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5章 狗咬狗(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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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被吓得连滚带爬,拨通了救护车和警车的电话号码,十一点十分左右,人被运到了医院急救,警察到达现场调查。

“经过对现场

人员的走访和监控的排查,我们发现在七点半服务人员离场之后,到十点莫某离开的整个过程,并没有第三个人进入包间。

包间没有后门,唯一的窗户在后院的监控摄像内,监控视频经过警局技术科鉴定,并没有进行篡改,所以初步断定,莫某就是第一嫌疑人。

在得知嫌疑人逃跑后,我们警局立马展开全方位的搜博,半个小时后,有便衣警察在火车站发现了想要逃跑的莫某,并对其进行抓获。

莫某对自己的杀人行为供认不讳,杀人凶器、作案过程以及作案时间都非常符合,我们已经对他进行了逮捕拘留。

他要求警局给你打电话诉说情况,针对此案,你们可以聘请律师进行辩护。”

我抢先一步问道:“辩护?他杀人不是板上钉钉的事吗?”

警察解释道:“并非杀人,而是恶意伤人。受害者的中刀的位置在腹部,并不致命,而且凶手说自己是激!情之下的冲动杀人,在判刑上会针对此供词酌情减刑。

当然,激!情之下的失手杀人一事是需要被证实的。”

警察顿了下,又问道:“犯人有权利见你,你要见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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