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七十一章 李斯出使汉国(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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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荀夫子总体上对两位弟子很满意,自从接受要学习百家之长之后,荀夫子抽空会研究其他学派的知识,加以致用。

李斯倒是愣在原地,当初荀夫子极力夸大法律的作用,强调依法治国,“以刑去刑”,不重视道德的作用,他们认为人的本性都是追求利益的,没有什么道德的标准可言,所以要用利益、荣誉来诱导人民去做。

比如战争,如果立下战功就给予很高的赏赐,包括官职,以此来激励士兵与将领奋勇作战,现在怎么又觉得儒家的道德可用?前后的变化实在太大了。

教育内容方面,商鞅反对儒家以“礼、乐、诗、书”教育学生,反对向学生灌输“仁”、“义”、“礼”、“智”等道德准则。他认为“儒学”不过是一些“高言伪议”,不切实际的“浮学”。

现在荀夫子要并合融会,有些不符合法家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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