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三章:但我们还是好孩子(求(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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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南方的某座小城,仕兰中学

高三某班级

一名年纪看上去约莫在50岁左右的女老师在讲台上唾沫乱飞,用夸张性的动作比划着什么,讲解着手中的一张试卷。台下的大部分人都在认真听讲,哪怕是有些困倦,也会喝一口咖啡或者用一滴清凉油让自己精神些。只有一名男生,手撑着下巴,看上去在盯着桌上的试卷,实际上余光一直瞥向向右斜方的女生。

女生穿着穿着白色的棉布裙子,白得几乎有些透明,一双蕾丝花边的白短袜和平底黑色皮鞋,一头细软笔直的长发,坠着一只HelloKitty的发卡,看上去很乖巧文静,有一种文艺女青年的气息。

路明非看着那如同女神般的陈雯雯,觉得能默默地看着自己的女神也是一种幸福。

十五岁时的他在第一天入校时,就被低调地从一辆帕萨特上下来的陈雯雯迷住了。那天的她也是这样的一身装扮,宛如荷塘中一朵盛开的白莲花,“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用《爱莲说》的这句来形容陈雯雯他觉得一点也不过分。也是因此,他这个学渣居然破天荒地将那篇《爱莲说》背得一字不落,一度让语文老师觉得太阳打北边出来了。

自此,路明非的人生最大梦想就不再是暴富和电竞梦了,而是成为这个女孩的男朋友,与她并肩前行,迈入婚姻的殿堂,儿孙绕膝,白首不离。

而且,路明非一直觉得这个梦想比起暴富和电竞梦什么的看上去要更实际点。要知道,陈雯雯在高一成为文学社社长后,一共只亲自邀请过两个男生加入文学社,一个是班里帅气多金的赵孟华,另一个就是他路明非了。

虽然跟赵孟华无论是家境还是在学习上,他都有着一定的差距,但他不觉得自己毫无希望,而且赵孟华似乎并没有追求陈雯雯的意思。再说了,他路明非长得也不难看。如果能够表现得自信点,少熬夜上网,至少也说得上是眉清目秀。

从此,路明非踏上了暗恋陈雯雯的道路,一发不可收拾。

成为文学社社员的路明非在文学上下了苦工,甚至将原本用于上网的时间抽出一部分用来泡图书馆,读一些又冷又悲伤的欧美文学作品,那是陈雯雯最喜欢的类型,活像一个“中产女白人”。不过路明非的文学素养的确因此大大提升,逐步成为了文学社的理事,语文成绩也大大提升。

“唉,可惜快毕业了,听说陈雯雯和赵孟华、柳淼淼还有小天女他们报名了一所名为卡塞尔学院的私立贵族学院也不知道毕业后还有没有机会再见面。”

路明非叹了口气,眼角微微下垂,一股名为“衰”的气质将他笼罩在其中。

就在路明非走神的时候,教室门忽然轰的一声被推开了。所有人不由看向门口的位置,那是有些秃头的教导主任,喘着粗气,有些口吃。

“快,快,全体集合,去操场排好队,参加仕兰中学优秀校友的欢迎仪式!”

教导主任刚说完这句话,就急匆匆跑向另一个教室了,他必须趁校长他们拖着那位优秀校友的时候通知他们年级的每个班同学立刻去操场集合。之所以没用校园广播也是不希望那名优秀校长觉得仕兰中学校方失礼,没有事先准备好迎接他。至于对方来访的邮件是不是几分钟前临时发送来的,那都不是他们现在应该关注的事情。

要知道,那所著名的卡塞尔学院每年在整个华夏招收的学生数量可是屈指可数,很多人挤破了头都进不去,也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入学“赞助金”或“投资金”,必须参与面试。听说那位担任此次面试主考官的优秀校友如今是那所卡塞尔学院的一个学生团体的副会长,同时还拥有很大的权力,甚至可以全权做主这次招生计划。

想到这里,教导主任突然感觉自己年轻了几岁,疲惫的身躯再次奔跑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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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暂地休息了几天后,陈鸿渐遵循了和路鸣泽的交易,在昂热提出他和楚子航的家乡有一个S级学员后,他便主动申请回到家乡来纳新。陈鸿渐来了,夏弥自然也一起跟来了,但楚子航、苏茜和诺诺却没有一起回华夏。

本来陈鸿渐就是除了演讲以外不管事的,夏弥更是整天玩闹,没个正行。但也没有人会斥责夏弥的不是,先不说她是陈鸿渐的女友,再怎么也要给他几分薄面;其次,夏弥在两次对战青铜与火之王的战斗中都有不俗的表现,说一句女中豪杰也不为过;还有,夏弥的近战能力,除了楚子航和陈鸿渐二人,如果不使用言灵,哪怕是苏茜和被明升暗降的兰斯洛特也只有被吊打的份,自然没有说她偷懒不训练;最后,让夏弥干活纯粹是给狮心会的干部们找麻烦,不如不干。

嗯,陈鸿渐觉得最后一点才是最关键的,不然他带走夏弥的时候为什么苏茜一脸的感动。

不过,飞机落地后,夏弥就立刻登上了另一辆飞往京城的飞机。那是她来之前让诺玛帮她定好的,落地后直接乘坐下一时刻的班次飞机飞往京城,说是回趟家,顺便和老同学们聚聚。反正招生任务只要能完成就行,哪怕是随行的古德里安教授也不会说夏弥什么。

也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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