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舍(2 / 3)
冷,下起了鹅毛大雪。猎人心善,在院中为小狼崽搭了一个小窝,白日里,也会让小狼崽呆在屋中取暖。
小狼崽一天天长大,与猎户一家的感情也很好,如果不是摇尾巴的时候,很容易就被误当成了一只猎犬。
几年之后,猎户也有了自己的孩子,小狼崽也长成了一只成年狼。狼经常围在宝宝的小床边打转,有时就只是静静地趴在那儿看着婴儿。猎人夫妇早已把狼当成了家里的一份子,每次看到这一幕总是会心一笑。
孩子渐渐长大,猎户的年纪也大了,打来的猎物也不如年轻时候那么多,有时候甚至需要狼自己去捕食。
有一天,猎户出去打猎,妻子也去了不远处的树林里摘些野果。屋中只留下狼与孩子玩耍。
突然,妻子听见了孩子的哭喊声,连忙跑回屋中一看,狼正咬着孩子的手臂不放。鲜血顺着狼嘴滴落在地上。见到妻子已经回来,狼连忙松开了嘴,走到妻子身边,脑袋轻蹭着她的小腿。
猎户一进门,就看到了狼嘴边的鲜血,已然明白了发生了什么。他朝着狼举起了枪,可是当他看到狼只是静静地趴在地上平静的看着他时,就好像看到了当年雪地里那只眼神纯净的小狼崽,他下不去手。
最终,他只是打落了狼最锋利的那颗牙,然后放了狼离开,并在圈子周围筑了一道高高的栅栏。好在孩子被咬过的地方也只留下了一道疤痕,并没有伤到筋骨。
后来,猎户的身体也不大好了,一家人只靠着妻子摘些野果度日。这时他们发现,家门口常常会出现一些动物的尸体,无一例外的是,尸体的脖子上都有一个深深的血窟窿。
他们知道那是狼替他们叼来的食物。
猎户老了,狼也老了。人与狼似乎又回到了当年,只不过狼再也没有进去屋内,只是在院中徘徊,猎户一家也渐渐放松了警惕,重新接纳了狼。
这一年的冬天,猎户一家看到雪地里瑟瑟发抖的狼,一时心软,将狼放进了屋子,一直到三人皆睡去,也没让狼出去。
“知道后来怎么样了吗?”端起茶杯,润了润嗓子。
“你既然会这么问我,自然是狼趁机吃掉了猎户一家。”阿诚颇是自得的靠在椅背上,“狼就是狼,永远也不可能变成一只忠犬。”
“是啊,一个能对着自己从小看着长大的孩子下嘴的狼自然不能指望她的心是红的热的。”我颇有深意的看了阿诚一眼,“如果这是一只披着羊皮的狼呢?阿诚还能分辨出来吗?”
“这样说给三岁小儿的故事,还需要我来辨忠奸吗?”说完还挑着眉,摇了摇头。
“是吗?”以手托腮,脸上的笑意愈浓,“可惜,做主的是那个女主人,而不是你阿诚。”
“汪处长,”阿诚不以为然的撇撇嘴,“这样肤浅的一个故事都能被你当做历史典故似的说一遍,你这说书的本事实在是不敢恭维。”
“你这什么表情?你给我说清楚!”我竟然看到他脸上毫!不!掩!饰!的鄙视。
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
等你们因为孤狼而失去明镜的时候,别怪我没提醒你们!
“没什么意思,”阿诚又是那副笑容满面的样子,“我只是在想那两百块钱……”
“别啊,阿诚。”我迅速坐回椅子上,规矩的像个小学生,“我明天就去跟说书先生学习,下次一定说个好听的给你听。”
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
下次我再提醒你们一句,我跟你姓!
“成交!”
看着阿诚出了门,我才伸手揉了揉笑得有些僵硬的脸。
其实卖项链这种拙劣的借口,我知道根本骗不了阿诚,可是我已经没有办法了。
汪叔父是断然不能相信的。若被他知道了,只怕是锁也要把我锁在家里。到那时,我再难离开上海半步。
至于明楼,我只能赌我这些日子以来的表现可以让他改变对汪曼春的一些看法。或许他会默认我的离开。
揉了揉有些发热的眼眶。
大约是因为眼看着要离开了,心里总是觉得酸酸的。
在这里,虽然每天都要担惊受怕,可是每个人都是我所熟悉的。南田洋子,梁仲春,朱徽茵,汪叔父,明诚,我可能不知道该如何应对,但至少我了解他们,知道他们要做什么,会做什么;虽然汪叔父对汪曼春是也非全然是真心,可是毕竟也是血脉相连的亲人,哪怕是明楼,在这样的时刻,都会觉得莫名的亲切。
他们,是汪曼春在这个世界仅有的亲人了。
哪怕这两个人对汪曼春都只有利用。
离开这里以后,这些人与我,再无半点联系。
没有亲人,没有朋友,更没有了敌人。我甚至都不知道到了香港以后,我是否可以很好地和当地人交流。
香港迟早要沦陷的,到那时,我又该何去何从?
抚了抚盒中的项链,苦笑了一声。
有时候连我自己都瞧不上自己的。至少汪曼春她是个独立的个体,不依赖任何人而活。
而我,自从成了汪曼春,我好像就一直在装可怜,博同情。
但是,我真的不想再演下去了。
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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