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6章 生育的代价(3 / 4)
周小娘子算计着自己将因生育产生的损失,又想着那不太好听的人言,想着还不知道该怎么商量着去改的婚书,也不由叹了口气,半开玩笑道,“倒不如我们不写这婚书,先生了孩子,那倒还不至于耽误了你去。”
吴老八纠正道,“那不行哩,单身生育,品行轻浮,要扣分的,而且若还未足年龄,更了不得了,街坊一告发,孩子断奶了就要被抱走。真要说的话,怀孕后离婚倒是可以的——但除非你之后就不再复婚了,否则去写婚书时也一样要扣分,为了几个月的工资,实在是没有必要。”
政审分比钱更难赚,这是共识了,买活军治下的好处固然多,但让人觉得难以理解的□□其实也有许多条,譬如对卫生的极度讲究,又譬如要给女娘分田,又譬如强制男人休产假,还有这个单身生育制度——一个单身怀孕的女娘,如果年纪还没到婚龄,这是了不得的事情,更士都要来查的,这女娘若是指认不出孩子的父亲,又强说自己是情愿的,那就要强行带走去做苦役,孩子断奶后,抱到外地的孤儿院里去,女娘本身逐回原处。至于她回到原本街坊之后,会被如何讥笑,又能不能找到什么工作,那就不必多说了。
而若是她指认了孩子的父亲,提出了相当的证据,表示两人确实发生了关系,且自己是被强迫了,她倒是可以无罪,拿不出协议书证明双方自愿,他要死,便写了协议书,双方盖了手印,又或者是让女方翻供说双方是情愿的,那也没好结果,私下婚配,比奸.淫罪稍好一些,但男女双方也要去矿山苦役两年,唯独的好处就是,孩子可以跟着父母,若父母不要,才会被送去孤儿院里。自然了,触犯了这样的规矩,那政审分也不必说了,自然是低得不能再低。敢在婚龄前闹出人命来,那就一辈子都别想抬头做人了。
虽然未婚先孕,在从前也是丑事,但似乎多是影响女方的性命,男方的名声,而非和此时一般,可能影响男方的性命与女方的名声,还有那么一大家子人的政审分。且这样的规矩,可不是说说而已,更士们执行起来是很严厉的,吴老八走南闯北,见多识广,便和妻子说了几个例子,都是他出差时亲眼所见:“好年轻的后生,拿不出协议书,女方也不肯翻供,就这样抓到街心去,奸.淫.罪杀头,一街的人都来看,他母亲回家就上了吊,这可不是闹着玩的。”
“倒也是太严苛了一些。”周小娘子也觉得官府有点儿不近人情了,“孩子都有了,父亲却杀了头,这让那个小娘子日后如何渡世?”
“若不严苛,不死人,民间谁还遵守律令?”吴老八的看法却是不同,“凡是律令,要在百姓心里立住,那都是要死人的,有时还要死许多人。否则无非就是一纸空文。你说二十三、二十五才能结婚,他们便不写婚书,做了夫妻一般住在一起,照样生孩子,这样的人不抓起来,百姓岂不又是十几岁便成婚了?”
仔细想想,也的确是这个理,若不惩罚触犯规矩的人,便压根没有规矩可言了。买活军这里唯独只不管的是二十三岁后的女娘,单身生育只扣一定的政审分,具体是多少也不往外透露,但倒是不主动去抓人。除此以外,一切规矩以外的婚配和生育,一律都伴有苦役等级的刑罚,令人望而生畏。如此,几年来乡下、城里才没有太多的不才之事,否则,这律令只能导致私婚增多,实在没有更多的规范效果。
至于男方同修产假,期间也不支付工资,也都是为了维持眼下这男女皆出去工作的局面,尤其是在私人的东家那里,若是休产假他还要开发工钱,那只会带来一个结果,便是他从此不招女工人,而且也不要有可能生育孩子的男工人。
吴老八分析道,“这般来说,不拿工钱长远来讲,对大家都还是有利些,若不然,生孩子便要被辞退,被穿小鞋,那城里人,除了做公的,谁还愿意生孩子?”
在这一点上,乡下人的确是好过城里人,他们本来就没有给人做工,自己种自己吃,不存在生育期间收入下降的问题,只有家庭劳力下降的问题,想生便可以生。
城里人思虑则实在是要多得多,周小娘子虽然想想也是有理,但还是忍不住嘀咕道,“便是现在,私人的东家也不太愿意要女工呢……”
不错,即便有这么多的规矩,但私人的老板还是不太愿意要女工,哪怕不要他给钱,终归一个熟工人就这样离开岗位,对他也是添了麻烦,女工比男工离岗的时间普遍要久几个月,且女工生了孩子以后,总是一会儿这个事,一会儿那个事,便不说迟到早退,反正总归是麻烦。
现在已婚女工也多不愿去私人的东家那里,因为他们要压价,若是不能用比男人低的价钱雇佣到已婚女工,他们便不招女的。反倒是年轻的未婚女工,又或者三十多岁不太会再生孩子的,比较受到东家的欢迎。
吴老八还更听到了奇闻,“你知道吗,之江镇守太监还介绍了北方的阉人来,在云县的私人东家中非常受欢迎。”
“啊,此话当真?”周小娘子压根不知道世上除了皇宫之外还有许多宦人。“他们为何要过来?东家们欢迎他们,难道是因为他们便不用休产假了?”
“可是如此了,再者阉人听说比一般男子长寿,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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