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0:专利(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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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交谈半小时,逐渐陷入僵持。

这个问题其实不难解决,如果陈钦心情好的话,当然可以补个合同、甚至口头约定,把软件所有权转让给快看传媒。

不过现在陈钦自己也不宽裕,之前那点钱请律师花了一大半,除此之外的购物、邮费什么的林林总总,总之六万来块钱也快用光了。

而且为了跟着顾文杰一起做表率,现在他俩在创业期,都是一分钱工资没有,又指望不上公司分红……就只能指望靠这个来快钱了。

陈钦的要求也不高,十几万不嫌少,几十万不嫌多,总之公司给他笔钱,他直接把知识产权给公司就完事了。

当然,也不只是版权而已。

在资本层面上,版权本身不是什么格外有价值的东西,它是一种资源,但不是关键的工具……在2023年就是如此,就更不用说2003年的天朝了。

毕竟版权本身虽然是知识产权,但它是一种偏向于文化的东西,咱天朝人一向不怎么关心这些无关紧要的小玩意,实际上在世界其他区域,版权也是不那么受人重视的。

但专利就不一样了。

同为知识产权,专利是一种偏向于工业的生产资料,在如今的天朝也一样——那位发明了万用充电器的神童被京华录取就是今年的事,而中国自从80年代就已经加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了。

而关于自己手里的dp平台的专利,陈钦已经全部申请过了。

其中的弯弯绕绕有不少,原理方面的细节暂且不表,之前陈钦制造的知识产权隐患,主要就是在专利方面;之前陈钦也数次对顾文杰暗示过这件事,现在看来,顾文杰似乎是察觉到了。

对此,陈钦也没什么心理负担,既然顾文杰来找他了,那就聊聊吧。

他作为创始人之一,当然不能把自己的公司告上法庭,甚至顾文杰若是不给钱,那他也不会把公司怎么样。

只是顾文杰若是想控制风险,就要先解决这个问题,这时候就必须得给陈钦钱了。这个钱迟早都得给,现在给的话会便宜一点,未来给的话则会贵一点。

陈钦对此信心满满,反正以后还要一起做生意,也不用把关系闹得太僵。

只是……

就这样空谈了一晚上,顾文杰始终没提用钱买这个正经的解决办法。

最后时间浪费完了,但是谈判却没什么进展,到八点半,陈钦该回家了。

接下来当然还可以继续谈,但那似乎也只能等明天顾文杰回公司再说了。

陈钦出了门,出门的时候挠了挠头,他有点纳闷。

现在一切都在计划之中,至于最坏的结果也不过是不赔不赚,考虑到知识产权或许还更值钱,反正陈钦怎么都不会亏。

只是今天顾文杰看起来这么郑重,陈钦本来以为他会妥协。

结果这人真就干聊了一晚,从头到尾没说钱的事……

也行吧。

商业谈判周期长一点也很正常,陈钦也不着急。

这么想着,陈钦从彩钢楼梯上走下去,傍晚的凉风迎面吹来,弥漫着下水道臭味的龙山市郊区行人往来。

看向路边的公交站台,一辆黄皮公交车驶来,站台上的人群拥挤了上去,把钱交给门口的售票员……

此刻的他确实感觉到了,这确实是这个时代才会出现的事。

专利这种东西一直都很有用——它的条文并没有特别大的变化,但是在新兴行业,创业者往往不知道它有多好用,而它本身是一种拥有者自己主张才能获得的权力。

就像是微软和苹果靠抄袭起家,坐稳老大位子之后才开始搞专利刷数字,天朝互联网和软件行业在这个时代也完全没专利氛围,等到2010年之后,专利的重要性才逐渐被重视起来。

再加上陈钦的专利确实还没下来……虽然已经进流程了,但是证书还没到手。

顾文杰或许是没有意识到这一点……所以说他只是因为软件著作权就来找我的吗?

说实在的有点小题大做,毕竟软件著作权纠纷说到底也就只是些代码的著作权而已,考虑到双方本身就有合作关系,就算是现在马上原地分家,陈钦要阻止顾文杰继续用快看平台也很不容易。

也正因如此,只是软件著作权的话,也确实要不到几个钱,用这个坑人的话,其实是有点划不来,看来明天还得继续给他指点一下。

不过想到这里,陈钦似乎觉得自己明白了些什么。

不对……

总觉得还是有哪里不太合理。

在这个时代,谈软件版权本身是相当超前的事。

不过对于互联网企业来说,保护自己的程度、代码甚至创意却始终并不遥远。

毕竟对于互联网公司来说,程序是业务的根基,代码是开拓的工具。

法律当然可以根据公序良俗、按照普遍的规则把一样无形的东西强袭判决给自己需要的那一方,但是法律并不需要对很多东西负责——比如说一个程序的归属。

想到这里,陈钦隐约感到到自己抓到了那个念头的线索。

便马上拿出手机,打开通讯录——

之前他手机通讯录只有老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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