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没人不喜欢彩虹屁(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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眸中,我见过的芸芸众生中的一员,但是你的骨相却独一无二,让我觉得你的眼睛更加迷人。

你看看,味道是不是一下就不一样了?

秦殇这波也没夸错。

这一路上,绅士不知道多少次摆弄西装袖口,显然是很喜欢这件西装。

那夸的时候只要逮着这件衣服夸就一定不会出错,尤其是最后秦殇还用了一句,如果我……

人最怕比较。

人,最怕向上比较。

「我,如果,穿了你的衣服,会xxx」这个句式,简直是拉高对方情绪价值的黄金句式。

因为这不仅变相的肯定了对方的衣品,同时也承认了人家的帅气。

换言之,反过来讲就是,你太他妈帅了。

没有这件衣服哥们也觉得你帅,但最绝的是你这件衣服也选的牛逼。

你不仅人长得帅,衣品还好!

这一身要是给我,哪怕是我穿,都能迷倒万千少女啊!

意思也就是,可惜了我曾经没你这么好的衣品,所以没这么穿,于是,很遗憾,没能迷倒万千少女……

“没开玩笑的讲,其实我买这身的时候,当时导购就说我不太衬这种风格,但我真的很喜欢这身!”

下一刻,绅士果然笑着回了一句。

秦殇打蛇随棍上;

“这不是你的问题,是导购大概见过了太多翻车的情况,所以潜意识希望你选择保守一点的风格。”

“但是很明显,你驾驭的很自然,这波,直接滋了导购一脸。”

绅士嘴角顿时掀起一抹笑意;

“嗯?你不是不知道滋是什么意思吗?”

秦殇哈哈笑着说道;

“你不是说骑在别人头上拉屎拉尿吗?你这波完美驾驭,不算是骑在导购头上拉屎拉尿吗?”

“换位思考一下,我要是导购,竟然看走眼了一个如此有气质的顾客,在人家如此有品位的顾客面前班门弄斧,我都得被滋麻了。”

绅士混血的帅气面庞卷起一抹肉眼可见的沾沾自喜。

嘴角此刻简直是比ak都难压,有种遇到知音的感觉。

难得遇见了一位跟我同样有品位,懂优雅的伙伴啊!

“行了,行了,优雅,要注意优雅,就算是很激动措辞也得优雅。”

“洗个澡就早点休息吧,明天下午快要上班了我喊你。”

说完这话,绅士心情似乎极好,哼了哼轻快的歌曲,从冰箱中取了一瓶冰啤酒拿起ipad,才钻进了房间中。

进去之前看向秦殇的目光都柔和了不少,要不是上了一天班,实在是累得不想说话。

绅士甚至都有种邀请秦殇一块来房间中,彻夜畅谈的冲动了。

咚!

眼瞅着绅士那边房门关上,回了房间。

秦殇才悻悻地抬手摸了摸鼻尖,眼底划过一抹笑意;

“其实,没有人是不喜欢彩虹屁的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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