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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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人了!”客栈二楼突然传来男人的叫喊声。

这一声叫得唐糖脑袋发懵。

“怎么了?”唐糖与宋天吉两眼相对。

他们的房间也在二楼,死人的地方离他们不远。

“要不要去看看?”宋天吉与唐糖四目相对。

没想到一个小小的客栈也会发生命案,她只觉得倒霉,这么就被自己碰上了。

“小孩子家家的,少凑热闹。”唐糖拉起被子,将自己连头到脚盖严实。

她才不会承认,是自己怕了。

可她不找麻烦,不代表麻烦不会来找她。

不一会儿,店小二就来敲门,让所有人都出去。

二楼大厅里站着五个衙役,让大家不许离开,待会儿问话。

宋天吉跑到案发的房间门口,踮起脚往里看。

屋内有一张桌子一张床,就是客栈的一般布局。

床上躺着个女人,像睡着了。

床头站着个四五岁的小男孩,左手吊在脖子上,应该是骨折了。他拉着女人的手,喊叫着要吃的。

见女人不醒,他又去拉伏在床上痛哭的男人。

“爹,小锦饿了,爹。”

床边黝黑的男人神情麻木,直到小锦自己爬上板凳,差点摔下来。

“造孽啊,娃还这么小,娘就没了。”众人站在远处议论纷纷。

床上的女子就是死者,尸体完好,但杵作说她的内脏就这么无缘无故的消失了。

恐怕是有妖怪在作祟。

若这妖怪能悄无声息的出入人群,还能毫无征兆的偷走人的内脏,绝对不是简单货色。

楼下突然骚乱起来,唐糖悄悄从宋天吉的衣袖里探出一点视野,看发生了什么。

“让一让,让一让。”

一个华服打扮的少年在众人的簇拥下,走了上来。

“赵家那公子毛都没长齐的,凑什么热闹。”

周围人发出了和唐糖同样的疑惑。

赵博玉看着只有十五六岁的样子,确实很让人怀疑他的能力。

“毕竟是赵家的,鬼神面前他可比我们有用多了。”

因为妖物横行,县衙设立了一个叫“司灵会”的部门,专门供养修真者,为官府办事。

这个赵博玉,就是现任司长的儿子,将来极有可能子承父业,成为下一任司长。

唐糖小心的观察着这个赵博玉,没想到他突然转头,视线就落在宋天吉身上。

见他久久不移开视线,宋天吉心里一咯噔,若无其事的朝他作了一揖,他才进屋子。

死者叫李秀莲,是陈家村的村民,儿子出生后,她想赚钱送儿子去私塾,便在城东的红绣坊做绣娘。

那个黝黑的男人是她的丈夫陈大贵,平时在家种田,这次进城主要是带儿子小锦来看手臂。

孩子贪玩,没事就喜欢追鸡撵狗,不小心就把自己胳膊摔骨折了。

人大概是昨天晚上死的,身上有抓痕,不重,看着像是狐狸抓的。

李秀莲还有一块随身携带的玉佩丢了,据陈大贵的描述,那大概是一块可以聚灵的宝玉。

妖物修炼,需要灵力。若是能得到一个聚灵的宝贝,那对修炼可是大有增益。

杵作推测,大概是李秀莲身上的聚灵宝玉让妖物眼馋,所以杀人夺宝。

但这个猜测,连他自己都存有疑惑。

比如李秀莲身上的抓痕莫约是五六天前的,而且与其说是抓痕,不如说更像是暧昧后留下的印记。

但具体情况不明,而且这次主案的是个十五六岁的孩子,他还是觉得先不提为好。

杵作将房间里找到的两根白毛和检查结果告诉赵博玉后,就等着他安排下一步。

李秀莲的内脏就这么不翼而飞了,背上还留着类似动物的抓痕,找到的两根白毛上也残留有极少的妖气。

大概率,就是这狐妖害死了李秀莲。

下一步就是找到妖怪,将它捉拿归案。

“少司,咱们现在就该乘妖怪没走远,赶紧全城搜查啊。”

一旁的衙役有些不满赵博玉。

正常人都知道该追,不然妖怪就跑了。可赵博玉却还要拉着陈大贵问话。

“听你们的还是听我的?急什么急。”

赵博玉手一摊,一副二世祖有恃无恐的模样。

周围衙役默不作声。他们三四十岁的大老爷们办事还要看一个小娃娃的脸色。

赵博玉现在身无官职,若是办好了,他的功劳。若是搞砸了,却是他们这群衙役的问题。

他们有什么办法呢?谁让他投了个好胎,谁让他父亲是司长呢?

一旁的小锦半天没人理会,又开始哭闹。

“让他闭嘴,我还要问话。”

赵博玉指着衙役,让他们想办法。

“别哭了。”一个高大威猛的男人走出来,像有意和赵博玉作对一样,拎小鸡一样把小锦提起来。

他本就长得一脸凶相,还没碰到小锦,就已经把人吓哭了。

“爱干干,不干滚。做给谁看?”

赵博玉真值血气方刚的年龄,见衙役故意摆出一副无可奈何的模样顿时来了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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