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大魔王叶元济(1 / 2)

加入书签

林清恬看到这些,谴责的眼神就幽幽的看向了叶初一:这些东西就这么堆在这尘土飞扬的仓库了,这么暴殄天物?

叶初一尴尬的摸摸鼻子,讨好的一笑,从身后拿出一个项链。

这个项链和库房的珍品明显是不能比的,可是晶莹剔透,看起来小巧可爱,接口处还镶着碎钻,绳子因为长时间佩戴有些发黑,磨损严重。

林清恬看着这个玉葫芦,眼睛瞬间就红了,她双手有些颤抖,小心翼翼的接了过来。

“这个葫芦?”她声音有些颤抖,显然是非常的不可置信。

“嗯,喜欢么。”叶初一嘴角含笑。

这个玉葫芦,就是自己第一次遇到宋恬恬的那天正是叶初一的生日,而这个项链,是自己在还不熟的宋恬恬那里“讹”来的,没想到,还直接“讹”过来一个媳妇,携手就是那么一辈子。

这个葫芦,自己戴了一辈子,然后用了积分从白十五那里换来的,从此都能跟着叶初一了。

“当初给我的时候,那那么肉疼,想必是对你很重要的东西。”叶初一不自觉的放缓了声音。

“恩,这是我妈妈留给我的,我从小带到大,那天你耍赖和我要礼物,脑子一热就送给你了,我可是天天都在后悔。”

恬恬有些脸红,似乎是想起了那时的叶初一,和上辈子的那些人,眼神有些怀念。

“后悔?恩?”叶初一上去就开始抓痒痒,导致林清恬笑的不行,伤感的气氛瞬间消失殆尽。

“不后悔不后悔,这不是一个项链拴住一个老公么,再合适不过了。哈哈哈。”她连忙求饶,看了下已经躲出去的侍女们。

“你呀,注意点儿,他们该看我笑话了。”

“他们敢!这个家谁敢不尊重你,我卖了谁。”叶初一故意说得恶狠狠的,还提高了声音。

外面的侍女听了,吓得跪了一地,她们可没有什么想法。

进来的时候,女主子就说过了,她没有兴趣和别人分享夫君,他们没有当妾室帮忙固宠的机会。

如果忠心耿耿,主子说过了,会给自己挑一个四角俱全,合适的夫君,更不会随便拉自己出去配小子。

如果可以,也可以摆脱奴籍,为以后的女儿挣一份前程。

如果拎得清,自然不会再去做让女主子不高兴的事情。

不过,自然也有那拎不清的,天天看着主家夫妻两人甜甜蜜蜜的,心里眼热,可是啊,人啊,有时候就是得认命,不是自己的不要去惦记。

男主人对女主子如何,难道对一个上赶着爬床的丫鬟还能如何?

你是自认为家世能比得过,还是容貌比得过?还是身份比得过?

真到了那一步,依靠的也只是男人的宠爱,可是那宠爱啊,本来就是最虚无缥缈的东西。

那时候,后宅没有宠爱的通房也好,小妾也好,日子可能过的还不如当丫鬟。

毕竟这里主子少,事情不多,主家更不苛刻,打赏也大方。

而这个眼红了的丫鬟,正是林清恬的梳头丫鬟连翘,她以为自己的心思藏得好,可是却不知道,她那点儿小心思,浅的和水一样,谁能看不出来呢?

只不过做的不过火,林清恬愿意再给她一次机会罢了。

日子就这么平淡又温馨的过去了,皇帝也没有再说让叶初一回边塞的事情,叶初一也乐得在家陪老婆。

而林家那边,林清雪拿着皇后谕旨,顶着孝顺的名义,在娘家待产。

这可苦了于信睿,他从刚开始每天都去林家,到三天去一次,再到半个月去一次,父亲感情虽然没有太冷淡,可是毕竟还是不如新婚的时候那么浓情蜜意。

于是就在这么这个普普通通的日子里,林清雪“早产”了,生出了一个白白净净的男婴。

林夫人看着这个孩子,气得直牙疼。

说起来,这真是一个漂亮的过分的男孩子,白白嫩嫩的,刚出生眼睛就眯着,眉眼间可以看出以后是多么祸国殃民的长相。

可是就这么一个孩子,你告诉我他是早产了三个多月的孩子?

谁信啊!

不得已,做戏得做全套,直接说孩子早产,特别危险,不宜移动,挡了于家要接林清雪回去坐月子的行为。

于家气的头疼,可是这事儿有皇帝还撑腰,何况自家也确实没那个面子,请的动御医天天守着一个孩子。

只好压着怒气,笑眯眯的接受了这个现实。

于信睿这个时候却不敢不出现了,林清雪产子“凶险”,这是自己第一个孩子,七活八不活,才七个月,据说是瘦弱的不行,再怎么着,初为人父,那种欣喜是无法掩饰的。

于是他每天都先去林家,陪着妻子,虽然看不到孩子,可是也会拉着御医和乳娘细细的询问孩子的状况。

和这个时代孩子出生一般就是大撒手的人相比,这真的算得上是好爸爸了。

于家虽然见不到孩子,可是面子上也过得去,各种补品成车的往林家送,大张旗鼓的,生怕别人不知道。

这个婚事的不好就体现在这里了,林家和于家的家世实在差的太远,行事多少有些小家子气。

这么送东西,那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