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8章 拖尸上岸(2 / 2)

加入书签

“王洪军同志,现在最要紧的事,是找出杀害你家孩子的真凶。”

“绝对不能让凶手逍遥法外。”

陈知行又道。

听到这话,王洪军眼中满是仇恨之色:“你说的对,不管是谁害了我儿子,我一定要他血债血偿。”

“王洪军同志,不是你让凶手血债血偿,而是法律让凶手偿命。”

“我们接下来的目标是找到凶手。”

陈知行劝说。

他理解王洪军的感受,自己的亲人被人杀害,大部分的第一反应肯定是手刃仇人,为亲人报仇雪恨。

俗称血亲复仇。

但在现代社会,公民是没有权利进行血亲复仇的。

例如王洪军的情况,他儿子被人杀了,他动手杀了凶手,血债血偿。

但凶手也有亲朋,他们要不要继续杀王洪军呢。

如此杀来杀去,到最后一动手,为了不被别人杀,不给自己的亲人留隐患,只能灭户。

所以公民将复仇权利上交给官方,由官方执行惩罚。

这样便不会有循环的血仇。

如果官方不能执行正义,被害者一方执行血亲复仇,那是另外的事。

“找到凶手,必须要找到凶手,为我儿子报仇!”

王洪军恨恨道。

“你儿子的几个朋友叫什么名字,住在哪里,你自己写下来,等会交给公安。”

“我们需要对你儿子失踪前的事,一一盘查。”

陈知行提示。

王洪军摸出笔和记事小本,一屁股坐在冰面上,开始写自己知道的信息。

七八分钟后,尸体基本上结冰硬化。

程家兄弟合力,把尸体搬运上岸。

两个公安接过尸体,放在挎斗车的挎斗里面。

一个公安开挎斗车,一个公安坐在后面,扶着尸体。

挎斗车发动机轰隆几声,消失在陈知行眼前。

邵厚信坐到陈知行自行车后面,跟着一起回公安局。

路上,陈知行把王洪军的家庭,以及死者王银川的情况告知邵厚信。

“可惜了。”

邵厚信听完案件介绍,感叹一声。

好不容易把孩子养到十八岁,只等王洪军给孩子安排一份工作,王银川干两年活,就能找对象成家立业。

没想到这么大一个孩子,说没就没了。

邵厚信自己也是做父母的人,想想失去孩子的感受,心里都堵得慌。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