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有徒羡章(1 / 3)
方鉴跟随着梅羡章一路离开了雁来湖,来到了白鹭城西面的一个小村内。
这个小村名叫‘鹿耳村’,因为这个村子依山、水而建,形似鹿耳,所以叫做鹿耳村。
鹿耳村人口只有两百多,是白鹭城的附属村,像这种城池的附属村很常见,并不奇怪,而且城池越大附属村也就越多。
梅羡章的父亲以前本来住在白鹭城城内,被抄家后便搬出了城,住在了鹿耳村中。
走到村外小桥上,梅羡章停下了脚步,她转过身来用一双明亮的眼睛看着方鉴,方鉴也停下脚步看着她。
一大一小两个人就这样大眼瞪小眼看了一会儿,随后她便在小桥的石阶上坐了下来。
她穿着打满了补丁的淡薄衣服,脚上穿着的也是打满了补丁的旧布鞋。
虽然一身穿着都很破旧,但却一点也不脏,只是从离开青霞观的那一刻起,梅羡章就一直用左手按着自己的肚子。
此刻她在小桥石阶上坐了下来,那只左手依旧按在肚子上面,而且她小小的身板微微向前倾,使整个胸腹部位都紧紧地贴在大腿上面。
尽管如此,她的眼睛却依旧直直地盯着方鉴,哪怕额头上已经流出了冷汗。
方鉴拍了拍三太子,示意他立在原地等候。
然后方鉴自己迈上小桥,走到了梅羡章坐着的那一阶台阶上和她并排坐了下来。
接着,方鉴开口了,“我来找一个人叫梅清的人,你认识他吗?”
梅羡章没有说话,但她看着方鉴的目光中却泛起一丝疑惑。
方鉴看着她,继续说道:“那是在五年前,我进京赶考,但我太能吃,在半路上就把盘缠花完了。当时我身无分文,饿的骨瘦如柴,眼看就要被饿死的时候,一个叫梅清的人接济了我十两银子。”
“虽然后来没考上,但我依旧记得他的恩情,当初分别时我跟他说好了,再见面的时候要杀鸡烧黄纸拜把子,就在白鹭城外的雁来湖桃园之中义结金兰。”
“可是我在白鹭城内没找到他,听人说他搬出了白鹭城,住到了这个鹿耳村,你认识他吗?”
说罢,方鉴从袖中取出一枚疗伤的灵丹,道:“只要你告诉我他在哪里,这颗糖就送给你了。”
方鉴话音落下,梅羡章没有去看方鉴手里的‘糖’,而是收回了目光,鼻子里发出一声声痛苦的轻哼、呻吟。
紧接着,梅羡章的腰背几乎弯了下去,脸色惨白,汗如雨下。
方鉴一只手轻轻按在了梅羡章的背上,然后开口问道:“肚子疼?”
“嗯...”梅羡章有气无力地应了一声。
方鉴手中灵光一闪,梅羡章顿觉身体暖洋洋的,然后一股困意瞬间涌了上来。
“睡吧,睡一觉就好了。”方鉴缓缓说道。
梅羡章合上眼睛,身体微倾,靠在方鉴身上沉沉睡了过去。
方鉴则站起身来将梅羡章抱在怀里,然后带着三太子进入了鹿耳村梅羡章的家中。
梅羡章的家是一座夯土墙修筑的房舍,只有三间屋子,一间堂屋,一间卧室,一间厨房,当然,在房子后面还有一个旱厕...
“结义兄弟!”
方鉴抱着梅羡章,面对鹿耳村村民们的反复询问,当即回答道:“对对,我和梅清是结义兄弟,在哪里?桃园啊!”
“那可不,我既然和梅清是结义兄弟,那他女儿可不就是我小侄女。”
“我在青霞观找到她的,她好像被人打了。”
“咦?你为什么要说‘又去青霞观’了?”
一来二去,几番对话之后,方鉴便将自己的‘身份’道明,而且也消去了村民们的怀疑。
接着方鉴将梅羡章抱进卧室内,轻轻放在床上,然后将疗伤的灵丹喂梅羡章吃了下去。
梅羡章乃是凡体,承受不了仙丹的药力,所以只用灵丹为她疗伤即可。
方鉴此次来南州也是因为梅羡章,因为他很早就掐指一算,发现南州梅羡章和自己有缘,师徒之缘。
随着灵丹入腹,梅羡章小小的身体上
。开始泛起一缕缕灵光,虽然只是灵丹,但对于一个凡人来说,其药力足以将她身上所有明伤暗疾全部治愈,而且剩余的药力还会积聚在她体内,不断的滋养着她的肉身。
‘唏律律’
就在方鉴喂梅羡章服下灵丹没多久,外面院子里突然传来了三太子的嘶鸣声,以及一个男人的惊呼声。
方鉴赶紧转身跑了出去,然后就看到一个贼眉鼠眼的男人倒在地上,正捂着胸口惨叫着。
“怎么回事?”方鉴朝院子外面那些鹿耳村村民们问道。
而那些村民却一哄而散,没散的也连连摆手表示自己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
方鉴瞪了三台子一眼,但三太子却眨着眼睛表示自己也很冤枉,虽然三太子不能说话,但它毕竟是天马,可以用神意与方鉴相通。
在收到三太子神意后,方鉴总算明白了,原来是这家伙看三太子是一匹好马,就想要偷三太子,但被三太子一个蹶子给吓得滚到了地上,实际上三太子根本没踹到他。
方鉴扭头朝那人问道:“你没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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