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三章 兄弟(3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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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了偷盗罪,并把她送到了金陵知府那里。

“如果你不及时回家,他们就会给她施以刑舂,然后送往北方边疆。”

刑舂,是大齐王朝对妇女犯罪施用的刑罚之一,是在施以黥、劓等肉刑后押送到边境军营,服晒谷、舂米之劳役。

沈丘的母亲凝秀曾经是沈家府中的粗使仆役。

虽然她曾经被愤怒的沈夫人赶出家门,但是仍然没有摆脱奴籍。

在大齐王朝,凡人奴婢的地位极低。如果主人在官府面前声称他们犯下任何罪行,他们根本没有反驳的机会。

其实相比之前的大楚王朝,大齐奴婢们的处境已经稍好了一些,毕竟太祖皇帝曾经颁布法令严禁家主以私刑惩治奴婢。太祖皇帝出身贫寒,很清楚在权贵们和修行者们的面前,毫无修为的普通人就跟牲畜一样,只能任人宰割。

但即便如此,沈夫人想要对付一个卑贱的仆役,也有无数种手段。

沈丘知道,沈夫人是一个非常善妒的女人,对于每一个和她丈夫亲近的女人,她都视之为眼中钉,一旦有机会,都恨不得致其于死地。

“这么重要的事情,你怎么拖到现在才说?”沈丘站在台阶上,踮着脚尖,抓着沈桦的肩膀,猛烈地前后摇晃。

他脸上写满了愤怒的情绪,使得他的表情格外狰狞,像是地狱里钻出来的恶鬼,与先前的玩世不恭的姿态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沈桦有些被他吓到了。

他很少看到自己弟弟展现出这般神情。

“哎呦……”沈桦被他掐得很疼,不由得痛哼一声,“我……我其实……一直没想好,该……该如何对你开口……说这件事情……”

对于沈丘母亲的遭遇,沈桦其实感到很愧疚。

因为他曾亲眼目睹自己母亲做出这一决策。

他觉得自己本来有机会阻止这一切,避免家族里的问题牵连到一个无辜的凡人。

但是因为他的软弱,因为他对自己母亲的惧怕,他一直默默站在旁边,袖手旁观,任由那个名叫凝秀的女人被押送到官府。

沈丘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努力让自己保持冷静,同时缓缓放开了沈桦的肩膀。

“你手上有‘破空珠’吗?”他问。

“有的。”沈桦一边回答,一边从储物法宝中取出一枚“破空珠”,递到沈丘的手中。

“给我一刻钟时间,我去跟人交代一下这间作坊里的后续事务,”沈丘淡淡说着,此时他神情冷静得吓人,并没有因为母亲身上的变故忘记自己的职责,“然后我就去金陵。”这次负责押运“祥瑞”入京的人,是沈家嫡长子沈桦。

虽然他常常被自己同父异母的弟弟沈丘在背后数落得一无是处,被称作“我那愚蠢的兄长”,但他作为一大门阀的继承人,也不可能再窝囊到哪里去。

他身姿修长,五官端正,长着一张棱角分明、颇具正气的脸,虽然进不到美男子的行列,但也称得上仪表堂堂——倘若跟侏儒身材的沈丘站在一起,根本不可能有人相信他们是两兄弟。

在他的身上,还散发着极为强大的真元气息。

这证明他未满三十岁,就已经成为了第四境强者——尽管比不过像楚凤歌、赵嫣这种资质顶尖的天才,也算得上是大齐王朝的佼佼者。

若非如此,沈家不可能对他寄予厚望,让他代表家族参加“洛水大会”;皇室也不可能一度把他列入驸马的候选人,考虑把昭宁公主嫁给他。

此时此刻,沈桦正倚着丝绸软垫,坐在一辆奢华的马车里。

他眉头紧锁,脸上布满阴霾。

在他的身边,有一个眉清目秀、皮肤白皙的小书童,正在小心翼翼地替他按摩肩膀。

短暂的沉默后,小书童忽然开口说道:“少爷,皇宫那边安排您明日入宫面圣。请问您今日有什么安排?是直接前往家族的别院,还是——”

“——沈丘那家伙,他最近经营的那家丹药作坊叫什么名字?”沈桦打断了小书童的话。

“叫做‘寿昌坊’,少爷,”小书童回答道,“是驱魔司主事顾旭名下的产业。”

顾旭在洛京城里拥有一间丹药作坊,早就已经不是秘密了。

近日在沈丘的经营下,可谓门庭若市,众多大人物送上礼物前去捧场,也有不少组织、富户与之签下大笔订单。

“我那个叛逆的兄弟,”沈桦皱着眉说道,“不久前写信跟家族一刀两断,只为了去那个顾旭的府上做个门客。

“我真搞不明白他是怎么想的。

“我们金陵沈氏,乃仙人后裔、当世名门;那个顾旭,不过是一个微不足道的六品官员,一个不能世袭的小小子爵。

“顾旭能够给他的,家族一样能够给他。”

说话时,沈桦的神情看上去很复杂,眼睛里似乎藏着很多心事。旁边的小书童一时没敢回应。

他停顿片刻,又接着吩咐道:“既然那边安排我们明天进宫,那么我今天就干脆先去一趟那个‘寿昌坊’……嗯,有件重要的事情,我必须得亲自告诉我那弟弟。

“抱琴,你去跟吕管事说一声,让他先把‘祥瑞’送去沈家别院里摆着。”

“是,少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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