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成都行(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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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平三年,二月,在平定了任岐贾龙之乱后,刘焉带着众人一起度过了新年。

在第二年的开春,重整兵力,而龙门书院更是将各地的士子聚集一堂。

再加上郑玄,宋忠,司马徽,庞德公等大儒名士的加入,使得益州俨然成了一处学术的圣地,来往士子络绎不绝。

据说大儒蔡邕听闻消息都欲前往却被董卓强行留了下来,只得书信一封给了郑玄,向他说明了自己的遗憾,并且让学生王粲带着他的着作学术前往益州。

蜀郡成都,是古蜀国的国都之所在,后被秦国所灭,在西汉时期更是取代中原号称天府之国。

西汉末年,公孙述称帝时,称成都为“成家”,拥有百姓七万户,丰衣足食,不为乱世所扰。

尤其成都的蜀锦尤其发达,许多世家之女都希望可以得到成都所卖的衣物,而绵竹秦家也正是由此发家的。

这一天,从绵竹方向突然来了一行车队,这支车队大约有三百人左右,而从车队所打的旗号来看,正是绵竹豪强,秦家的车队。

绵竹秦家作为益州第一豪强,家中良田千亩,粮仓数座,银两钱财更是不计其数。

而绵竹秦家的发家史正是通过将成都一带的锦织贩卖到中原,荆州等地来赚取差价,由此逐渐的富裕了起来,至今已有数代。

“子敕,这次任岐做乱,我可是无能为力啊……”

一个声音突然从车队里传了出来,仔细一看,正是刘焉三子,刘瑁!

“三公子,宓自然明白,我只能说州牧果然高明,借着修书一事,就将原本铁板一块的益州士族分成了两部分,宓实在是佩服……”

说话之人不是别人,正是秦家年轻一代中的第一人,秦宓秦子敕!

秦宓在刘瑁将李权从牢狱中救出后,就信守承诺,来到了刘瑁府中担任幕僚,历史中的秦宓虽不算特别出彩。

可能够被诸葛孔明所用,位列文臣廊中第十一位,又岂是一般的饱学之士呢?

这一次,是吴苋想来成都散心,恰巧秦家此时要到成都来采办锦织。

于是刘瑁就和吴苋、秦宓随着秦家车队一路同行,来到了成都这座着名的城市。

“哈哈,子敕兄实在过奖,不过我们今天是陪着我家夫人来的,就不说这些琐事好了,今天的主角可是吴苋吴夫人哦~”

刘瑁转头望着身后的马车,轻笑着道。

“嘤咛”

吴苋听到刘瑁话中一丝的调侃意味,不禁顿时羞红了脸,在车中跺脚道:“呀,叔圭!”

秦宓看见两人的这班样子只能装作没看见一样,也就不去纠结刘瑁那所谓主角的说法是从何而来,笑着介绍道:“我秦家在成都也有店面,而且我秦家的锦织是全成都城最好的锦织,若是夫人有兴趣,不妨由子敕带路,请主公与夫人一观如何?”

“哦?”

刘瑁闻听此言,不禁饶有兴趣道:“既如此,不妨一观,子敕,前头带路!”

走在成都的街头,望着这似曾相识的一草一木,不由得有些呆了,毕竟这里,也是前世来过许多次的地方……

“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

刘瑁心有所感,不由得缓缓吟出了曾经脍炙人口的两句诗词,却引得吴苋和秦宓同时面露惊色。

秦宓更是不断低吟,半晌后问道:“不知公子可否完成此作?子敕读之有意犹未尽之感,不知公子可有下文?”

“啊!额……哦,纯属有感而发……一时间还想不起来,子敕勿怪……”

刘瑁一边解释一边腹诽道:“我去,都是工作好几年的人了,谁还记得那么多诗词,早知道要穿越,我就多背背诗歌,读读历史,再穿也不迟的,这白头翁二十多句,鬼才背的完呢……以后再也不随便吟诗了,太丢分……”

“哦……如此倒是有些可惜了……”秦宓不无遗憾的道。

刘瑁一听,连忙岔开话题道:“子敕,还没到么?”

“哦,就在前面。”秦宓连忙回答道。

“对了,现在的蜀郡太守我知道,我听说他好像把王咸逐出家门了??”刘瑁突然好奇道。

秦宓答道:“哦,确有此事,您也知道,王商他是王家族长,与赵韪大人交好,不过他听闻州牧编书事后便回家与王咸商议,不过王咸不为所动,王商随后将王咸逐出家门,并命令他的从弟王甫前往龙门书院参与编书事,也是此次任岐贾龙做乱中波及最小的一个家族。”

“哦?这个王商确实不简单啊……居然如此巧妙的规避了风险,有点意思,我有些想要见一见他了……对了那蜀郡丞呢?”

“哦,蜀郡丞,空置着呢,这个位置半年前还是一个叫甘宁的小子在干,此子乃巴郡五大族甘氏族人,当年他家族人为了让他当上蜀郡丞还费了不少的力气,不过后来因为他的性格得罪了蜀郡许多豪强大族,过得很不如意,这小子倒也干脆,直接当贼去了。”

“他利用甘氏的威望和自己的钱银,招揽了一批凶悍之徒,整日衣着光鲜的往来于成都,巴郡乃至荆州的水道中,身带铃铛,抢夺船只,自号锦帆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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