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三.宴会(2 / 2)

加入书签

需知盘问神眷者必须向阿尔贝托提交申请。并且,提交申请的前提条件为神眷者并非为督察者,而是作为当事人之一曾介入。然而,禁律明确规定,若无特殊情形,神眷者不得介入普通人的事务。这其中,包含日常生活以外的交易行为。因此,那位神眷者不存在参与事件的可能性。”

拉赫特·安提诺米淡然地反驳,“神眷者自然不可能参与事件。然而,若这起事件本身就与神眷者有关呢?”

“法官阁下,案发现场是否存在大量伪神水的痕迹?又是否存在大量产生排斥反应的劣魔?”

法官翻阅着卷宗,“正是。”

拉赫特·安提诺米微微勾起唇角,“请问在场的诸位,为何要将两起案件割裂呢?犯人购进索伦森人的理由完全可以是作为伪神水的试验品!他甚至可能与某位神眷者有所勾结。”

“安提诺米阁下,你的意思是,神眷者中出现违背戒律的叛逃者吗?”瓦尔西里家的大小姐问。

“这需要询问阿尔贝托。我们怀疑阿尔贝托内部的禁律出现问题,因此申请阿尔贝托进一步调查。如何?”

法官旁安静记录卷宗的男人手停顿一瞬。

“拒绝。没有任何实质性证据证明此案与伪神水事件有关。若是出现伪神水便怀疑主人与神眷者有所牵扯,那么发生于文四街的酒吧爆炸案又如何解释?难道它也与阿尔贝托有所牵扯吗?”瓦尔西里的大小姐说道。

“您能排除这种可能性吗?”拉赫特·安提诺米说。

瓦尔西里家的大小姐无言可辩。

最后法官敲下铁锤,“因案件存疑,裁决暂时推迟,将于两日后重新开庭。请存在异议的诸位于两日内提交新证据。”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