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8章 段天的分析(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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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天来到公司。

我和黄枭去请教张万年,正巧段天也在办公室。

我们把江晓光家里的现场布置拍了下来,给张万年先看了一下。

张万年看完后说道:“黄枭的比喻不无道理,光是一味药材也判断不出得了什么病,但从江晓光的死来看,其实也并非完全没有头绪,比如分魂针的使用。”

“分魂针最初是祝由术里面用来治病的一种器具,古代有一些精神病人,说疯了没完全疯,说傻了也没完全傻,会祝由术的高人就用分魂针把这个人的胎光取出来,胎光就是其中的一魂,利用外界手段来滋养胎光,让这个人的胎光恢复到一个正常的状态,然后再给他放回去,这个人醒来之后就正常了。”

“那后来就有人利用分魂针做坏事,因为各种目的,尤其是邪术,他们需要取魂,如果直接杀人难免要节外生枝,这个时候分魂针就派上了用场,就是在人活着的时候,把魂取出来。”

“我们结合现代社会的一些实际情况来判断,取魂就两个大致原因,要么治病,要么给别人续命。”

张万年接着又往下分析:“江晓光不需要治病,因为他已经死了,三魂七魄全都已经不见了,因此治病不成立。”

“给别人续命的话,你们又说了他那种体质不适合给人续命,因为他三魂弱,所以给别人续命也不成立。”

“既然两个原因都不成立,那只能从‘利己’和‘利他’的角度来分析他的死。‘利他’的原因只有一个,就是给别人续命,既然不成立就不是‘利他’,那就只剩‘利己’了。”

听到张万年的结论,我和黄枭面面相觑,一时没怎么听明白。

因为我对玄学一知半解,要理解起来不是那么顺畅。

此时一直在听的段天说道:“如果是‘利己’,那就不是有人在谋害他,是有人在帮助他谋害他自己,兴许是脱罪。”

“毕竟他当着警察的面已经死过一次了,不管他杀了谁,犯了什么样的罪,法律上不会去追究死人的刑事责任。”

“我感觉警察既然已经比对了遗书的笔迹,那遗书多半就是他自己写的,因为警察毕竟是专业人士。那把凶器肯定也是江晓光故意带来帮助警方结案,案子只要结了,以后没人会管这个江晓光。”

“或者你们现在就打电话去问一问那个老警察,问问凶器上的比对结果。”

我当即摸出手机,给那个老警察打了一个电话。

电话很快接通,老警察好像很忙碌的样子。

我跟他打听了一下凶器的比对结果,按理说这是在办案件,不能泄露,但是目前已经结案了,因为凶器上的血迹确实是江晓光老婆孩子的血迹,上面的指纹确实是江晓光的指纹。

“昨晚我们就通知殡仪馆那边把江晓光火化了,一家三口都火化了。”

老警察说完问道:“你怎么对这个事情这么好奇呢,有什么问题吗?”

我笑道:“没什么问题,就是好奇,跟您问问。”

接着没寒暄两句,便挂了电话。

“果然是这样。”

我对段天他们说道:“就好像在故意帮警察结案,而且现在确实已经结案了,一家三口的尸体都火化了。”

说完我分析道:“江晓光在杀他老婆的时候,有过犹豫,而且杀得没那么容易,所以他当时杀完人之后,应该很慌才对,一个正常人的反应应该要把凶器扔在现场。”

“即便他当时把凶器给带走了,那把凶器跟西瓜刀差不多大小,他在逃亡途中会很别扭,所以他在中途应该也会扔了。”

“结果他在回来自杀的时候,又把那把刀给带回来了,随身携带了好几天。”

黄枭接过话说道:“除非他原本就计划要把刀带回来,上演一出自杀的戏码给警察看,让警察拿着这把刀去结案。他杀完人之后估计也不是在逃亡,是找了个提前准备好的地方藏了起来。”

段天再次发言,说:“我感觉江晓光这一系列行为,像是被谁蛊惑了一样,类似于洗脑。”

“刚刚万叔说他这么做只能是‘利己’行为,但是从宏观角度去看待这件事,他把自己的老婆孩子都给杀了,这谈何利己?这本身就不利己了,而是一出悲剧。”

“而且你们说他一个多月前就给自己买了一份意外险,受益人填写的他老婆的名字,结果时隔才一个多月,他就把老婆孩子杀了,说是要带自己的老婆孩子一起上路。我觉得这个心理转变和思想上的转变实在是解释不通。”

“但如果他遭到了谁的蛊惑,谁给他许诺过什么,就是把他给洗脑了。一个被洗脑的人,他就有可能做出这种事出来。”

“这么一解释,那‘利己’行为也能解释得通了,因为在被洗脑之后,江晓光觉得他做的事情是好的,是对的,是非常合理的。”

“而且江晓光在欠债一百多万之后,正处于一种绝望的心态,知道自己还不上这些钱要被砍死,他这种心态很常见,就跟那些突然喜欢求神拜佛的人一样,因为已经绝望了,靠自己的意志没办法解决眼前的困境,于是开始求神拜佛,希望神灵能助他们一臂之力。”

“这种人就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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