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章:都想拖一拖(1 / 1)
一个板车,一个火炉子,一个汤锅,几摞碗筷,还有七八个小马扎,这便是路边一个小摊贩的全部家当了。
那些小马扎看起来已经有些年头了,有不少修补的痕迹,不过碗筷倒是洗得干净。做生意的是一对老夫妻,身上衣服补丁摞补丁,倒也是洗得干净,看着也挺利索的。
战事刚刚结束,城里很是冷清,城内的百姓,如非必要,自然是能不出门,便不出门。
薄薄的门扇虽然并不能抵挡如狼似虎的军队,但关起来之后,却依然能给人带来一些虚幻的安全感。
老夫妻两个有些战战兢兢,因为前来照顾生意的,几乎全都是身穿着褐色衣物的军兵。
就是这些人攻克了宝瓶城,杀掉了好多好多人,而那些死掉的人,可都是原来城里的大人物,脑袋都还挂在城墙上呢!
丁二狗和黄大富两个人坐在小马扎上,一人端着一碗汤圆,米很糯,也很软,可惜的是里头没有放霜糖,味道便差了许多。
不过在这样的寒冷天气里,吃上一碗热乎乎的汤圆,已经是很好了,至于霜糖,即便是在贺兰原上,也只有在逢年过节的时候,才会稍稍放一点。
那东西,太贵了!
“大富哥,看起来过年能回去了啊!”丁二狗手上包着厚厚的布条,前两天攻城的时候,他用手生生地攥住了戳来的枪杆子,手心里被搓掉了一层皮,当时也没有注意,一刀砍了那家伙的头跃上了城墙,直到战事结束,才觉得疼。
“希望能回去过年吧,这一回你小子缴获也够可以的吧!”黄大富:“鼓鼓囊囊的捞了不少好东西?”
丁二狗嘿嘿笑起来:“呆会儿准备去城里的银楼子给娇娇带点首饰回去。可怜她跟了我几年了,我就给她买了几根铜钗子呢!”
“那咱一齐去,不然你婆娘有了,我婆娘没有,岂不是要跟我闹?”黄大富笑道。
丁二狗与黄大富同一个村,在军中又同一个队,同一个团,两人又都是伙长,上战场之时,彼此紧紧地挨着,虽然只打了一仗,但倒是颇有了些默契。
战争是最煅炼人的,虽然还谈不上多少的经验,但两人却都明白了,战场之上,彼此帮助,才有更多的机会活下来。
这一次的战斗其实算不上多大难度,因为敌人的主将早早授首。
以后只怕这样的好事,就不会太多了。
“第二团第八队听说死了七个人,他们队长战后哭得老惨了!”丁二狗道。
“一个村子一下子没有七个,的确是挺惨的,听说他们是碰上了突围的严家的人,都是硬茬子。”黄大富摇头道:“二狗,打仗啊,有时候还真需要一点点运气。第八队就是运气不好,你说说,要是我们遇上了这些敌人,只怕也活不下来!”
丁二狗打了一个寒噤:“大富哥,还是我们自己差了一些。如果我们能早些修到御气,就不怕了。”
说到这里,黄大富便有些羡慕地看着丁二狗,别看两个人现在都是固体,可黄大富快三十了,撑死这辈子也就一个固体,而丁二狗还只有十八,这就有无限的可能性。
在队里,队长对丁二狗可是好得很,团长也高看丁二狗一眼。就是因为将来孔二狗的成就,很有可能比他们要高。
一口气将碗里的热汤也喝得涓滴不剩,丁二狗从怀里摸出四枚铜钱放在摊子上,对黄大富道:“大富哥,咱们早点去吧,只怕跟我们一样心思的人不少呐,去晚了,要排队,万一轮不上咱们,这一天就又废了,说不定啥时候一声令下,便又开拔了。”
“走走走!”黄大富也是摸出四文铜钱,放在摊子上,两人肩并肩地大步而去。
令狐知书就站在窗口,凝视着下面街道上的这一幕。
“看出什么没有?”他转头,看着旁边的一名随从。
“参军,他们的军纪极好!”随从道:“这个摊子昨天开摊的,到今天为止,来他摊子上的都是穿褐衣的李大锤的兵,但没有一个吃霸王餐的。说起来是马匪,可是这军纪,让人瞠目结舌啊!”
“街上愈来愈热闹了,两边的铺子开门的也越来越多了。这说明他们对于宝瓶城的掌控越来越深,也越来越顺利了。”另一人道。
“们觉得萧长车会在什么时候见我?”
“宝瓶城虽然是宝瓶州的核心,但并不是宝瓶州的全部,严家的军队主力虽然被萧长车聚而歼之,但在下面集镇乡村,严氏族人的势力仍然很强,宝瓶城内不见萧长车及其主力骑兵,只能说明一件事,他们正在各地清剿严氏的抵抗势力,清剿完成也就意味着萧长车彻底控制了宝瓶州,那个时候,他才会与参军您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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