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8章 民间阻力(4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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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对张女该如何处置?开革那是肯定的了,同时和多人保持关系,违反《买活军吏目管理条例》,不道德,吏目是做不了了。但要按大敏律治她的罪吗?这是一,二,如今张女前夫认为一儿一女即可能不是他的血脉,将其子送还,并请求官府重判财产,要将张女嫁妆归他,或者归公作为惩戒,按老式规矩这是合法的,那么张女无产,无工,带了两个孩子,肚子里还怀了一个,将何去何从?若被判刑,两个孩子如何处置?若不判刑,则这三个孩子按大敏律是归奸夫的,但她有四个奸夫,如何确定这孩子是哪个奸夫的?”

“在张女这里为难者,宋氏这里也是一样,宋氏三个孩子中能明确血脉的只有长女,余下二人归谁?无法确定其父这是最大的问题,这就又牵扯到一个新的问题,那便是张女的通奸行为确系从买活军入主云县后,她出门做工开始的,其行为前夫全不知情。”

“也就是说,客观地来讲,买活军下令妇人出门做工,使妇女发生婚外行为的可能和便利都大大增强,血统有疑问的孩子要比之前多得多了,这些孩子,倘完全肯定是奸夫所出,又或者完全肯定是丈夫所出,那倒好了,若有疑问而其母无力抚养时,由谁抚养?难道只凭衙门吏目来判断,而没有律法吗?”

“又有一个更大的疑问,那就是倘若为了限制官吏滥权滥生,对于婚姻制度进行严厉的收紧,却不处置张女、宋氏、华堂兄等人,施政风格岂不是上下矛盾,不能一以贯之了?一段时期之内,政风或紧,或松,只能选择一种,不可能又紧又松,若要收紧婚姻,那女子单身生育肯定也要跟着被一起收紧,那张氏这种离婚前后怀孕的女子该如何处置?华男这样在单身期间和张女一个单身女子发生关系的,双方是否治罪?”

“若治罪,怎么治罪?人手够不够?是否是查到了算他们倒霉,查不到便闷声发大财?那法之权威何在?若不收紧,一味放纵,父不详而母无力抚养的孩子势必猛增,衙门如何处理?是否要投入大量资源去处理因生父不明而带来的扯皮?情报局难道正事不做了,成天大动干戈的来调查别人裤.裆子里的事情?”

徐骜说到这里,也不由得叹了口气,“法不能轻动,其因便在于此,牵一发而动全身,由上而下都会造成极大的变化,依我看,朝廷在此案上已经陷入了进退不得的尴尬境地,若是处置不当,不能明晰态度,恐怕还会连累到妇女出门工作的风气,这一案,远远不是看上去的那么琐碎寻常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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