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章 天理难容啊(2 / 2)
作者和审稿编辑,都是事儿。”
苏潇潇一只手有节奏地点着桌子,另一只手拿着空白的信纸开始写着。
“咱们得先有预算吧,规章制度也事先定好,无规矩不成方圆。”刘嫂子插话道。
苏潇潇点头,沉吟片刻说道:
“石部长可以先拨一些,但是我想的是,创刊之前先不招人。”
“由宣传部负责审稿,预算作为报纸的印刷费用,宣传费用和拨给作者的稿费。”
“试刊试刊,就是先试水的,试刊量不大,费不了多少钱和功夫,但能让我们做到心里有数。”
“如果试刊反响不错,这个架子才能正式成立,招的人员才能有编制,要不然招了也没用,人心聚不起来,说不定啥时候就散了伙!”
刘嫂子跟着点头,这话说的在理。
“对于这个试刊我还有点想法。”
“咱们县城不是有个初中吗,除了离咱们近的县城初中,还可以找别的初中高中,可以在学校举行联合征文,让这些学生来写!”
“这是双赢的事儿,对咱们来说,学生的文章,可以占一些版面,文笔稚嫩也不要紧,正好能让大家看看祖国花朵的面貌。”
“最重要的是,学生的稿费不用很多,甚至发点赞助品就行,而且能上初中高中的家庭也不是非常困难的,或者说困难的不多,到时候家长得买两份作为收藏吧!学校长了脸也得买点宣扬一下吧!”
“对于学生和学校来说,他们既能扬名,还能拿到一定的稿酬和奖励。”
“对于盈利来说,我们或许可以允许有人在我们的版面上打广告,不,不是打广告,是搞赞助,增强国家军事建设……这又是一笔收入!”
“当然,这个不能作为主要的事儿,作为一个信息传播媒介,咱们还是要保持高质量的内容,但在开始的时候另辟蹊径,弯道超车还是可以的……”
“……”
刘嫂子听到这些个主意,目瞪口呆的看着苏潇潇。
想不到小苏还有这份本事,还会做生意!
虽然现在不让私自做生意了,可生活处处是生意,不做是一回事儿,可不会做是另一回事儿!
看着刘嫂子有些惊讶和钦佩的眼神,苏潇潇下巴一扬。
其实她对前世的一个事情还有些忿忿不平。
当时父母突然离世之后,按照他们的遗嘱和布局,为了给她一个富足的生活,当机立断,把一半家产送给别人,条件就是护住她和剩下的那些家产。
她当时还小,护不住,所以对于这个还算公平的交易,她是同意的,没有什么不开心的。
她不开心的是,她父母从商,那她多少应该有点商业基因吧!多少有点天赋吧!
当然,想的很美好,现实很骨感。
她一直在学习,长大之后试图在职业代理人的辅助下,经营家里剩下的家产,希望做大做强,再创辉煌,回到家族过往的光辉之中!
但……
这事儿,不提也罢!
她实在搞不定这些商界的老狐狸,一脑子花花肠子,说的话她都有些搞不懂!
如果不是来到这个时代,那她这辈子都不可能再碰商业!
可现在不一样了,她感觉像是有了陆秋玲的那种蜜汁自信。
她知道很多先机,虽然她没玩生意的那种天赋,但有个名人说了,站在风口上,猪都能飞起来。
她,就不信她飞不起来!
就算风下去了,猪要落下去,可她不一样,她有后盾,她还能精准地跳到别的风口……
这……她要是不碰一下,是不是有些天理难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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