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章 周秉昆的心事(月票超过50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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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晓晓把信放进包中,对郑娟保证道:“大小姐,我们记住了。”

“没什么事,你们回去准备吧。”

“好的,大小姐。”二人向郑娟鞠个躬后,离开了办公室。

郑娟这么安排,是有她的打算。

在她看来,

陆天要是没有信守诺言,没到两年就找了别人,是他对不起自己。就算将来孤寂一人,也不会再去找他。

若还是一人,郑娟已经通过振邦集团找到了特别渠道,通过特别方式, 让陆天来香港。

假如是在九月十四日之后结婚, 郑娟觉得是自己不好,没能早一点想办法联系上他,才会这样。

这个时候,就让陆天自己来选择,留下还是赴港。即便他选择留下,郑娟也不会怪他。

三种可能,郑娟当然希望是第二种。

那样的话,一家人在香港团聚,才是她想要的幸福。

……

寒风袭来,吉春又步入了冬季。

在太平胡同,每天晚上卿卿我我的陆天和周蓉,也搬回了周家。

周母和冯玥睡在里屋,而陆天和周蓉住在外屋。

每当周母和冯玥熟睡之后,陆天和周蓉便钻进一个被窝,在被子底下,享受着最愉悦的相处方式。

不过, 隔壁的墙实在太薄,稍稍动静大了,就会把旁边屋里的人吵醒。

周母是过来人,左耳听右耳冒,就当没听见。

可冯玥不一样,

时不时会下炕,过到这边看看发生了什么,令二人不得不中途停止。

可没办法,家就这么大,有冯玥在,只能多注意些。

这一天,周蓉收到了周秉昆的来信。

信上除了恭喜陆天和姐姐登记结婚外,还说了一个小秘密。

他喜欢上了一个姑娘。

陆天看过信后,对周蓉说:“秉昆今年虚岁都二十了,找女朋友应该鼓励,不要打击。”

周蓉收起信,说:

“秉昆喜欢这个姑娘叫陶俊书,和冬梅姐在一个农场插队,家是上海的。

冬梅姐前段时间来信,就跟我提过这事。

这个姑娘人长得很漂亮,从小弹钢琴,很有艺术天分, 倒是和秉昆很般配。

就有一点,她的父亲在解放前是上海的大资本家, 现在还被隔离审查。

陆天,你说秉昆要是娶了个大资本家的女儿,他将来的前途会不会有影响?”

陆天摸了摸周蓉的长发,浅笑道:“冬梅姐的成分不是更不好,你哥还不一样和她不离不弃。秉昆找个资本家的女朋友,有什么不行的?”

“话不能这么说,

我哥和冬梅姐好很多年了,不分开也是应该的。分开,就是我哥的不对了。

冬梅姐给我的信上可说了,秉昆进到文工团以后,大舞台表演快板,广播里说着评书,现在是整个建设兵团的红人。

到哪里演出都有好多人要他的签名,每天都能收到小姑娘的求爱信。

这个时候,秉昆跟陶俊书谈恋爱,是不是有些不好?”

“有什么不好的。

别看那个姑娘现在成分不好,再过五六年,中国将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经济发展将成为时代的主流。

倒那个时候,想找个大资本家的女儿,就不容易了。”陆天轻轻掐了掐周蓉的脸蛋说着。

“那可不一定,冬梅姐可说了,好多小姑娘给秉昆写求爱信,说不准就有不错的。”

“秉昆信里根本没提这事,应该没有动心的。”陆天摇摇头。

“是啊……陆天你说为啥那么多求爱信,都没有让秉昆动心的?”周蓉不解道。

“那还用问?建设兵团那种地方,照张像都找不到地方。看不到人,当然不会动心了。”

“是么?”周蓉似乎还没想通。

“蓉儿,你跟我说过,你十四岁就给冯天成写信,他却一直没有回。直到你十五岁的时候,信里加了你一张照片,他才跟你回信的。这么想,你就能想明白了。”

两人住在一起后,陆天对周蓉的称呼也改成了儿话音的“蓉”。

起先周蓉觉得有些怪怪的,听常了觉得蛮好听,便让他这么叫了。

陆天这般讲,周蓉方才焕然大悟,“你这么说我就明白了,求爱信没见过真人,怎么能顶得上真真切切的漂亮姑娘。陆天,那你的意思,让他们处了?”

陆天点点头,“告诉秉昆,这样的姑娘不可多得,速速拿下,落袋为安。”

“你这个混蛋,秉昆还不到二十周岁,你就出这馊主意。”周蓉笑骂道。

“蓉儿,听我的没错。

再坚持六七年的苦日子。

到时候,有大哥这边的官方背景,有秉昆这边的经济支持,咱们家一定能成为整个吉春最显赫的家庭。吉春的未来,也会在我们这一家人手中改变。”陆天自信道。

“行了,你说的这些,也就我能听听,换成别人还以为是精神病呢。我现在就去给秉昆回信。”周蓉站起身来。

“你怎么回?”陆天问。

“按你说的,速速拿下,落袋为安。”周蓉笑着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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