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4 大功告成(1 / 2)
一杯下肚,那醇香的酒水仿佛被烈火灼烧过一般,顺着喉咙下去,宛如一道火焰被吞进了嘴里,酒水所过之处,像是被锋利的刀子割过,一阵撕心裂肺的疼!
秦怀玉几个人强忍着,没有叫出来!
但是等到酒水入腹之后,那一团火就像是在胃里燃烧,带着一股火热的暖意,顺着奇经八脉走遍四肢百骸,一股通透的融融之意不经意的升起。
就是一个字,爽!
“好酒!”
柴哲威被这一口酒呛得眼泪都快出来了,却还是忍不住拍着桌子赞叹!
“别光喝酒,大家也吃菜!”李恪微笑道。
但众人没有一人动手,仍然对猪肉望而却步。
李恪一发狠,递给杨元宝一个眼神。
杨元宝秒懂,拿起酒坛子,再次给诸人斟满酒,李恪端起酒杯继续道:“请!”
几个人就有些双眼发直,酒是好酒,就是……太烈!
这一杯酒,就足以抵得上那些寻常酒水两三斤,就刚才那一杯下肚,几人都觉得脑袋发晕了!
但是,不喝行么?
没法子,只能硬着头皮再次举杯。不过这次都学乖了,没人再像刚才那般一饮而尽,而是浅酌慢尝,既不会被这烈酒醉倒,亦能仔细品味其中的香醇。
唯一的遗憾,那就是眼前香气四溢的肉,若是牛肉羊肉就好了,再不济,狗肉鸡肉也行啊,为啥就偏偏是猪肉?
酒肉酒肉,这两样为啥总是紧紧的联系在一起,人们说起来的时候总是焦不离孟秤不离砣?很简单,那就是喝酒的时候必须吃肉,那才爽利,吃肉的时候必须喝酒,那才过瘾!
几个人看向李恪的眼神,就不免幽怨。心想,殿下你也太抠了吧!你就不能发发慈悲,给咱整点牛肉羊肉吗?
猪肉,实在是不能吃啊……
李恪却对几人的眼神视如不见,也不逼着这几位喝酒,自顾自的夹起一筷子才骨肉,沾满了蒜酱,放进嘴里大嚼。
心里却是很不爽:娘咧!本王为推广这猪肉也算是鞠躬尽瘁,机关算尽了。
拆骨肉,尤其是和菜、汤一起煮熟的非常入味的拆骨肉,是他的最爱。而且这个时代没什么人工合成的猪饲料,喂猪的食物更是百分百绿色环保,所以猪肉非常的香。
猪血旺也好吃,看上面那一层嫩绿的葱花,还有汪出来的油,就已经很引人食欲了,舀一勺放进嘴里,几乎入口即化,满嘴的香。还有用猪肉和猪骨头熬的烂烂的酸菜,那汤已经变成了浓浓的泛着奶白色,吃一口,也是一个字:香……
吃了几口肉,抿了一口酒,然后一勺一勺地舀猪血旺吃。他上辈子最爱吃这个,而且今天的血旺蒸的火候很好,所以特别嫩滑。他一边吃,一边嘴里发出啧啧的声响。
还真是美好的享受啊……
“咕…咕…”
耳边传来几声奇怪的声响。
李恪放下舀血旺的汤匙,抬起头来,便见到面前这几位都在盯着他看。
有酒无肉,那是一大憾事。
有酒有肉,但是只能喝酒不能吃肉,那就不是什么憾事的层次了,那简直就是无尽的折磨……
这几位看着李恪吃得啧啧有声,那满桌子菜发出的浓郁的香气,便下意识的抿着酒,越喝,越想吃肉。越是压制着吃肉的慾望,就越是喝酒……
不知不觉的,酒一杯接一杯的喝,一个个的小脸儿都红扑扑的,有些微的醉意,那股子想吃肉的念头,在心里疯狂的滋长,渐渐的控制不住。
猪肉咋地?
李恪堂堂亲王都能吃,咱就咋不能吃?吾还能比龙子金贵吗?
更何况人李恪还是一个很讲究的王爷,他都吃得不亦乐乎,那味道肯定差不了,再说他也说了,这猪是他自己养着来等着杀了吃肉的,那肯定干干净净没毛病!
心里这么想着,就忍不住咽了咽唾沫。
最终,第一个受不住的是程处亮。
程处亮出生将门,平素大大咧咧,没什么讲究,就喜好口舌之欲,用后世文明的说法,那就是一个“老饕”,当然了,通俗一点,那就是“吃货”……
吃货,最禁受不住美食的勾引。
程处亮心一横,管他娘的猪肉还是什么肉,瞧着面前这位王爷吃得那叫一个香,他馋虫都快爬出来了,放下酒杯拿起筷子,就夹了一块拆骨肉,学着李恪那般在蒜酱里打了个滚,送到嘴里。
一口咬下去,那就一个香嫩可口,细腻光滑…
程处亮这一吃就再也停不下来,挨个菜都尝了个遍,一边抿着小酒,一边吃着杀猪菜,筷子却舞得飞起,根本不闲着。
秦怀玉几人见程处亮吃得这么开心,心想难道这猪肉味道真不错?
一想到此处几人就再也控制不了自己食欲,都动手吃了起来。
“嘶……”这一口咬下去,几日只觉得满口浓香不肥不腻,妙不可言。
“人间美味啊!之前咋就没干感觉猪肉能这么好吃呢?”尉迟环大叫道。
几人都深有同感的点了点头,同时手中的动作也梦不停歇,大快朵颐起来。
李恪脸露微笑,大功告成,举杯跟几人碰了一个,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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