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六章 请说出你的故事(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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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德威被提到一处刑堂,早有一位三十多岁的主审官坐在公案后面。

秦德威上了堂行个礼,然后就听到主审官先开口道:“秦德威听好了,本官乃刑部郎中贾应春,今日主审你殴打李开先之案。”

这也是以示公正之意,让案犯明明白白的知道是谁审你。

贾应春?秦德威听到这个名字,有点惊奇。

不禁又抬着头瞩目良久,此人传记好像上了哪一版的语文课本文言文部分?

缘分啊,按照原有历史轨迹,曾后爹嘉靖二十七年被斩后,师叔王以旂接替了三边总督位置。

然后王师叔在任几年去世后,又是这位贾应春贾大人接替当三边总督,再后来官至尚书。

秦德威不禁疑神疑鬼,难道三边总督这个位置跟自己真有缘份吗?

竟然连续三任总督前仆后继的跟自己扯上关系,这也太小概率了。

贾应春莫名其妙,你秦德威那是什么眼神?然后你又发什么呆?

忍不住“啪”的拍下惊堂木,喝道:“关于此事情状,李开先已经写明文本送到本官这里!至于其余情况,秦德威你可招供否?”

就是说,审案只审秦德威,李开先并不需要到场,只写个文书说明情况就行了。

这是并不是贾应春刁难秦德威,反而是很“合理”的,谁让李开先是官身,秦德威只是个小秀才。

秦德威清清嗓子,就要开口答辩,这可是他的老本行了。

正在这时,堂外忽然传来嘈杂声音,然后就看到一个小吏拿着个令牌进来了。

然后小吏对秦德威说:“奉总宪王公之命,向秦德威传话。因此案涉及官员风纪,你若对审判结果不满,可至都察院上告重审。”

秦德威忍不住笑了出来,这王大中丞也是个妙人。

主审官贾郎中瞬间脸色发苦,案子本来就已经够难办了,结果左都御史又公然来掺乎,这踏马的还能正常审吗?

秦德威摆出极端愤怒的模样,对贾郎中开口答辩道:“关于晚生动手殴打李开先之事,其实别有隐情!

此人辱及家父母,以家父母来威胁晚生,简直形同禽兽,令人发指啊!

为人子者,晚生焉能无动于衷乎?不得不愤而出手,阻止恶贼继续污辱父母,此事两个随从皆可为证。”

作为一个专业状师,秦德威很清楚,在这个案子里,自己打人是一个明确事实,否认毫无意义。

所以双方在审案阶段所能做的,就是陈述各自的逻辑,然后看主审官采信哪一个逻辑。

或者说,两边围绕着“秦德威打李开先”来讲故事,看谁讲的更好,更能忽悠住主审官,或者更能煽动舆论。

并不是笑话,在双方都有背景的情况下,我大明判案的内在逻辑就是这样的。

这叫情与理相结合,不理解这点,就不是一个合格的大明状师。

所以秦德威的思路就很明确了,围绕“孝”来讲故事,这是个份量很重的字。

如果在涉及父母的情况下,儿子做出过激反应,常常就会法外开恩,从轻或者免于处罚。

贾应春听完秦德威的故事,又看了看李开先写的文本,辩驳道:“但据李开先所言,他只是因为文坛之争与你产生口角,也有户部主事吕高为证。”

秦德威愕然,这李开先比自己想象中的还有点不要脸皮啊?

他秦德威只是在原有事实基础上稍微有点艺术加工,说李开先“辱及父母”,所以自己才会动手。

而李开先居然无中生有,直接说“因为文坛之争产生口角”,这踏马的不但是侮辱自己的人格,还是侮辱自己的技术!

如果照李开先这个逻辑,自己根本就别想脱罪!

于是秦德威就辩解道:“李开先说晚生因为口角纷争打人,这于理不通!

但凡熟悉晚生的都知道,晚生绝对不会因为口角纷争说不过别人而动手,向来都是别人说不过我才想动手!”

贾应春:“......”

这个辩解角度真是清新脱俗,活了三十年第一次听到。

“反正你们两边证人,全都无效!”贾应春先做了第一个公正判断。

证人不是双方随从就是亲友,能信就见鬼了,除了干扰没意义,干脆先排除掉!

于是在没有人证的情况下,应该相信谁的故事,这判断难度就更大了......

贾应春决定再给秦德威一次机会,喝道:“秦德威!你只是个外地生员,而李开先是官身!

如果互无人证情况,各执一词无法说服人心状况下,最后结果只能是委屈你而维持朝廷命官体面!”

这不是说贾应春跟秦德威过不去,这是一个阶级社会标榜的现实。

在大明法律意义上,官员本来就是高人一等的,不然为什么叫父母官而不是公仆?

这也是李开先有恃无恐的原因,在正常情况下,在法律上他是立于不败之地。

所以贾郎中的意思就是:来,秦德威请说出你的故事,若是打动不了本官,那就要很抱歉了。

如果秦德威不是有功名的士子,不是有大佬直接撑腰,连这个机会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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