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华部十税一VS大明三十税一(2 / 3)
另外,征发徭役时,义军不仅会给服役之人提供口粮,还会补给一定数目的工钱,而非像大明那边一样让大伙儿自备干粮去白干。”
刘升其实原本想要直接废除徭役的,却在李长文的劝说下改变了想法。
首先,征发徭役本就是朝廷集合民众力量做事的主要手段,如果放弃征发徭役的权利,很多事便很难完成。
况且,即便是后世的民众,也未必都是明理践行之人,更别提此时的民众了。
如果不能征发徭役,某些事即便朝廷出钱雇佣,百姓也未必愿意去做。
另外,朝廷做事需要的民夫都按市价雇佣,将会造成沉重的财政负担。
所以,在国家发展到一定程度前,取消徭役就是自取灭亡。
最后,民众在享有国家赋予权利的同时,本就该担负一定责任和义务。
比如兵役,后世发达国家都没有废除此项。
故此,徭役只能减少、减轻,不可能完全废除。
至于说,田税定为十税一,会不会太高,让移民们不满意,刘升并不担心。
通过他原先的一些认知,再加上李长文等人的印证,他基本了解了大明此时农民的税赋有多重。
很多人一提起明朝农业税,就会想起三十税一乃至四十税一的超低税率。
可为什么中后期农民负担那么重?
如果查看明朝田地税赋相关资料,必须要注意一个容易被忽略的条目——时间!
资料上都是写:某一年某地农业税率为百分之几。
为什么会写明年份?
因为大明各地农业税额每年都会变化——如果没变化,那肯定是相关机构和地方官府懒政,直接沿用上一年的。
大明对农业税的征收其实是定额摊派。
比如说,朝廷要求某省今年要交多少万石粮食作为农业税,然后省里分摊给各府,府里再分摊给各县,县里则往里甲摊派。
当然,大明朝廷也并非一点不灵活。
倘若某省今年多地受灾,粮食歉收,省级官员是可以跟朝廷在农业税额上讨价还价的。
比如说奏请减免某地农民税赋。
这种政策,在吏治清明,朝廷中枢及地方官府运转良好时,农民负担确实不算重。
可到了王朝中后期,中枢高层昏聩无能,地方吏治腐败,再加上一两百年来的土地兼并,三十税一的农业税就只能成为传说了。
比如,某省今年多地受灾,粮食歉收严重,可巡抚等高官因政绩等考虑,隐瞒不报。
再加上中枢高层昏聩不查,就会给该省定一个正常年景的税额。
接着各级地方官府开始摊派,因为贪腐、无能,税额该多的地方摊派却少,该少交的地方摊派数额却多。
官员、士绅免税,又往往是大地主,于是摊派下来的定额农业税大多落到了少数自耕农头上。
自耕农遭了灾,没得到救济,反而被官府逼着缴纳沉重税赋。
想想会有多惨?
曾经的富农杨万永就是这样被逼逃离家乡的。
而在这种情况下,对明末许多农民而言,根本就不知道三十税一这回事。
他们所面对的人是县里来崔征的吏书、衙役,以及帮着崔征的乡贤里长。
这些人只会告诉农民,今年你家夏税秋赋应缴多少,这运粮去京城的运输费及损耗又是多少,什么丁银、役钱、辽响、剿饷、练饷等又该交纳多少。
最后当着农民的面,算出一个“公正”的数目,并开条告诉农民,哪日之前必须缴纳齐钱粮,如果缴纳不齐,会承担怎样严重的后果。
就是这个看似“公正”的数目,却会让农民倾家荡产,甚至是卖妻子儿女。
如果只是卖了田地成为佃户,或许还能忍受。
可如果到了卖妻子儿女这步,就没几个人能忍了,要么拖家带口逃离家乡,要么干脆揭杆造反!
杨万永等难民逃离家乡,虽然主要是因为旱灾、蝗灾,可沉重的税赋,各种杂税摊派,也是重要原因之一。
所以,听大队长宣布了义军的税赋政策后,很多人先是一愣。
随即就不可置信的惊喜欢呼——
“太好了!真的只缴纳正税吗?”
“服役时真的包吃,还补给工钱?”
“···”
百姓们并非质疑,只是觉得政策太好,不敢相信而已。
杨万永觉得义军不可能拿这事开玩笑,于是趁着人群稍安静,问起他所关心的事。
“大队长,你之前说分了田地我们有使用权是啥意思?田地难道不是俺们的吗?”
“就知道有人会问这个事。”大队长笑起来,“俺当时听着也糊涂,特意向王总管反复问了。
这田地说不是俺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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