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39 章(3 / 4)
名下的财产能买下整座城。
宅院外面看上去平平无奇,进去后却是富丽豪华异常奢侈,和这座宅院相比,州衙官舍的确算得上只能将就。
程元笑眯眯朝主位拱拱手,“庄主,新来的通判已经安排好了。”
李坤瞥了他一眼,站起身去逗旁边的鹦鹉,“新任通判来头不小,你有几成把握?”
“十成。”程元自信的晃晃脑袋,“那就是个第一次当官的毛头小子,庄主不必担心。”
毛头小子年轻气盛,但也受不住诱惑,他有十成的把握将人拿捏住。
那姓苏的小子要是油盐不进也不会和庞昱混在一起,他那表弟什么德性他清楚的很,能平平安安长这么大都是因为他爹是当朝太师,不然早就因为嚣张跋扈让人套麻袋打的不敢出门了。
狐群狗党蛇鼠一窝,和他混在一起的能是什么好人,李庄主就是被前任通判给吓着了才草木皆兵,朝中哪儿那么多为国为民的好官,都是哪儿有好处就往哪儿钻罢了。
李坤皮笑肉不笑,“程大人,我可听说咱们这位新任通判是金科状元,还是三元及第的状元郎,朝中不少高官都对他赞不绝口,连那包黑子都待他如同子侄。”
“庄主这就不懂了,科举考试也有很多门道。”程元惬意的咂了口茶,“只要朝中关系够多,就算大字不识一个也能被点为状元郎,没准儿他这三元及第是官家为了图吉利才点的呢?”
他上次回京时官家还不是如今这位,众所周知,当今官家和已经殡天的仁宗皇帝关系不好,继位
后迫不及待要踹掉仁宗朝的老臣培养亲信也说得过去。
姓苏那小子有点学问被朝中高官看好,秋闱春闱的主考官完全可以看在同僚的面子上给他个好名次,他兄长苏轼又为官家所喜,殿试上爱屋及乌点他为头名也很正常。
状元不稀奇,大宋建国以来那么多状元,平平无奇无所建树的多了去了,比起这位状元郎,他觉得来登州巡视海防的包黑子更难缠。
李坤给鹦鹉喂了点水,不紧不慢的说道,“程大人,咱们这位苏通判和包拯关系颇好,我可查到他离京时是和包拯同行,你就不觉得他们临到登州才分开有些刻意?”
他是个没有考过科举的商人,读书认字只为经商,的确不知道科举考试中的弯弯绕绕,但是他知道大字不识一个绝无被点为状元的可能。
皇帝只是容易被蒙蔽,不是说皇帝是傻子,他没参加过科考也知道殿试是皇帝亲自主考,什么关系能让皇帝把大字不识一个的家伙点为状元?
要是状元那么好当,他程元怎么不弄一个当当?
是状元郎的名声不够响亮还是庞太师的关系不够硬?总不能不当状元是他不想当。
也不知道这蠢货怎么当上的知州,通判上任连查都不查,愣是在州衙里稳如泰山的等到人来才装模作样的打听两句,也是他失策,觉得这蠢货好拿捏就和他合作,再让他选一次他宁愿、算了、还是选这蠢货吧。
和聪明人打交道风险太大,还是蠢点好。
人蠢有官还有背景,再没有比这更好的合作伙伴了。
李坤捏碎手里的鸟食,平复好心情后继续说道,“程大人,你就不怕包拯和那姓苏的是一伙儿的?”
登州彼岸是高丽,再往东去就是倭国,这里的确是海防要地,但是近年来并没有异族入侵海境之事,登州的海防驻军也称得上是精锐,朝廷完全没有必要派包拯来巡视海防。
比起巡视海防,他觉得包黑子更像是来查上任通判暴毙而亡之事。
程元放下茶杯,“苏通判的确可能和包拯是一伙儿的,但是庄主别忘了,就算是包青天也会有看走眼的时候。”
他在官舍的时候试探过,那小子言语间对包拯没有半分维护,可见包黑子在他心里并没有多少分量。
想想也是,姓苏的和庞昱有交情可以说是在国子监臭味相投玩到一起去了,包黑子铁面无情,非亲非故的怎么会和素不相识的半大小子有多少交往,肯定都是传闻夸大。
“京城小报传的沸沸扬扬,那小子可是刚到京城就帮开封府破获好几起大案。”李坤啧了一声,“他要是没有点儿本事,皇帝怎么会任他为御史还让他随包拯去巡按襄阳?”
“有本事和当贪官又不冲突。”程知州耸耸肩,“庄主放宽心,下官敢打包票,那小子将来肯定比下官还贪。”
小报上乱七八糟什么都往上写,大多都是子虚乌有编出来的故事,拿小报当真显得很没有文化。
李坤:……
冷静,这蠢货还有用,暂时不能杀。
程元不知道他的小命儿在丢与不丢之间来回徘徊,继续和眼前人说他觉得新来的通判有贪官之资的理由一二三。
首先,那小子和庞昱交好。
其次,他刚到登州就嫌弃官舍不好。
最后,苏通判对他的试探都是“还好还好”“好说好说”,可见是个没主见容易利诱之人。
李庄主安心,他自己就是贪官,最清楚贪官是怎么成为贪官的,再说了,贪官和贪官之间有感应,他看人很准,信他肯定不会有错。
房梁上,刚刚找过来就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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