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七十二章:我见过你(1 / 2)
待得他们认完之后,另外一班顶上。
请了两个先生,但教的都是差不多的。
而先过去学认字的人,只要是这铺子里的伙计便成,哪怕他们只是一个跑腿的,但只要是林氏铺子里的,都可去学。
近一年下来,几乎是所有的伙计都已学会了认字。
且这林氏铺子的伙计,也成了整个沂州一大焦点。
嗯,都会认字,随意拉来一个都是识字的。
然,二娃一听能跟哥哥一起念书,脸上则更是激动无比,连连道了一声好后,又同林蔓撒娇道,“多谢蔓儿姐姐,我定会努力的好好学,定不会让蔓儿姐姐失望的。”
如此,林蔓同她道了一声乖后,便回了自己房里。
换好衣服躺在床上,她却莫名的失眠了。
沈景安的房里,她起先本是想留着的,他那人有洁癖,若是旁人睡过了,只怕是在意的。
但当初让蓝淄搬进去时,她忽而觉着自己有些可笑,人都已经走了,且他也说过不会回来了,自己留着一间房作甚?
到如今,让二娃住进去时,林蔓心中依旧有几分不舍,却也知晓,有些人注定是缘分已尽。
她在床上翻来覆去了许久许久,直到最后脑袋有些昏昏沉沉,这才睡了过去。
第二天,几乎是鸡鸣第一声,林蔓便爬了起来。
穿好衣服,唤了二娃起床,而后将人带到后头的院子里,借着屋檐下的灯笼,开始教她如何练下盘。
起先是扎马步。
她当初也是如此走过来的,在练武这种事情之上,没有任何捷径可走。
起先二娃倒还能坚持坚持,可后来着实坚持不了了,她一屁股坐在了地上,几乎都要哭了。
林蔓没有沈景安对她那般严厉,只将她拉了起来,“地上凉,若是实在吃不消了,便站起来甩甩腿,再继续。”
第一次扎马步,绝不可能扎一炷香的功夫,只能慢慢来,一次比一次的时间长。
时间她有的是,无须如此急于求成。
二娃你本以为林蔓会骂她的,可她却是如此柔和着说,这叫二娃心中忽而有些惭愧。
她咬咬牙,道了一声好后,继续扎起来。
这一次,她没有如方才那样,觉着不行便跌了下去,而是一直咬牙硬着头皮坚持,直到林蔓看不下,让她起身先歇歇。
练了约莫一个时辰后,二娃的脸上已是大汗淋漓。
林蔓带着她做了做拉伸运动后,再让她去换好衣衫,这才又教了她几个新字。
待得吃完早饭后,林蔓将二娃交给了林燕风,等午后时间,让林燕风将她带去铺子里听听先生的课。
交代完后,她便出了家,去了王府。
说好隔一天教王子意一个时辰的,她也得履行了诺言。
但她家住在城南,而王家则在城东,这中间有一段
距离。
林蔓总觉着自己去王家教他不大合适,可若是让王子意来自家也不合适,想了想, 决定让其找个近些的地方。
可这想法还未有呢,就让林蔓彻底的断了。
到得王家大门口后,有人先是拦下了她,问清楚了她的来意,再去禀告了一声王子意后,这才放了她进去。
一入王家门,遇见的第一人却是王语嫣。
在家中她并未戴上面纱,已长开的五官展露在林蔓眼前,便算是女子,都有些看呆了。
这王家姑娘样貌真是不错的,瞧这精致的五官,再瞧这标志的身段,每走一步,便给人一种踏着清风而来之感。
今日的她着了一袭粉白相间的锦绣罗裙,腰间系着一快暖玉,暖玉之下垂挂着白色流苏丝线。
头上挽了一个仙月鬓,鬓上则插了一根金步摇。
随着她步伐而走动时,步摇轻轻摇晃。
在林蔓看着她时,她亦同林蔓看来,也仅仅是淡淡撇了一眼后,便无视了她的存在,从她身边而过。
林蔓肩膀一怂,深觉谚语果然是对的。
都说女人越美越带刺,瞧王家姑娘这眼中,看林蔓时,是慢慢的傲慢与轻视,似是没将任何人放在眼中一般。
林蔓随着领路家丁要往王子意的院子里走时,却又猛然听得身后的女子出了声,“我见过你。”
闻言,林蔓回身,反嗯了一声。
响午的阳光之下,那样貌绝色的女子手拿帕子,柳叶细眉轻轻皱起。
可便算如此,却只觉着她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之间,更是有着说不出魅力。
而后,又听得她道,“当时你跟在那李三身边。”
李三?李青城?
林蔓敛眸,笑意勾起,应了一声是。
王语嫣对她无甚善意,“听说你要教我家兄弟功夫?”
林蔓依旧点头。
王语嫣却讥笑到,“你同李三走得近,想来同李三的性子也是相差无几的,再且我见你年纪似乎也不大,你可莫要教坏了我家弟弟才是,免得我家弟弟同那李三一般纨绔!”
这美人样貌不错,可偏生说出来的话,却让林蔓不大爱听。
“姑娘对李三公子如此有偏见?”
“偏见?”她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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