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1章 藩属不同对待(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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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仅是因为大宛国是大秦帝国治下藩国,嬴宏也不会仅凭大宛国王送了两个公主就无偿的支撑大宛国王。

是因为现在的情况是,七十三外族国王中,只有大宛国王明确表明了大宛国要成为大秦帝国藩国的意愿,并且已经和嬴政签订国书了。

既是首例,又在职责之内,嬴宏自然要对大宛国和大宛国王多做一些措施和支援了。

但尚未明确意愿更没有签订国书的另外七十二外族国就不一定有大宛国这样的优待了。

“而对属国,中央农业部应是先与属国国王议定对该国农业生产支援项目,并共同拟订项目文书,其中又应写明待农业生产支援项目收获后,大秦帝国与该属国应是六四分成收获。”

“项目文书应是一式四份,中央农业部和属国国王分别持有两种文字文书各一份,并待大秦帝国确认签署后,再进行农业生产支援项目。”

相比对藩国的无偿的立刻支援,嬴宏对属国的支援就麻烦多了,而且是有偿的。

这是嬴宏故意的,若大秦帝国在各方面支援上对属国和藩国没有区别,何以为属国,何以为藩国?

而且对属国进行支援所需的这套必须流程耗日颇多,若说藩国立刻就能获得支援,属国只怕是今年签订文书,明年才能获得今年签订文书的项目支援了。

并且从政治上来看,对属国进行的支援也并没有解决甚至是缓和属国国内受支援项目方面矛盾的作用,更无法在中央集权上对属国国王起到直接帮助。

嬴宏是可以帮助诸外族国王解决一些国内矛盾,但若是属国,嬴宏就只会以个人形式,而不是以国家形式进行帮助。

“商业上的支援也是如此,对藩国,中央商贸部应该根据藩国实际情况,辅助藩国国王建立并完成该国在商贸方面的国营项目建设。”

“对属国,中央商贸部也是应该先以文书的形式确定对该属国要进行支援的项目,再对该属国进行物资上的支援和市场调整的辅助工作,在支援物资的价格方面,应该稍低于大秦帝国制定官方价格。”

这就比农业支援更容易理解了,在农业支援上,对属国还要谈到收获分成,在商业支援上直接就是以稍低价格买卖了。

嬴宏的意思很明白,若是藩国,咱们可以不谈钱,你有问题,我帮你解决,你有麻烦,我给你撑腰,咱们的关系在这呢,你只说需要我帮你就够了。

但若是属国,我可以给你优惠,可以以私人的方式帮你解决一些问题,却不是无偿的,价格公道透明,你若是愿意,咱们合作,你若是不愿意,我也有我的事情要做。

七十二外族国王听得冷汗直流哇,只是一个简单的国家臣属问题,嬴宏怎么就搞得这么麻烦?自己的国家内部本就已经矛盾丛生了,若再不及时得到大秦帝国的有效支援,国家动乱在即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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