的山口不过二十几里而已,穿过山口,前面是特克斯河谷。

特克斯河畔阡陌纵横,山脚下的草原牛羊遍布,和伊犁河谷一样的美丽富饶。

兰迪手持马鞭,指着河谷和两边的天山,“我大夏如此壮美河山,富饶的土地,决不能落入狄夷之手。

我在伊犁答应了曾大人办两件事,都是超出咱们小队能力的。我现在是大夏贵族,拿老百姓的供养,职责所在,只能奋不顾身。

曾大人要给我预定金我都没要,就是不想兄弟们跟我冒生命危险。”

“兰迪你小瞧我了,我李二斤可是光明神使和当年李仁军亲王、巴波女王的后人,会因为生命危险怯阵?”

兰迪摇摇头,“这次确实危险,我接到的任务,一个是狙杀白彦虎,那可是圣级,咱们小队应该是绝对干不过的。

另一个是尽量拖延兽人从高加索撤下来,赶往伊犁的大军的行军速度。

兽人的大军号称两万,至少也有一万七八,里面大师级高手无数不说,将近两万正规军行军,根本不是咱们小队能阻止的。

我还有个弟弟,二斤你是家里的独生子,圆圆还等着和你成婚,一定要留下。

等咱们到了寻龙村,就把收获的金币分掉,我那份二斤你帮我留着。如果我在这两个任务中牺牲,求二斤你多照顾照顾我娘和弟弟。”

“我快饿死的时候老大救了我,不管多危险的任务,我是一定要跟老大去的。

我那份二斤哥你也帮我存着,如果我死了,二斤哥你就拿去做生意,赚了钱,拿一部分救济和我当年一样的流浪儿就好了。”

“老大,凡事尽力而为就是了,既然超出了咱们的能力范围,曾大人也不能强人所难不是?”

奥斯曼对兰迪的选择表示不理解。

“曾大人在演戏激我我知道,不过事情关系到国家利益。

我是曾文正公的学生,现在国家的骑都尉,从哪一方面讲,都应该义之所在,奋不顾身,自反而缩,虽千万人吾往矣。可惜,唉……”

兰迪心里想的是,可能要辜负可可的等待了,但愿来生……

“老大,我身上也流着大唐女将军赵嬷嬷先祖的血,我会跟你去出力的,不过要是形势不妙,我会逃跑。”

“你们都忘记了我是第一个追随兰迪老大的是吧?我白氏后人会临阵退缩,当怕死不敢冲锋的人么?

二斤,我那份也存在你那里,到时候交给我的妻子法兰西丝,我……我一直浪荡江湖,有点对不起她。”

“你们一个个的这么悲壮干什么?兰大叔,你脖子上的银锁我观察好几天了,都看不出来级别,至少是神器,还干不过白彦虎一个圣级么?

到时候来个禁咒,兽人的大军不就拦住了么?”

“我想过这个法子,用禁咒阻拦兽人大军还是有点希望的。不过禁咒的准备时间很长,兽人和蛮人一样,也会狂化,他们多半有开类似蛮人那种防护罩的本事。

两万大军狂化开防护罩,禁咒多半不管用,除非我偷袭成功。

不过看那个朱可夫的样子,兽人大军里多半高手无数,偷袭成功的概率很低啊。

我的禁咒是群攻的,对大军还有一丝生效的可能,对白彦虎单个的圣级,肯定是没用的……”

二斤摸摸后脑勺,“我一定会跟去,虽然我这个初级枪炮师不论对上圣级和大军都没啥用,总能出点力气。大不了到时候我和奥斯曼先跑,完成大家的托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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