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 制度套利(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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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兵在帕拉图法律意义是“民夫”还是“士兵”,对于其他族群而言并不重要——反正都是去干活。

但对于杜萨克而言却是天壤之别。

如果民兵是“兵”,那杜萨克作为民兵服役就可以抵扣服役年限,即便民兵实际上干得都是民夫的活。

这是瑞德修士出的主意,老托钵修士两瓶酒下肚后嘴上就没有把门的了。

今天还活着的老杜萨克三十年前都曾同内德元帅盟誓,正式归附帕拉图共和国,并最终定居、繁衍成现在的新垦地杜萨人。

而他们的后代成年入役时也会再次宣誓。

但在所有誓词中只提到“永远忠诚”和“服役”,并没有限定服役的具体形式,这便有了解释的空间。

对杜萨克而言服役等于当兵、等于杀人、等于高举马刀往下砍,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他们并没有意识到制度中有很大的漏洞——民兵也是士兵,当民兵也一样是服役。

杜萨克现在每加入民兵队一天,理论上将来一期服役的时间就可以缩短一天。

虽然本质上是在钻空子,但杜萨克会很高兴,因为他们服役的风险降低了;

狼镇其他四村也很高兴,因为他们需要出的人更少了;

温特斯同样很高兴,因为他把一件坏事变成了一件好坏参半的事;

唯一不高兴的大概只有帕拉图共和国,但统治共和国的是一个笨拙、庞大、臃肿的权力系统。

它太迟钝,迟钝到身上多出一处流血的小伤口也要很久才能察觉,它不大可能因为被占一点小便宜就大动干戈。

这套“化民为兵”的操作,老神棍得意洋洋地称之为是“制度套利”。

老头甚至有更过分的招数:杜萨克授田的前提是完成一期服役,但一期服役的定义同样模糊,参加民兵辅助部队服役、民兵辅助部队解散后服役自动结束,难道就不算是“完成一期服役”?

以及还有更加过分、过分到极点的招数:《托尔德协议》中规定当事态紧急时,驻镇官有权征召治下平民组建民兵队。

但什么叫事态紧急?《托尔德协议》没有详细解释,解释权自动被下放到驻镇官手上。

而镇级的民兵队同样是民兵,法律意义上等同于军团征召的民兵,那在镇级民兵队“服役”也一样是服役。

所以理论上,温特斯可以直接宣布“狼屯镇事态紧急”,成立一支纸面上的民兵队让小杜萨克们挂名服役直至授田。

老神棍层出不穷的套路令蒙塔涅少尉眼花缭乱、瞠目结舌,可怜少尉九岁开始就进入陆军幼年学校过循规蹈矩的生活,一辈子也没见过像瑞德这样能把制度的每一个漏洞都利用到极限的“套利者”。

同其他制度套利的招数比起来,最开始的办法简直就像小儿科,看起来根本算不上占公家便宜。

“不过你小子得注意,后两招可不是小刀放血,是大斧剁脚趾!”瑞德修士酒酣耳热时也不忘提醒温特斯:“是在逼着官府补上漏洞,而且一定会招致官府报复。所以别太过分,让杜萨克当民兵攒点服役年限,正好解决民兵的来源。以后万一上面要问责,你也有说辞。”

不过老修士显然多虑,因为仅是“化民为兵”这招就已经将少尉的三观洗刷个遍。至于更激进、更贪婪的制度套利,温特斯想都没想过。

不指望改变杜萨人的生活方式,能给狼镇做一点微小的贡献温特斯已经心满意足。在热沃丹驻屯所,他得到了满意的答复。

……

罗纳德少校原本还有一些犹豫,但驻屯所档案处长埃佩尔上尉援引了一桩八年前的案例,以支持温特斯的诉求。

八年前,在同样是铁峰郡下辖的大石镇。驻镇军官紧急征召杜萨克组建民兵队剿匪,过程中有未成丁杜萨克不幸战死。

杜萨克的习俗二十岁成丁入役。但乡下地区结婚较早,许多杜萨克还未成丁、服役、授田就已经有了子女。

大石镇剿匪阵亡的那名未成丁杜萨克便留下了一儿一女和一位寡妇。

剿匪结束后民兵队解散,大石镇的杜萨克们上到驻屯军团总部请愿。

希望军团能将剿匪时战死的未成丁杜萨克认定为“在服役中阵亡”。

因为未授田的杜萨克唯有在服役时阵亡,儿子才能继承一份授田直至成丁,否则死了白死。

状子最后递到时任军团长费伦茨中将桌上,因为当事人杜萨克被数箭贯穿犹奋力杀贼直至殒命,费伦茨得知后大为动容。

中将亲自拍板将战死者认定为“在服役中阵亡”,连同伤者也一同认定为“在服役中手上”给予褒奖。

这个八年前的案例为温特斯的诉求提供了支撑。

即便要到军事法庭上辩论,想驳回温特斯的诉求也得先驳回费伦茨中将的判例才行。

温特斯全然不知八年前还发生过如此一桩事,但既然已有类似的判例那当然再好不过。

罗纳德少校考虑良久,无奈地对温特斯和吉拉德说:“这一次抽丁就依你们的意思,但以后的抽丁是不是还能这样……得我问过军团总部那边才行。”

本郡所有杜萨克的档案资料都由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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