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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一起去的。”我接过克利切的请柬如是说。
就这样,三天后的周末,一个难得的晴天。我和斯拉格霍恩早早起床,开始精心打扮。
斯拉格霍恩非常重视这次出席。他温顺地靠在椅子上任由我往他的脸上施美容咒。要知道,平日里我把他的头发梳上去一公分他都免不了小小的抱怨一番。
今天我尽力将他为数不多的头发盖住地中海的发际线,又花了半个小时让他脸上的皱纹看上去不那么明显。
“我好像回到自己刚过完六十岁生日那阵。”斯拉格霍恩欣赏着镜中自己的模样,兴奋极了。
但当我把他去年的礼服拿来后他便笑不出来了。
“这衣服什么时候这么紧了?”他拼命吸气收腹,试图把肚子上的扣子扣上却失败了。
我看着他努力的模样又望了望餐厅里一柜子的菠萝蜜饯,不禁哑然失笑。
“霍拉斯,你该减肥了。”
几分钟后,斯拉格霍恩垮着脸不安地坐在一旁,看着我用魔杖将他的西装扣子卸下来,然后把它们缝合到距离原来位置两英寸外的地方。
“这回再试试看。”我把西装还给他。
这一次,西装把霍拉斯·斯拉格霍恩的啤酒肚完美遮住。他活动手臂,也没有出现扣子崩开的情况。西装很称心,斯拉格霍恩的脸上重新露出笑容。
“没想到你还擅长缝纫。”
“还好吧。”
我嘴上一如既往地谦虚,心里实则充满了自豪。时隔多年我的技术一点没退步,这让我很是欣慰。
我读三年级的时候正值青春期,自然少不了青少年的通病——叛逆。我讨厌千篇一律的校服。因为它罩住我发育良好的身体。于是我动手将校袍改成收腰的款式并将宽大的裤腿裁掉。一时间在学院内出尽了风头,还因此为赫奇帕奇赢得了负十分。
现在我倒希望穿的越低调越好,一点都不想惹人注目。
看着斯拉格霍恩在镜子前像个小姑娘似的露出臭美的表情,我无奈一笑上楼回到房间。
昨天我去母亲家取来了一件自己的连衣裙。是完全由麻瓜设计、生产、制造的那种。
因为是参加婚礼,太隆重的打扮会抢主人的风头。而且现在世道不同了,纯血主义至上的理论不过是纯血交际圈用来自欺欺人的把戏,完全不适用于绝大部分巫师。毕竟真正的纯血巫师少的可怜。
人们纷纷摒弃了巫师的那套打扮,开始走亲麻瓜路线。
一向精明的斯拉格霍恩也展现出他敏锐的zheng治嗅觉。第一次在公众场合主动穿上麻瓜的西装。
同时他也希望我可以穿麻瓜的服饰。当然,是出于zheng治文化经济等多方面的考虑。
我倒不会想那么多,只是单纯觉得麻瓜的连衣裙要轻便些。而且款式和颜色的选择也比巫师的传统礼服要多。
我没戴任何饰品,只是换好裙子梳了头发。连美容咒都没施。这可不是由于我的懒惰(要知道热衷打扮的女人不会因此感到疲惫),而是我的皮肤状态非常好。完全不需要像参加马尔福庄园宴会的时候那样遮掩倦态。
我下楼后斯拉格霍恩直夸我精神状态好。我也觉得自己比之前更自信,也更富有魅力。
眼看时间差不多了,我们幻影移形到达婚礼的举办地——戈德里克峡谷。
几乎没人不能理解哈利将婚礼地点定在这里的原因。原因很简单,他的父母以及万千英勇对抗神秘人的巫师都安葬于此。更何况他已经翻新了儿时的居处作为他和金妮的新婚爱巢。
还未等我和霍拉斯·斯拉格霍恩靠近举办婚礼的小教堂,就已经能远远望见教堂门口聚集一群记者。他们手持话筒,扛着长枪大.炮,对每一位踏入教堂的巫师进行采访。闪光灯的声音几乎从未停歇。
“梅林的袜子!我就不能安安静静参加朋友的婚礼吗?”
我似乎已经看到自己的照片被刊登在《预言家日报》上,标题是:震惊!柏妮丝.卡尔死而复生出席挚友婚礼!
而且教堂只有这么一个入口。想绕开讨厌的记者溜进教堂是完全不可能的事儿。除非……
几分钟后我和斯拉格霍恩出了村子里的酒吧,重新回到广场上。这里有一个战争纪念碑状的建筑。纪念碑被施了魔法,在巫师走过时,它会起变化,不再是一块刻满名字的方尖石碑,而是变成了三个人的雕像:一个头发蓬乱、戴着眼镜的男人,一个长头发,容貌美丽善良的女人,还有一个坐在妈妈怀中的男婴。
此刻雕像底部已经堆满了盛开的鲜花。前来参加婚礼的巫师也纷纷献上哀悼。其中很多巫师从遥远的地方赶来。即便是在没有邀请函的前提下,他们今日也来到这里,聚在酒吧或是由店铺改造的旅馆内,为救世主的婚礼举杯欢庆。
“我们进去吧。”斯拉格霍恩说。我缩在他的怀里发出一声“啊呜”算是应答。于是他抱着我朝教堂走去。
不知是谁先认出了霍拉斯·斯拉格霍恩,闪光灯亮成一片。狐狸的视觉要更敏感,也让我感到非常不舒服。我眯起眼,依旧能看清当斯拉格霍恩把请柬交给守在门口的韦斯莱双胞胎时那些记者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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