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章:混血种的未来(四千字,二合一)(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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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鸿渐的嘶吼持续了很久,他忽然有些理解为什么古人斩将夺旗后要高呼了,这种难以言喻的激动和畅快感,实在是让人忍不住想大声嘶吼出来。

陈鸿渐看着手中的暴怒和照霜,还有些犹在梦中的感觉。

那可是诺顿啊!

青铜与火之王的双生子之一!

被誉为最像黑王尼德霍格的存在!

但就是这样伟大的存在,这样的至尊,被他手起刀落斩下首级,化为了枯骨。

陈鸿渐仔细端详着这具庞大的枯骨,那眼窟的位置嵌着晶化的眼球,宛如是一对金色的玻璃珠子。骨头上泛着沉重的古铜色,如同一件用纯铜打造的工艺品。

感慨良多的,不止是陈鸿渐。

昂热还记得一百零八年前自己在旁边看着莫德勒医生解刨化身为西夏皇子李雾月的天空与风之王时的场景,那奇特的骨骼构造他至今记忆犹新。

他微不可查地瞥了陈鸿渐一眼,难道说,龙类至今仍然无法改变自己的身体构造?

夏弥看着那个手中提着仍在滴血的刀剑的男孩和地上的巨型骸骨,松了一口气。戒律少了一个束缚对象,她消耗的力量也急剧减少。

只是,眼前发生的事情也令她感慨良多。

想不到,人类真的已经能彻底消灭初代种了。

背后两束细骨像是扇子般打开,那是祂的双翼。祂的双臂伸开抓住了身后的翼骨,骷髅低垂,就像是被钉死在十字架上的耶稣。

这就是仅存在传说中的龙骨十字吗?

原来龙王死后,骨骼竟然真的会蜷缩这个类似十字架的样子。

与众人的喜悦不同,夏弥隐藏在阴影中的脸上,有一抹淡淡的忧伤。

诺顿......吾仍记得吾等以鲜血为证的盟约,并誓言一同并肩作战直至鲜血流尽方停止……却没想到,吾等再相遇之时,竟是你枯萎之日。

倒不是她对诺顿有多深的友情,当年的那场盟约,如果不是老实的康斯坦丁和单纯的芬里厄一再坚持,诺顿和她绝对不会同意结成这场以鲜血为誓的盟约。

要知道这样的盟约可是要持续到下一次茧化为止的,究竟是拖累还是互利共赢,谁说得准?

更何况,诺顿瞧不起智商欠费的芬里厄,也瞧不起喜欢使用计谋而且弱小的她。

但她又何尝看得起只知道一天到晚粘着哥哥的康斯坦丁,还有那只知道使用暴力解决一切不会动脑子的莽夫诺顿。

但,她或多或少还是对诺顿的死有些伤感,毕竟,她也是龙王啊。

有朝一日,会不会有一柄同样的屠龙之剑落在自己的身上呢?

忽然,夏弥想到了什么,眉眼弯弯忍不住浅笑着。

她还记得那天,她的男孩用着最平静的语气,说出了对于她这个大地与山之王来说既夸张又显得不自量力的话。

连她都不敢轻言做到的事情,这个男孩却信誓旦旦地说要为了她做到。

不过,哪怕自己终有一日也逃不过这弃族的宿命,至少照霜无论如何也不会落在自己的身上,至少那个男孩绝不会让她独自一人的去往海姆冥界。

只是,她好像听见了不知从哪里传来的葬歌声。

错觉吧。

“那些爱唱歌地孩子们都被葬在花下的泥土里了,下一个春天,新生的花会开出他们的笑脸。

瞿塘峡两侧的绝壁上,一个男孩站在悬崖边上。

那是路鸣泽,黑色的西装被白色的衬衣,打着黑色的领带,片刻点功夫居然还在头发抹了油,梳得整整齐齐。小小的臂弯里是一束白得让人有些不自觉哀伤的玫瑰花。他神情肃穆,看着诺顿的龙躯失去生机,化为古铜色的枯骨,从怀中的白玫瑰上扯下大把大把的玫瑰花瓣抛洒而去。

洁白无瑕的玫瑰花瓣冉冉地落洒落在诺顿的身体四周。那小小的一束白玫瑰如果扯不尽一般,洒落的花瓣越来越多,漫天飞舞的都是花瓣。

“那一千年完了,撒旦必从监牢里被释放,出来要迷惑地上四方的列国,就是歌革和玛各,叫他们上来聚集争战。他们人数多如海沙。他们上来遍满了全地,围住圣徒的营与蒙爱的城,就有火从天降下,烧灭了他们。那迷惑他们的魔鬼被扔在硫磺的火湖里,就是兽和假先知所在的地方。他们必昼夜受痛苦,直到永永远远…”

从情理上讲,他厌恶这个叛臣,厌恶这个最像那头该死的黑龙的家伙,更厌恶这个擅自打破他预设的剧本的家伙。

但,出于对一名至尊的尊重,他愿意为诺顿吟唱葬歌,为他洒落白玫瑰花瓣。

不过,要是青铜与火之王死光了,这对他的计划来说也不是一件好事情。

路鸣泽目光幽幽,如果康斯坦丁还活着,那么这对他的计划影响倒是不大,依然可以凑足四次交易。

“麻衣,放任康斯坦丁的离去,可以配合卡塞尔的那帮人拦截,但不要亲自出手拦截康斯坦丁。”

甲板上的酒德麻衣一愣,她不知道老板为什么会觉得这样的康斯坦丁还能有机会逃离,而且还要放任折头对他们充满仇恨的龙王离去。

但她是路鸣泽的剑,剑是不应该质疑握剑之人的命令的,只需要听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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