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试试又不要钱,万一成功了呢(1 / 2)
武志高开心得差点没跳起来:“我愿意!我愿意!别看我小,我力气很大的,我干活还很麻利,我还会做很多的事情,而且我吃的很少很少的,只要给我管饭就成了,我今年只有十岁,大官人你真的招我当伙计吗?”
没有了父亲的孩子,成长的总是很快。
武志高早就有一家一家的去试过了,但是因为他年纪还小,又看着这么瘦弱的,基本上没有人会给他提供工作,即使他只是想要一天三餐的温饱。
常青云点了点头肯定地道:“嗯,对,来给我当伙计。不止给你管饭一个月还给你两百文钱,你回家跟你母亲说说看,她要是同意的话,你就来吧,在西大街的‘常家卤味’。”
武志高已经开心得给常青云磕了好几个头。
这样的好活不仅管饭还给钱,他母亲肯定会让他来的!
简直就像是天上掉馅饼一样。
她母亲听了之后也是不敢相信,她儿子又小又瘦弱的,虽然干活很麻利,但是人小就是天然的缺陷,肯定不可能比得过成年人,两百文一个月都可以请一个大小伙子了!
这绝对是天大的恩情!
她的叮嘱武志高:“肯定是大官人好心照顾我们孤儿寡母的,你到时候做事情可要更加要认真勤快。一定要好好地听东家的话,东家让你怎么做你就怎么做知道了吗?要是给我知道你偷奸耍滑的我把你腿都打断!”
这两百文钱太多,她心虚得很。
怕自己的儿子不知道感恩啊。
武志高自然也是知道这是一份天大的恩情,郑重地点头:“我会好好干活的。”
所以第二天天没亮到,武志高就穿上最整齐的衣服朝着西大街那边去,他不认识路就靠开口问找到了常青云的店。
他就等在了常青云的铺子外边。
林采薇和常青云过来,武志高已经坐在他们店铺那里等了好久了,看见东家来了,赶紧起来行礼:“大官人,我来干活了。”
林采薇看着这么一个瘦瘦弱弱的,穿着已经浆洗得发白衣服的小孩子还以为人家是来等着买东西的。
这是新招的伙计?
是不是有点小了?
林采薇朝着常青云看去。
常青云已经利索地开门:“对,这是新招的伙计武志高,从今天开始让他在店里给你打打下手。”
武志高已经去给常青云帮忙了,瘦弱的身体竟然还能抗得起门板。
林采薇本来是想要说这个孩子太小的,看着那个瘦弱的身体扛着那么重的东西她都没好意思开口。
武志高大概看出来林采薇对他不满意,冲着林采薇甜甜地叫“太太好”。
后边更是帮忙忙上忙下的,林采薇想要动手的机会都没有。
常青云把林采薇拉到了角落解释一下武志高的情况,林采薇立刻就同情起这个孩子来了。
好可怜。
而且知道武志高他父亲是打老虎时被吃了,林采薇更加怜惜这个孩子了。
要知道当初常青云要是一去不复返的话她大概也会像是这母子两个一样惨。
不过是一个月两百文钱,也能帮他们干不少的事情了。
有了武志高之后才林采薇的工作一下子就轻松了很多,武志高的动作麻利,教他认称什么的也很快就懂了,有人来他还能帮忙打包。
他勤快懂事,店里边有什么活,他都是抢着去做了,从来不需要林采薇去提醒。
林采薇就对武志高更加地满意了。
就一天的功夫林采薇就已经彻底地认可武志高了。
下午收摊了,武志高去他们家吃晚饭顺路还要帮忙处理食材。
晚上他们的菜肴很丰盛杀了一只鸡做成小鸡炖蘑菇,还吃的是白米饭,外加红烧豆腐还有一个炒青菜。
武志高人都傻了。
他早就已经记不起自己上一次吃肉是什么时候的事情了。
他疯狂地咽着口水。
但是他又很有自知之明,这份活是常官人给他天大的恩赐,他可不能的得寸进尺吃人家的肉啊。
他埋头吃米饭。
这也很香。
他还从来没吃过纯的大白米饭,这是他占便宜了。
一个鸡腿夹到了武志高的碗里:“怎么光吃米饭不吃菜呢?”
武志高受宠若惊:“常大官人,不用的,我有饭吃就行,这大米饭可真的好香啊。”
“夹给你你就快吃吧,以后不用客气。”
常青云又给武志高夹了好几块肉,又夹了青菜豆腐把武志高的碗里堆得满满的。
“快吃吧。”
武志高此时眼眶已经红了。
林采薇想到自己刚嫁进来的时候也不喜欢,不过现在他们能挣钱,这个日常开销他们能承担起,也给武志高夹菜:“别客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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