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四章 铸骨师(五)(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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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江夙夙的手。

“你这个傻子,既决定不喜欢他了,你就不该吻他,万一……万一,先生也喜欢你,你打算如何?”

江夙夙听到流萤是担心这个,笑出声。

“怎么可能?师父他不会喜欢我,要喜欢我,他上次就不会打我。”

这种事,流萤不知该怎么解说。

楚歌也问江夙夙。

“但要是真的,丹南先生喜欢你呢?”

江夙夙叹了一声,躺到床上。

“放心吧,不可能,师父就是喜欢这院子里的任何人,也不可能喜欢我,一定不会像太监喜欢我那样喜欢我,我没你们好看,没你们聪明,没你们……。”

说完自己的缺点,江夙夙翻身坐起。

“我唯一的优点,就是力气比你们大很多。”

望着江夙夙,流萤跟楚歌都无语了,对她们而言,江夙夙的心性像个孩子似的。

想了半天,流萤坐到床边,看着江夙夙。

“所以说,你真的选了丁晚来?决定了,不反悔吗?”

江夙夙点头,看着流萤笑。

“太监很好,不是吗?你们不也说他好?虽不如师父好看,但也是好看的,对我也好,他给我们房子住,给我们买吃的,反正就是……,怎么说呢,我喜欢他抱我。”

看着江夙夙的眼睛笑得像弯弯的月牙,有些话,流萤说不出口。

江夙夙有十七年的孤单,她活了十七年,就是想有一个拥抱,可是,在遇到丁晚来以前,从来没有。

人与人的喜欢,有时就是一种供需,一个能给,一个需要。

流萤想了想后,看向楚歌。

“这件事,你我烂在心头,对谁都别说。”

楚歌知道事情的严重,轻轻点头。

反是江夙夙不懂。

“为什么?”

流萤温柔的教她。

“你不考虑自己,总要考虑先生。”

江夙夙听了,似懂非懂。

此时,丁晚来跟步暝已经来到了命案现场。

若非地上那一摊血肉中有人的头发、钗环、衣裳,他们都分不清楚眼前这是死了个人,还是有人在大街上丢了一堆烂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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